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龐貝古城
亞平寧半島古城
龐貝古城(Pompeii)是亞平寧半島西南角坎帕尼亞地區一座古城,距羅馬約240千米,位於義大利南部那不勒斯附近,維蘇威火山東南腳下10千米處。西距風光綺麗的那不勒斯灣約20千米,是一座背山面海的避暑勝地。
始建於公元前4世紀,公元79年毀於維蘇威火山大爆發。但由於被火山灰掩埋,街道房屋保存比較完整,從1748年起考古發掘持續至今,為了解古羅馬社會生活和文化藝術提供了重要資料。
2015年5月,考古學家和科學家對千年前被掩埋在火山灰下的龐貝城居民化石進行修復。
2016年6月,龐貝古城被評為世界十大古墓稀世珍寶之一。
龐貝古城
它北距羅馬300千米,西接著名的西西里島,南通希臘與北非。龐貝城內那神奇的太陽神廟、巨大的斗獸場、恢宏的大劇院、靈驗的巫師堂以及新奇的蒸氣浴室和眾多的商鋪以及娛樂場館,吸引了地中海周城邦多少富商和貴族。加上億萬年來城北那維蘇威火山因多次噴發而帶來的奇異岩漿土、火山石以及地熱溫泉。
維蘇威火山海拔1277米,據地質學家們考證,它是一座典型的活火山,數千年來它一直在不斷噴發,龐貝城就是建築在遠古時期維蘇威火山一次爆發后變硬的熔岩基礎上的。可是,公元初前,著名的地理學家斯特拉波根據維蘇威火山的地形地貌特徵斷定它是一座死火山,當時的人們完全相信他的這一論證,對火山滿不在乎。火山的兩側種上了綠油油的莊稼,平原上到處遍布著檸檬林和橘子林,還有葡萄園等其它果園。然而他們萬萬沒料到這座“死火山”正在醞釀著一場毀滅性的大災難。
龐貝古城
公元79年10月17日這一天,維蘇威火山突然爆發,厚約5.6米火山灰毫不留情地將龐貝從地球上抹掉了。
考古發現
1594年,人們在薩爾諾河畔修建飲水渠時發現了一塊上面刻有“龐貝”字樣的石頭;1707年,人們在維蘇威火山腳下的一座花園裡打井時,挖掘出三尊衣飾華麗的女性雕像。人們以為這些不過是那不勒斯海灣沿岸古代遺址中的文物,沒有人意識到,一座古代城市此刻正完整地密封在他們腳下佔地近65公頃的火山岩屑中。
壁畫遺跡
2018年10月16日,考古學家在龐貝古城Regio V區新的挖掘點House with Garden進行工作,壁畫遺跡出土。
2020年2月18日,舉世聞名的龐貝考古遺址修復工程規模龐大、耗時數年,修復項目結束,諸多珍寶重見天日。
2020年5月26日,義大利逐步“解封”歷史遺跡,遊客在義大利龐貝古城遺址內參觀遊覽,將按照規定路線參觀龐貝古城,公園會採取必要措施讓遊客、工作人員保持社交距離。
古城略呈長方形,有城牆環繞,四面設置城門,城內大街縱橫交錯,街坊布局有如棋盤。
據記載,龐貝城是由奧斯坎斯部落興建的,它已是一座人口稠密,商旅雲集的小城。公元前89年,龐貝城被羅馬人佔領,成為羅馬共和國的屬地。到公元79年為止。這裡已經成為富人的樂園,貴族富商紛紛到此營建豪華別墅,盡情尋歡作樂。龐貝城人口超過2.5萬人,成為聞名遐邇的酒色之都。
重要建築圍繞市政廣場,有朱庇特神廟、阿波羅神廟、大會堂、浴場、商場等,還有劇場、體育館、斗獸場、引水道等羅馬市政建築必備設施。作坊店鋪眾多,都按行業分街坊設置,連同大量居民住宅。構成研究羅馬民用建築的重要實物。
富裕之家一般均有花園,主宅環繞中央天井布置廳堂居室。花園中有古典柱廊和大理石雕像,廳堂廊廡多施壁畫(見龐貝壁畫),是古典壁畫重要的遺存。這些壁畫都有較高水平,它們被發現后,對歐洲的新古典主義藝術影響甚大。
龐貝古城位於維蘇威火山的南坡,周圍地區是一片平原。平原上到處遍布著檸檬林和葡萄園,一片金光燦爛。這座小城四周有石砌城牆,設有七個城門,十四座塔樓,頗為壯觀。縱橫各兩條筆直的大街構成了城內的主幹道,使全城呈井字形。全城分為九個地區,每個地區的街巷交織。大街上鋪的是十米寬的石板,兩旁是人行道。街巷的路面也是用石塊鋪成的。城市中最寬闊的大街叫豐裕街,石板路面上有被當年車輛碾出的條條車轍,街的兩邊是酒館、商店和住宅。
