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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鼠倉

營私舞弊、損公肥私的腐敗行徑

老鼠倉,指基金經理等人用自有資金買入股票后,用他人資金(如自己控制的機構資金,證券投資基金資金)拉高相應股票價格后,通過出售個人所購買的股票進行盈利的行為。這是一種以損害他人利益為手段自肥的非法行為。老鼠倉就是一種財富轉移的方式,是券商中某些人化公家資金為私人資金的一種方式,本質上與貪污、盜竊沒有區別。

實現坐莊


老鼠倉
老鼠倉
為了能順利實現坐莊,市場中的一些主力莊家在臨拉升股票前,往往會提前將一些消息通知相關的個人和機構,也有部分操盤手會將消息透露給親朋好友,使他們在第二天早上集合競價時,於極低的價格或跌停板處填買單,然後在競價時或盤中瞬間把股價打下去,使預埋的買單得以成交。

過程


這個過程持續時間很短,為了避免被其他人低價成交,往往以散戶來不及反應的速度迅速把股價恢復到正常的交易通道里。表現在k線形態上是留下一根長長的下影線,有時候也會在開盤的時候就出現大幅跳低開盤的現象,然後在盤中形成大陽線走勢形態。對於這類不屬於機構本身的,是通過一定關係來實現低價位成交的倉位,俗稱:“老鼠倉”,投資者短線及時跟進往往會有一段快速的利潤空間。

財富轉移方式


其實,老鼠倉就是一種財富轉移的方式,是券商中某些人化公家資金為私人資金的一種方式,本質上與貪污、盜竊沒有區別。著名的垃圾股也是著名的庄股東方電子銀廣夏,不知道使多少老鼠倉神奇地變成了百萬、千萬、億萬富翁,那他們的錢從哪兒來得呢?看看中經開最後虧損累累、資不抵債的下場大家就明白了。中經開把從中小散戶那裡騙取來的錢、融來的錢、客戶保證金再加上自己的老本,一股腦的全轉到了老鼠倉的賬上。

誠信原則


建“老鼠倉”違背職業經理人的一般誠信原則,是嚴重的職業操守問題。證券交易員的親友預先低價買入股票,然後公司再建倉拉升該股票,故"老鼠倉"不但沒有風險,而且還能獲得高額回報,但它損害了公司或基金持有人的利益,甚至有可能導致所服務的機構嚴重虧損。德隆事件就存在嚴重的“老鼠倉”問題。據說,當初參與“老鼠倉”的某證券公司高管親屬獲利近千萬,全部套現,而德隆系股票崩盤導致至少兩家證券公司倒閉和多家銀行等機構損失數百億元。

理財機構


“老鼠倉”問題將危及其生存根基,更應該引起監管部門的高度重視。法律專家建議:對基金經理人如此違規行為應與學術造假抄襲一樣嚴肅處理,一經發現,監管部門應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市場禁入,並罰沒所得。

監管部門


“現在各公司一旦發現交易經理有建‘老鼠倉’者,對情節嚴重者採取辭退處罰。

技術特徵


1、以全天最低價和全天均價(個股成交額/個股成交量)相比,當最低價低於全天均價10%以上時,可以確認K線基本形。
老鼠倉
老鼠倉
2、這種K線的表現形式有兩種:一種是長下影線,另一種是大幅跳低開盤形成的長陽線
3、這種K線的出現背景是該上市公司並沒有遭遇特大實質性利空,股價走勢大多處於低位徘徊或溫和上漲中,盤中的瞬間暴跌沒有任何預兆。瞬間暴跌結束后股價迅速恢復原有走勢,暴跌不會產生絲毫負面影響。
4、“老鼠倉”的K線形態一般出現在股價即將拉升之際,而且,在這種K線形成后的一段時間裡,股價會表現出良好走勢。