義大利龐貝古城遺址
廣場的東南是一座大會堂,那是龐貝的最高建築,裡面設有法院和市政廳。此外還有一座兩層樓商業大廈,當地生產的葡萄酒、玻璃製品、東方的香料、寶石以及中國的絲綢等商品,都能在這裡洽談成交。
廣場的東北是商場。這裡店鋪林立,商品琳琅滿目。有人在牆上塗寫著:“賺錢即歡樂”。在一間酒吧間里設有L形的大理石櫃檯,那裡出售各種飲料。在小酒店的牆壁上,還可以看到書寫的價目表、客人們的欠賬數字等。在一家麵包房的烤爐里,還發現了一塊烤熟的麵包,麵包外形完好,上面還印著麵包商的名字。
龐貝古城遺址
龐貝城內,富豪的住宅也不少。這些豪宅的大門,大都有大理石圓柱和雕花的門樓。整個建築圍繞一個正廳。正廳很涼爽,高度可達十米。屋頂上有一個開口,雨水從這裡流下,流進室內一個大理石盆里。在圍繞正廳的屋子當中,有一間房特別寬敞,既是辦公室,又是起居室,主人在這裡接待來客和起居休息。很多房間的牆上繪有栩栩如生的壁畫,地板上裝飾鑲嵌畫。
在一家豪宅中,發現了一幅聞名世界的鑲嵌畫:亞歷山大大帝與波斯大流士三世戰鬥圖。畫寬六點五米,高三點八米,用一百五十塊彩色玻璃和大理石片鑲嵌而成。
繁華的龐貝市場
龐貝古城[亞平寧半島古城]
華麗精妙的浴場
龐貝城內有三座公共浴場,斯塔比亞浴場為其中最古老的浴場。這個浴場相當古雅,建於公元前2世紀,內有脫衣室、微溫浴室、游泳池等,是龐貝城內現存已出土的三座浴場中保留得最好的一座。浴室長廊中圓柱成列,室內牆上的雕塑非常細緻,連浴室內一個大理石浴盆也是價值連城。雙層設計結構的地板,使下方冒出的蒸汽保持浴場內的溫度。據說,當年在這兒出入的多為政客和城中的一些重要人物。
圓形大劇場
龐貝古城[亞平寧半島古城]
古物館的人體化石
龐貝古城[亞平寧半島古城]
港口
2002年龐貝的港口也被發現了。科學家們發現那裡也住人,他們住在類似於今天的威尼斯的運河上。對這裡的研究不斷進行中。
龐貝古城已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定為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遊客們稱這裡是“天然的歷史博物館”,它每天吸引著數以萬計的來自世界各地的遊人們來這裡參觀。穿梭在古城廢墟的大街小巷,進出於半毀的民宅、別墅、貿易市場、商鋪、麵包房、溫泉澡堂、倉庫以及劇場、斗獸場、運動場,不禁使人心潮起伏,浮想聯翩。
龐貝古城如今只向遊人開放1\3,其餘部分還埋在地下。
2015年5月,考古學家和科學家對千年前被掩埋在火山灰下的龐貝城居民化石進行修復。
娼妓文化
龐貝與羅馬其他城市一樣,盛行娼妓文化。小小的龐貝城,共有妓院25家,最正規的一家妓院設在市中心以東一片較為密集的中下層居民區。妓院里,樓上樓下共10間房,大門口處有生殖之神普里阿普斯的畫像,用以表明此場所的功用。每間客房門口都繪有不同內容的性愛壁畫,室內牆上到處是顧客留下的各種圖文。
龐貝墓誌銘
2017年在龐貝古城的斯塔比亞門外發現了公元1世紀下半葉的一座古羅馬無名氏墓以及墓誌銘。這篇墓誌銘不但銘記了墓主人諸多的慷慨捐獻和善行義舉,還揭示了龐貝城最後歲月里的若干重大事件與關鍵信息,十分具有研究價值。在銘文釋讀的基礎上對這些信息進行的分析可以幫助我們推測墓主人的身份,並透過該銘文探究羅馬帝國初期龐貝殖民市的運作機制以及地方與中央兩者之間的關係。
2018年3月30日,時任龐貝考古主管(Soprintendente Archeologico di Pompei)的馬西莫·奧桑納教授(Prof.Massimo Osanna)在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古代地中海研究中心(CAM)做了一場報告,介紹了於2017年6月在龐貝古城斯塔比亞城門外的墓地(Necropoli di Porta Stabia)新發現的一座墓葬。當時,工人們在整修19世紀的聖保利諾宮(Edificio di San Paolino,現為龐貝遺址公園辦公樓) 的地基時無意中發現了該墓葬的部分基座。考古發掘工作迅速展開,最終將一座宏偉的大理石表面的墓葬呈現在世人面前。最為引人注目的是,它的西面銘刻了迄今為止在龐貝所發現的最長的一篇羅馬時代的墓誌銘。這篇拉丁語銘文長度超過4米,總共有7行183個單詞。一經發表,它就被譽為“近幾十年來龐貝最重要的考古發現之一”,引發了學界內外的廣泛興趣。就筆者所知,哥倫比亞大學與萊頓大學的古典學系一早就舉辦了針對新發現墓誌銘的研討班。2018年7月12—13日,在那不勒斯大學和發現地龐貝也專門召開了一次學術研討會,參加者包括了奧桑納、埃利奧·洛·卡西奧(Elio Lo Cascio)、馬可·馬尤洛(Marco Maiuro)、阿圖羅·德·維沃(Arturo De Vivo)等一批當今義大利權威的古典學家與羅馬史學家。在這次會議上,奧桑納首次完整地公布了他對新墓誌銘的復原和校勘。與會學者主要針對銘文中若干有爭議的釋讀以及墓主人的身份問題進行了初步的探討。
接著,《羅馬考古學報》2018年第31卷正式刊登了奧桑納最早的校勘本、英語和義大利語的雙語翻譯以及簡短的評註。隨後,萊頓大學的米克·弗洛(Miko Flohr)與奈梅亨大學的文森特·胡寧克(Vincent Hunink)將墓誌銘譯成荷蘭語,並對墓葬的周邊環境做了簡要的介紹。波戴爾(John Bodel)等碑銘學家又在2019年最新一卷的《羅馬考古學報》上發表了校勘意見、新的英譯以及長篇評註。馬尤洛也在其那不勒斯會議報告的基礎上,撰文詳加闡述了他對關鍵幾處異讀的意見。
新發現墓葬是斯塔比亞門墓地的一部分。19世紀的考古學家在此發現了最接近城門的兩座奧古斯都時期由龐貝市議會批准建造在公共土地上的貴族條凳墓(schola tombs)。此次新發現的墓在城門以南約50米處,距離兩座條凳墓並不遠,且坐落於(薩爾諾河)碼頭通往城門的南北向大道與東西向的波皮利烏斯大道(Via Popilia,當時是連通龐貝與努凱里亞等內陸城市的一條重要的地區性交通樞紐) 的交匯點上,在古時應當十分醒目。
此外,這座墓呈現出在龐貝乃至整個義大利獨一無二的一種形制:凝灰岩基座上矗立著一個方形石鼓,它嵌在上面一個凹形四邊隔板與下面一個凹形四邊底座當中。石鼓、隔板與底座的表面皆以大理石包裹。石鼓頂端還塑有檐口。在西面、也就是正對著碼頭—城門大道一側的隔板的上方鐫刻著長銘文。墓的上半部分包含一座圓形的墓室,內部可見用於存放骨灰瓮的壁龕。該墓室在19世紀時因為聖保利諾宮的建造以及之後的盜掘而遭到破壞,但其下方檐口接縫處還留有用來固定墓室大理石蓋板的樞軸痕迹。考古學家據此推測,上半部分原先或許也有一個類似下半部分的用大理石包裹的構件。墓的頂端則完全被毀,無法復原,可能是一座小廟(aedicula)。
奧桑納指出,鑒於該墓非同一般的保存狀況,它應該是在公元79年8月龐貝毀於火山噴發之前不久建造的。而我們從墓誌銘當中對尼祿皇帝隱晦地以“凱撒”而非其正式全名“尼祿·凱撒·奧古斯都”(Nero Caesar Augustus)相稱這一點也可以推斷出,墓葬的建造時間應該是在公元68年6月尼祿自殺並被元老院“除名毀憶”(damnatio memoriae)之後。
至於墓誌銘本身,它細緻地闡述了墓主人的業績(res gestae)和捐獻(impensae),卻沒有出現一般墓誌銘中所包括的墓主人姓名、官職履歷(cursus honorum)、壽數以及題獻者等要素。考慮到如此醒目壯觀的一座墓定然為龐貝的一名達官顯貴所有,甚至有可能是公共奉獻的,這一點就顯得非同尋常。一個合理的猜測是,缺失的信息應該是被刻在了現已遺失的墓葬上半部分的某處。馬尤洛認為,墓誌銘起首的第三人稱代詞hic暗示,主人公的名字已在其他地方被提到。