判別方法


1、為了分清主力是否有出貨的企圖,可以採用當天漲幅作為篩選工具,判別主力是否急於拉升。經過測算當漲幅達到1.2%以上時最佳,這是主力急於拉升股價。
2、為了辨別主力是否有出貨的空間。使用均線系統作為判斷工具,“老鼠倉”形的K線形態成立當天的最低價要比5天移動平均價低7.9%。
3、為了判斷主力是否有出貨的量能,必須參考成交量。如果在上衝過程中量能放的過大過快,就要當心主力是否在出貨,如果量能處於溫和狀態,那麼,“老鼠倉”形的K線走勢的最後一個技術條件也成立了。
老鼠倉形態的確立
這種K線的表現形式有兩種:一種是長下影線,另一種是大幅跳低開盤形成的長陽線
出現背景
該上市公司並沒有遭遇特大實質性利空,股價走勢大多處於低位徘徊或溫和上漲中,盤中的瞬間暴跌沒有任何預兆。瞬間暴跌結束后股價迅速恢復原有走勢 3它 的K線形態一般出現在股價即將拉升之際,而且,在這種K線形成后的一段時間裡,股價會表現出良好走勢 4 以全天最低價和全天均價相比,當最低價低於全天均價10%以上時,可以確認K線基本形態成立。
為防止主力資金為了出貨而故意表現出“老鼠倉”形的K線形態,還需要採取以下方法進行分析一下:
1 採用當天漲幅作為判斷,當漲幅達到1-2%以上時
2 用均線系統判斷,老鼠倉的K線形態成立當天的最低價要比5天移動平均價低7.5%以上
3 參考成交量,如果在上衝過程中量能放的過大過快,就要密切關注主力是否在出貨,如果量能處於溫和狀態,90%的說明這種形態成立了。接下來的大家就都會做了吧,就是割它一塊肉來吃。

違規處罰


老鼠倉
老鼠倉
2008年4月揭露出來的一起基金“老鼠倉”案曾引起社會的關注。據媒體報道,上投摩根基金公司和南方基金公司的人因違法違規進行證券投資、謀取私利被查處,中國證監會對兩人開出罰單並實行市場禁入。
“老鼠倉”司法解釋制定進展
2009年4月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訴廳有關人士在清華大學一個學術研討會上透露,“兩高”正在制訂與《刑法修正案(七)》中打擊“老鼠倉”規定相配套的司法解釋。專家期待司法解釋能明確如“老鼠倉”行為的罪名、第四款中“情節嚴重”的劃分標準等問題。2017年,據證監會聯合公安部專題節目《大數據捕“鼠”記》,證監會稽查局人員表示,資產管理人員做老鼠倉,是一種背信行為,證監會對老鼠倉零容忍、全覆蓋、出重拳。另據證監會消息,下一步,證監會一方面將積極探索跨部門信息共享、聯合檢查,健全綜合防控長效機制;推動出台“老鼠倉”司法解釋,明確執法標準。
亟待細化
中國證監會深圳專員辦專員庄穆表示,“老鼠倉”的刑事責任認定極其複雜,迫切需要在立法方面進行細化。
第四款中並未給出“情節嚴重”的劃分標準。對此周光權建議從成交額、獲利數額、成交次數這三個方面來認定。