此外,與一般墓誌銘的簡略和程式化修辭相比,這篇墓誌銘的個性化表達、精心設置的重複句式(Et,cum … Et,cum … abducerent iussisset … reduceret permisit)、少見省略縮寫(除了第1 行有兩個詞被省略,第1、2、5、6 行各有一個詞按照慣例詞尾的屈折變化被縮略外)、以及在列舉各項事迹時習慣於“連詞省略”(asyndeton)等特點都令人印象深刻。加之,最後一句在解釋和強調墓主人婉拒殖民市“庇主”(patronus) 的稱號時,使用了墓誌銘中極其罕見的現在分詞短語dicens non sustinere(“聲明承受不起……”),以上總總都使得這篇墓誌銘看上去很像是最初經口頭髮表的一篇葬禮頌詞(laudatio funebris)的摘要。無論如何,就篇幅之長、細節之豐富、對墓主人讚譽之盛來說,新發現墓誌銘至少在龐貝現存的墓誌銘中是無與倫比的。
以下是最早由奧桑納校勘的墓誌銘原文。筆者在參考他及其他學者的譯本、校勘意見和評註的情況下,將其譯成中文,並加簡要註釋。
1 Hic togae virilis suae<die>epulum populo Pompeiano triclinis CCCCLVI<dedit>ita ut in triclinis quinideni homines discumberent.(hedera) Munus gladiat(orium)
2 adeo magnum et splendidum dedit ut cuivis ab urbe lautissimae coloniae conferendum esset,ut pote cum CCCCXVI gladiatores in ludo habuer(it). Et,cum
3 munus eius in caritate annonae incidisset,propter quod quadriennio eos pavit,potior ei cura civium suorum fuit quam rei familiaris; nam cum esset denaris quinis modius tritici,coemit
4 et ternis victoriatis populo praestitit et,ut ad omnes haec liberalitas eius perveniret,viritim populo ad ternos victoriatos per amicos suos panis cocti pondus divisit.(hedera) Munere suo quod ante
5 senatus consult(um) edidit,omnibus diebus lusionum et conpositione promiscue omnis generis bestias venationibus dedit.(hedera) Et,cum Caesar omnes familias ultra ducentesimum ab urbe ut abducerent iussisset,uni
6 huic ut Pompeios in patriam suam reduceret permisit.□Idem quo die uxorem duxit,decurionibus quinquagenos nummos singulis,populo denarios,Augustalibus vicenos,pagan (is) vicenos nummos dedit.□Bis magnos ludos sine onere
7 rei publicae fecit; propter quae postulante populo,cum universus ordo consentiret ut patronus cooptaretur et IIvir referret,ipse privatus intercessit,dicens non sustinere se civium suorum esse patronum.
圓括弧中的內容代表對單詞縮寫的補全,如gladiat(orium) 。
尖括弧中的內容代表誤被銘刻者所省略(omissum ex mendo lapicidi)而由校勘者加上的詞。<die>由克里斯特·布魯恩(Christer Bruun)所加,<dedit>由安德雷亞斯·本德林(Andreas Bendlin)所加。
(hedera),常春藤葉標記,羅馬帝國時期的拉丁銘文中一種常見的標點符號(interpunct)。在這篇墓誌銘中,它們同空格(以□來表示)一起使用,以標記大的文本單元。
中譯文:
此人在穿上成人托袈的當天向龐貝人民捐獻了一場有456張三邊食榻的宴會,這樣每張榻上都能躺15 人。(常春藤葉標記)
他奉獻了一場如此盛大豪華的角斗表演,足以媲美羅馬最光榮的殖民市所舉辦的任何一場表演,因為他在角鬥士學校里擁有416名角鬥士。
此外,由於在這場角斗表演舉行期間,龐貝正遭遇一場糧荒,為此他在四年的時間裡供養他們(角鬥士),他對公民同胞的關心超過了對其私人財產的關心;
因為當小麥售價5狄納里【20 塞斯特斯】/1斗時,他將其購入,使民眾以3 勝利女神小銀幣【6塞斯特斯】/1斗的價格就能買到,同時為了確保他的慷慨能夠惠及每個人,他通過他的朋友們向民眾逐一分發價值3勝利女神小銀幣的一份烤麵包。(常春藤葉標記)
在相關元老院決議出台前他所呈現的一場角斗表演上,在墊場賽的每一天,以及在配對賽的當天,他都為斗獸表演提供各個種類的野獸。(常春藤葉標記)
此外,當凱撒(尼祿)下令所有的角鬥士班子都要被驅逐至離羅馬城200里以外的地方時,凱撒只允許他一人將其(角鬥士班子)帶回他的家鄉龐貝。
也是他,在其婚禮當天,贈予每位市議會元老50塞斯特斯,贈予每個平民10塞斯特斯,贈予每位“奧古斯塔里斯”20塞斯特斯,贈予每位鄉賢20塞斯特斯。
他在不給城邦帶來任何財政負擔的情況下舉辦了兩次盛大的賽會。
鑒於以上這些事迹,在民眾的提請下,當市議會一致同意他應被推選為庇主、且雙執法官之一提交議案時,他本人卻以私人身份加以否決,聲明他承擔不起作為其公民同胞之庇主。
一、墓主人的捐助規模和慷慨程度
毫無疑問,這篇像“業績錄”(Res Gestae)一樣的墓誌銘不但銘記了死者在生前的每一個重要關頭(例如成年、結婚、擔任城邦官職時)所做的善行義舉和慷慨捐獻,還揭示了龐貝城最後歲月里的若干重大事件與關鍵信息。它對於我們探究公元1 世紀下半葉義大利殖民市的運作機制以及羅馬帝國地方與中央兩者之間的關係,意義十分重大。
例如,從銘文對墓主人成人式宴會的精確描述中——宴會一共擺放了456張三邊食榻,每張榻可容納15人,因此受邀參加宴會的總共有6840人——學者們已經嘗試對1世紀龐貝城的人口總數做出重新檢討和復原。
誠然,銘文中提到的共餐與表演捐助、糧食救濟以及現金饋贈,都是我們從現存大量史料中已經非常熟悉的羅馬帝國地方城市市政官員與富裕公民的一種普遍行為。它體現了作為地方共同體運作基礎的“恩惠—榮譽交換機制”,即整個城邦以官職、地位和名聲作為對精英公益捐助行為的認可與回報。墓誌銘最後告訴我們(很可能是引用了雙執法官之一提案中的原話) ,“鑒於以上這些事迹,在民眾的提請下”,“市議會一致同意他應被推選為庇主”,這可以說是對“恩惠—榮譽交換機制”及其背後所蘊藏的城邦意識形態的最佳註腳。
然而,這個例子仍以空前的捐助規模和慷慨程度而獨佔鰲頭。墓主人所奉獻宴會和表演的盛大與豪華程度,所捐獻錢糧的數額之多,受惠面之廣,是墓誌銘自始至終強調的重點。
例如,從銘文證據來看,義大利共餐捐助者的花費普遍為人均2至8塞斯特斯。即便我們按照人均開銷的下限、即2塞斯特斯來計算,這場有6840人參加的宴會也要花費13680塞斯特斯。在公元1世紀前後,羅馬以外整個義大利規模僅次於此的一場公共宴會是由三頭統治時期奧斯提亞的一位地方領袖普布利烏斯·盧奇利烏斯·伽馬拉(P.Lucilius Gamala)所捐助的,對象是全體殖民市公民,然而這場宴會也只有217張三邊食榻。