典型案例


韓剛

跟蹤買賣自己管理基金的白馬股,基金經理韓剛遭遇刑拘,開基金經理刑拘之先河。
韓剛
韓剛
刑法修正案實施的那一天起,基金老鼠倉的好時光就結束了。
2010年9月6日,證監會宣布將長城基金原基金經理韓剛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已經移送司法機關的韓剛,利用職務之便,跟蹤買賣自己管理基金的白馬股賺錢,被深圳證監局查獲,由於獲利較大而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韓剛可能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7)》(下稱《刑法修正案》)實施以來,第一個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基金經理。刑拘韓剛的背後,預示著監管層開始對基金老鼠倉敲山震虎。
韓剛的老鼠倉
老鼠倉刑拘第一人
老鼠倉刑拘第一人
韓剛的老鼠倉曝光於2009年9月,深圳證監局一直沒有公布對他的處理結果。2010年9月6日,證監會宣布的處理結果令市場震驚。
2009年1月6日,年僅36歲的韓剛被任命為長城久富基金的基金經理,之前韓剛先後擔任長城久恆的基金經理和長城基金研究部總經理。7個月後的2009年8月,深圳證監局對轄區14家基金公司的基金經理的執業行為進行了突擊檢查。韓剛在這一次檢查中被發現私設老鼠倉。
深圳證監局在檢查中發現,景順長城基金公司基金經理塗強,長城基金公司基金經理韓剛、劉海涉嫌利用非公開信息買賣股票,涉嫌賬戶金額從幾十萬元至幾百萬元不等。三位基金經理私設老鼠倉,這是基金黑幕之後,基金業最大的醜聞。
根據已經公布的塗強和劉海的交易細節來看,這兩位被行政處罰的基金買賣的股票均以中小盤的權重股為主。從2009年8月被現場檢查之前長城久富公布的一季報和半年報的數據看,韓剛掌管的基金均是白馬股,不存在ST股或者重組股
從前10大重倉股可以看出,一季報跟半年報中有5隻股票相同,尤其是韓剛接手長城久富之後開始大舉增倉汽車股,一汽富維和華域汽車一躍成為第六和第八重倉股,分別持有1.15億元和1.09億元。
而從2009年半年報的交易數據來看,一汽富維和華域汽車也是其買入金額的第四名和第五名,從中可以看出韓剛對這兩隻股票非常看好。儘管無法獲悉韓剛親屬賬戶的交易信息,但這不排除其存在買賣這兩隻股票的可能性。
證監會在得到深圳證監局的檢查結果后,立即對韓剛等三人進行了立案稽查。2009年9月22日,韓剛被停職。
2010年9月6日,證監會宣布,韓剛因在擔任基金經理期間,利用任職優勢,與他人共同操作其親屬開立的證券賬戶,先於或同步於韓剛管理的久富基金多次買入、賣出相同個股,獲利較大,被證監會將涉嫌犯罪的證據材料移送至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基金業老鼠倉領刑第一人
因涉嫌“老鼠倉”交易,景順長城原基金經理塗強、長城基金原基金經理劉海、長城基金原基金經理韓剛等三人被證監會查處,其處罰決定2011年5月22日正式對外公布。塗強、劉海二人沒收違法所得、進行不同程度罰款,並被施以市場禁入的處罰,韓剛被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這也是中國證券市場首例因涉嫌違反《刑法》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被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案件。
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對基金經理韓剛涉嫌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案作出公開判決,判處韓剛有期徒刑一年,沒收其違法所得並處罰金31萬元。該案成為中國第一起基金從業人員因利用未公開信息違規交易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案件。
老鼠倉刑律殺戒
移交司法追究刑事責任,在中國基金業歷史上,韓剛為第一人。
證監會對基金老鼠倉痛下殺手者,韓剛並非第一人。在基金老鼠倉的名單上掛著原上投摩根基金經理唐建、南方基金經理王黎敏、融通基金經理張野、長城基金經理劉海、景順長城基金經理塗強等,只是證監會沒有將涉嫌老鼠倉的基金經理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而是處以罰款跟行政處罰了事。
韓剛跟劉海、塗強一起被證監會同時立案稽查,最後卻是不同的結局。根源在劉海與塗強涉嫌的老鼠倉交易要麼是金額不構成刑事犯罪,要麼是交易行為發生在2009年2月28日之前。
《刑法修正案》的出台成為架在韓剛們頭上的一把致命鋼刀。
韓剛擔任長城久富基金經理之後的一個多月,即2009年2月28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刑法修正案》,該法案從通過之日起實施。刑法修正案將《刑法》第一百八十條增加一款,被稱為“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
在證監會的公告中,對於韓剛所涉案的獲利金額、涉及股票和交易細節,均不曾涉及,但涉嫌老鼠倉交易時間恰好處於《刑法修正案》正式實施之後,且期間的金額會比較大。
韓剛被追究刑事責任,對資本市場起到震懾作用卻意義非凡。
按照《刑法修正案(7)》,其所針對的不僅是基金公司,還包含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商業銀行、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的從業人員以及有關監管部門或者行業協會的工作人員。
在深圳證監局的檢查中,涉嫌賬戶的金額只在幾十萬元至幾百萬元之間,但韓剛利用非公開交易的信息獲利不太可能達到千萬級別,相比於資本市場利用重組的非公開信息獲得動則上億元的收入不法收益不可同日而語,但卻可以達到以儆效尤的作用。
同時,這也為基金經理和基金行業敲響了警鐘。基金公司從業人員已經達到8000多人,62家基金公司共有700隻基金產品、500 位以上的基金經理,這一群體在2010年以來表現出了較高的流動性,截至2010年7月30日,共有59家基金公司旗下227隻基金出現基金經理離職。
人員的進出難免會魚龍混雜,韓剛是第一個,但肯定不會是最後一個,其對基金行業的同行更具有敲山震虎的效果。

馬樂

國內最大“老鼠倉”案、深圳“老鼠倉”第一案2014年2月21日在深圳中院開庭審理,原博時精選基金經理馬樂因利用自己擔任基金經理所掌握的未公開信息,非法進行股票買賣,被控犯有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昨日的庭審進行了2個小時,馬樂全盤認罪。
庭審披露了馬樂在長達2年時間裡是如何操縱“老鼠倉”,非法獲利1883萬餘元。
2014年2月21日開庭的“老鼠倉”案主角馬樂年僅32歲,曾因臨危受命將博時精選基金扭虧為盈成為基金業的風雲人物,但在2013年7月,馬樂因涉嫌操作“老鼠倉”案發。經查,馬樂在2011年3月9日至2013年5月30日擔任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的博時精選股票證券投資基金經理的2年多時間裡,非法操作“金某”、“嚴某進”、“嚴某雯”3個股票賬戶,先於基金股票低價買入,又先於基金股票賣出,買入與基金相同股票如中天城投等76隻,買入與賣出金額雙邊成交金額共10.5億餘元,非法獲利1883萬餘元,利用基民資金為個人股票“抬轎”,即典型的“老鼠倉”,被檢察機關以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提起公訴。
操縱“老鼠倉”的行為在2009年2月《刑法修正案(七)》實施之後,才被定性為刑事犯罪,對應罪名為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國內已有多起“老鼠倉”案審判案例,而在深圳,馬樂案則是第一單,也被稱為深圳“老鼠倉”第一案,而馬樂案涉及的交易金額、獲利金額均超過國內已審判的“老鼠倉”案,又被稱作國內最大“老鼠倉”案。
2014年2月21日的庭審中,馬樂表現非常配合,從始至終都表示認罪,並對起訴書所列的犯罪過程、資金金額毫無異議,對公訴人列舉的大量證據也表示完全認可,不僅在辯護律師辯護時落淚,還在最後陳述環節深表悔意,整個庭審過程2個小時,馬樂的自我辯解和其辯護律師的發言都一心只求罪輕。
馬樂其人 從寒門學子到基金風雲人物
現年32歲的馬樂出生在河南農村,家境貧寒,在馬樂最後陳述時用自己的話來形容,是“17年寒門苦讀”,靠獎學金和勤工儉學在清華大學完成本科及碩士研究生學業。
2011年3月8日,29歲的馬樂被破格提拔為博時精選股票證券投資基金經理時是臨危受命,當時該基金在業界排名僅90%左右,接管該基金后,“我真的將這隻基金視為自己的生命,為它沒日沒夜加班加點,放棄了很多節假日,甚至夜不能寐。”馬樂在法庭上說,自己的身體也因此透支,不到30歲就得了二級高血壓、嚴重的腰椎間盤突出,整夜整夜的腰痛。
但他又認為,自己的付出也得到了回報,該基金業績很快在業界的排名成長到了前24%,2011年當年就使該基金在同類基金中處於前三分之一的地位。這對一個近100億的大盤基金而言,是一個非常了不起的成績,因此,馬樂一時間成為基金業的風雲人物,被視作農村孩子成為成功人士的勵志案例。由於業績突出,馬樂的收入也水漲船高,根據資料顯示,馬樂的年薪已超過200萬元。