再如,墓主人所贊助的一場角斗表演是“如此盛大豪華”,“足以媲美羅馬最光榮的殖民市所舉辦的任何一場表演”,全因為他有雄厚的財力和資源作支撐——其名下有416名角鬥士。在羅馬以外的地方城市裡,此前一場角斗表演最高的角鬥士出場人數是49對,而有30對角鬥士參加的比賽已堪稱壯觀。我們的墓主人可以相當輕鬆地從416名角鬥士里挑選出其中的佼佼者,呈現迄今為止殖民市裡無可比擬的一場表演。通常,衡量一場角斗表演成功與否的主要標準就在於場面是否宏大,調動角鬥士與野獸的數量和種類,以及持續的天數。由此評判,墓主人所贊助的第二場角斗表演——“在墊場賽的每一天,以及在配對賽的當天,他都為斗獸表演提供各個種類的野獸”——可以說同樣是羅馬城皇帝贊助的表演之外罕有匹及的。不僅因為在表演中出現了“各個種類的野獸”(omnis generis bestias),還因為在該墓誌銘被發現之前,我們所知的唯一一次在羅馬以外的義大利舉行的墊場賽是在公元3世紀中葉的普萊內斯特。它也是已知的唯一一次在龐貝舉行的事先有“墊場賽”和“配對賽”的角斗表演。
墓主人的另一大善行義舉是在遭逢糧荒時連續四年供養其名下的角鬥士,並通過朋友“向民眾逐一分發”(viritim populo…divisit)廉價糧食( 以實物麵包的形式) ,“以確保他的慷慨能夠惠及每個人”(ut ad omnes haec liberalitas eius perveniret)。假設龐貝每人每年約消耗27斗小麥,而糧荒期間的小麥售價據說是每斗20塞斯特斯,那麼在四年時間裡為416名角鬥士提供口糧,墓主人每年需花費224640塞斯特斯。再加上向民眾分發廉價糧食——假設受惠者是參加墓主人成人式宴會的同一批人,他向這6840人中的每個人都發放了一份用1斗小麥做成的售價6塞斯特斯的麵包,也就是說,他在每份麵包上補貼了14塞斯特斯,其中還不包括烤制麵包的成本——這樣算下來,墓主人至少需凈補貼95760塞斯特斯。任何手握如此龐大資金的人都已夠得上元老的財富級別,甚至堪比其中的巨富。
二、對龐貝圓形劇場騷亂的新證
最令羅馬史學界感到激動的是,該墓誌銘涉及龐貝末年的一樁大事,那就是塔西佗在《編年史》第14卷17章所記述的公元59年發生在龐貝圓形劇場里的騷亂。這起騷亂能夠進入對羅馬城以外或與羅馬無關的事件甚少措意的塔西佗的視野中(塔西佗在相關段落中曾明確表達了對外地小城市人所謂“暴躁性情”的蔑視) ,足見它在當時所引起的舉國震動。騷亂的起因是在角斗表演的過程中,龐貝城的主場觀眾與從鄰近努凱里亞城(Nuceria)來的客場觀眾發生口角,繼而升級為武裝衝突,釀成人員傷亡。事後,努凱里亞的“苦主們”到羅馬尋求司法正義和補償,尼祿皇帝將此事責成元老院處理,後者又委託執政官進行調查。結果,龐貝被禁止在此後的十年內舉行角斗表演,有關非法團體被解散,表演的組織者、一位羅馬元老院的前元老李維涅烏斯·列古路斯(Livineius Regulus)連同其他被認定有煽動之責的人都遭到流放。
在這篇墓誌銘被發現之前,能夠佐證塔西佗記載的考古證據,除了在龐貝阿克提烏斯·阿尼凱圖斯之家(House of Actius Anicetus,I. 3. 23)列柱廊花園內所發現的描繪這場騷亂的一幅著名壁畫(現藏於那不勒斯國家考古博物館,編號112222)外,還有在狄俄斯庫里兄弟之家(VI. 9. 6)大門外牆上所發現的一幅塗鴉畫。它刻畫了一名角鬥士揮舞著一株象徵獲勝的棕櫚樹枝,下方寫有“坎帕尼亞人,隨著這場勝利,你們與努凱里亞人一同完蛋了”(Campani victoria una cum Nucerinis peristis) 。