陳志民

全國最大老鼠倉案在廣州刷新了紀錄。廣州市人民檢察院2016年1月15日發布消息稱,該院提起公訴的陳志民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一案,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830萬元,追繳被告人違法所得2826.058727萬元。陳志民一案涉及買賣股票87隻、成交金額達18億餘元、非法獲利達2826萬餘元,為目前全國最大宗的老鼠倉案件。
據廣州市人民檢察院披露,作為目前全國最大的老鼠倉案件,陳志民一案涉及利用掌握未公開信息,從事與該信息相關的證券交易活動,其買賣股票數量達87隻、成交金額達1884084756.25元、非法獲利數額達28260587.27元。該案由公安部證券犯罪偵查局偵查終結,由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廣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辦理。2015年9月7日廣州市人民檢察院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公訴,同年11月10日,該案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2016年6月8日,廣州市人民檢察院發布消息稱,由該院依法提起公訴的易方達公司原投資總監及積極成長基金經理陳志民涉嫌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一案,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駁回陳志民的上訴,維持原判。也即二審法院維持了一審作出的判處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830萬元、追繳被告人違法所得2826.058727萬元的判罰。

張鵬

2016年3月1日,證監會公告,張鵬先後在申萬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申萬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擔任高級分析師、基金經理和研究員等職務,張鵬及其妻子楊某艷控制使用劉某秀賬戶,在張鵬管理新動力基金期間,新動力基金在買入或賣出股票后,張鵬操作劉某秀證券賬戶同步或稍晚買賣新動力基金買賣的股票。依據《證券法》第233條和《證券市場禁入規定》第5條規定,決定對張鵬採取5年市場禁入措施。
張鵬操作“劉某秀”證券賬戶總盈利44.85萬元。其中,趨同交易滬市股票16隻,成交金額1515.26萬元,盈利24.08萬元;趨同交易深市股票20隻,成交金額1655.44萬元,盈利20.77萬元。
證監會認為,張鵬在擔任新動力基金經理期間,利用掌握的未公開信息,操作“劉某秀”證券賬戶,違反了證券法關於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監事、經理和其他從業人員“不得從事損害基金財產和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證券交易及其他活動”的規定。因此,對張鵬採取5年市場禁入措施。在禁入期間內,不得從事證券業務或者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

齊蕾

證監會辦案人員透露,齊蕾長期與其丈夫喬衛平共同實施‘老鼠倉’交易,喬衛平2000年之前就已經擔任申萬宏源上海瞿溪路證券營業部負責人(后因未知原因改任閑職督導),其對證券交易方式極為熟悉,採用了多種方式規避調查。
齊蕾夫妻二人分工明確,交易下單主要由喬衛平負責,尤其是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實施之後,二人規避調查意圖更加明顯,齊蕾僅在出差期間進行過有限幾次的下單交易。
喬衛平一方面利用自己擔任營業部督導的優勢,通過熱自助以及大戶室電腦下單,另一方面又指使他人在其朋友任總經理的券商營業部下單,妄圖擾亂監管視線,切斷賬戶與自己的聯繫。
除此之外,齊蕾夫婦在證監會行政調查階段不主動配合調查,試圖推出他人頂包賬戶交易,以切斷跟齊蕾之間的聯繫。
在調查過程中,證監會調查組鎖定並證明喬衛平使用過的電腦近40台,其中喬衛平為規避調查還使用了多台營業部辦公電腦下單。
證監會辦案人員調取了大量的客觀資料和證據,在排除喬衛平在同一時間、地點下單的可能性之後,成功鎖定齊蕾與該賬戶的聯繫,這也是2009年之後,齊蕾僅有的幾次直接下單。
2016年7月11日,上海市公安局經偵總隊辦案人員先後到東方證券總部、大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車站路證券營業部分別將齊蕾、喬衛平帶走審查。
2017年4月13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法庭上站著一對夫妻:齊蕾及其丈夫喬衛平。
檢方指控稱,2009年2月至2015年6月,齊蕾夥同其丈夫喬衛平控制並操作“羅某興”、“厲某春”、“厲某平”、“汪某華”等四人證券賬戶,先於、同期於或稍晚於齊蕾管理的東方證券自營資金賬戶買賣“永新股份”、“三愛富”、“金地集團”等相同股票197隻,成交金額累計達人民幣635756480.39元。
其中,單向買入趨同交易金額計392369691.27元,單向賣出趨同交易金額計65081623.27元,雙向趨同交易金額計178305163.85元,非法獲利金額累計16578363.97元。
齊蕾因犯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160餘萬元。

治理措施


治理“老鼠倉”問題尤其需要多管齊下綜合治理。
1、在外部監管方面要加大證券市場監管力度,提高證券市場監管水平。
“老鼠倉”通常都是比較隱蔽的。基金經理往往利用其他獨立無關聯的第三人開立賬戶,這樣的賬戶具有極高的隱蔽性。這對監管當局提出了比較高的要求。
2、在內部控制方面要完善基金公司法人治理,加強公司內部控制制度。
一方面,基金公司需要建立組織機構健全、職責劃分清晰、制衡監督有效、激勵約束合理的治理結構,保持公司規範運作,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
另一方面,還需要建立科學合理、控制嚴密、運行高效的內部監控體系,制定科學完善的內部監控制度,保持經營運作合法、合規,保持公司內部監控健全、有效。
3、建議對於“老鼠倉”,一經發現,監管部門應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市場禁入,並追究法律責任。除了嚴肅處理當事人外,公司必須負連帶責任並接受嚴肅處理。
對於散布虛假信息,相互對倒,誘使中小投資者上鉤的非公平交易,監管部門必須從科技手段上進行嚴格監管,一經查處,要對違規基金公司等機構投資者進行嚴肅處理,沒收其非法所得,停止其交易行為甚至勒令其退出市場。
4、提高保護投資者的有效性。除了要提醒相關機構要加強自律外,更重要的還是要依靠市場監管制度的健全和監管有效性的提高。
同時,必須想法設法拿出切實可行的措施促使機構投資者成為“專業精良、治理完善、誠信合規、運作穩健”的真正投資者,而不是更大的投機者。
總之,要想進一步有效發揮機構投資者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穩定發展的重要作用,須努力規範投資,只有靠市場監管有效性的提高與市場制度公正性的進步,才能真正做到“老鼠倉”、不公平交易與利益輸送這市場三條底線不被侵犯。
2014年上半年“捕鼠風暴”席捲基金業,引得業內噤若寒蟬,多名高管相繼離職,今年以來基金經理變更次數多達396次,幾乎相當於2012年全年的變更次數,其中離職的基金經理就有近百位。轟動一時的博時基金馬樂一案暫時告一段落,華夏基金亦被證監會通報與部分內幕交易嫌疑賬戶存在關聯,近期資本市場多家機構捲入內幕交易風波。
近期,多起資本市場“老鼠倉”案件進入司法程序,監管層引入“大數據分析”查處“老鼠倉”成效明顯。然而,由於缺乏相關制度保障,違法成本較低致使震懾力度有限,“老鼠倉”加大監管背後卻又寫滿無奈。
2015年1月30日,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宣布,擬對華夏、海富通等5家基金公司採取責令限期整改3到6個月不等的監管措施,期間暫停新業務,暫停受理其公募基金產品註冊,另對中郵等6家基金公司採取責令改正的監管措施。相較以往對於大批涉嫌“老鼠倉”的基金經理的查處,這是證監會首次針對涉及“老鼠倉”的基金公司進行批量處罰。
針對證監會的監管措施,不少市場人士擔心,這會影響到基金公司的發展,甚至會對股票市場構成利空。對此,英大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李大霄認為,這一舉措短期內可能會對消除股市泡沫有一定作用,長期來看,可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特別是基金持有人的權益,實有裨益。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認為,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權力十分有限,對於因“老鼠倉”而受損的投資者,基金公司需要承擔賠償責任,但是這要求司法程序的配合。

有關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七)》對包括老鼠倉在內的違規行為有明確涉及,情節嚴重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金融機構的從業人員以及有關監管部門或者行業協會的工作人員,利用因職務便利獲取的內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開的信息,違反規定,從事與該信息相關的證券、期貨交易活動,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交易活動,情節嚴重的,同罪處罰。
相關案件:
2007年上投摩根和南方基金前基金經理唐建和王黎敏老鼠倉案發。2008年4月21日,證監會取消了兩人的基金從業資格,沒收全部非法所得並各處罰款50萬元,對唐建實施終身市場禁入,對王黎敏實施7年市場禁入。
2009年4月,證監會對融通基金原基金經理張野立案調查。調查發現,2007年至2009年2月,張野在擔任基金經理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獲取融通基金投資與研究信息,並操作他人控制的“周薔”賬戶,為他人牟取利益,個人亦從中獲取好處。2009年9月,張野遭證監會行政處罰並實施市場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