而據新發現的墓誌銘所述,墓主人在奉獻了那場冠絕所有殖民市的“盛大豪華”的角斗表演之後又舉辦過一次表演。有關這次表演的背景和原因不明。唯一透露出的信息是,它舉辦的時間是“在相關元老院決議出台之前”(ante senatus consult(um))。此處的預設是,大家都對“相關元老院決議”指的是什麼心知肚明,但因為說出來並不光彩,故而採用了隱筆。再加上銘文緊接著列舉的墓主人的一項功績也同很可能因圓形劇場騷亂而被流放的團體(“角鬥士班子”)有關,那麼這項元老院決議基本上可以肯定就是迄今所知唯一的羅馬元老院有關龐貝的決議,即塔西佗筆下公元59年元老院所頒布的那項懲罰性決議。在墓誌銘的行文中,幾乎所有與此騷亂事件相關的負面細節及災難性後果都被省略了,而是僅僅提供了對於體認墓主人力挽狂瀾之功來說必不可少的那些內容。
可以說,新銘文不但證實了塔西佗筆下元老院禁令和制裁的存在,還補充了兩條極為關鍵的信息。其一,尼祿皇帝又單獨追加了懲罰,被流放者實際不止於表演的舉辦者,還有龐貝所有的角鬥士班子,等於進一步落實了角斗表演的禁令。其二,羅馬對龐貝的禁令和制裁因為我們墓主人的一人之力而出現了鬆動和緩和的跡象。因為尼祿皇帝稍後“只允許他一人”(uni huic … permisit)將被流放在外的角鬥士班子帶回龐貝。
一個合理的推論是,墓主人必定在騷亂髮生前就同皇帝本人或其身邊親信結成了某種私人紐帶,於是仰仗其為奧援,自然而然地成了龐貝在羅馬的代言人。雖然在龐貝遭受嚴譴和懲罰時他無能為力,但此後不久,他就動用這層私人關係為“他的家鄉龐貝”(Pompeios…suam patriam)求情,爭取寬宥,並至少部分地達成了所願(儘管我們不知道他是否也為其他被流放的涉案者求了情) ,角鬥士班子被召回。銘文的措辭表明,皇帝並不是“依法”(de iure)召回了角鬥士,而是完全把它當作了對墓主人個人的一種恩典和示惠。於是通過該銘文,我們知曉了在龐貝城的最後歲月里,在它與羅馬之間還有過這樣一位舉足輕重的中間代理人。
此外,皇帝恩准墓主人將角鬥士帶回龐貝,引發了他是否也被允許安排他們上場表演,以及角斗表演禁令有無可能就此被提前解除的問題。
一方面,龐貝一些遺留至今的“表演告示”(edicta munerum)揭示了,在元老院禁令理論上生效的公元59年至69年間,包括遊行、斗獸、競技在內的大型表演(spectacula)看似並沒有在龐貝中斷,但唯獨缺少了角斗表演,似乎印證了禁令的有效執行。
另一方面,在該墓誌銘被發現之前,已有不少學者推測,角斗表演可能沒被禁止達十年之久。其中最主要的一種聲音認為,尼祿後期龐貝一些塗鴉中對“奧古斯都/ 尼祿裁決”(iudicia Augusti/Neronis)的歌頌同禁令的取消有關。並且,與龐貝素有淵源的尼祿的第二任妻子波派婭在這當中發揮了關鍵作用,正是她的說情使得角斗表演在龐貝提前恢復。波派婭的娘家是龐貝當地的名門望族,在城中擁有“米南德之家”與“金色丘比特之家”兩座大宅。在龐貝也發現了多條單獨向她或共同向她與尼祿讚美祝福的塗鴉。莫瑞特森和格拉德爾更是依據其中稱頌“尼祿·奧古斯都與波派婭·奧古斯塔裁決”的兩條塗鴉,猜測禁令是在波派婭作為“奧古斯塔”的63—65年間被取消的。富蘭克林則進一步將年代範圍縮小至公元64年。儘管這些說法看上去都頗具吸引力,然而始終缺乏直接的證據來證明它們。
新發現銘文無疑對禁令被提前解除的說法形成了強有力的支持。這一結果看來是角鬥士班子被召回龐貝最合邏輯的發展。如若真地就此龐貝得以解除禁令,那麼龐貝人看到的解禁后的首場表演很可能就是由墓主人贊助、由其名下的角鬥士所呈現的。這麼一場大功德,相信龐貝人不會輕易地忘記。此外,鑒於他看似是龐貝地方精英中唯一獲此恩典之人,這無疑也大大有助於提升其地位和聲望。
三、墓主人的身份考證
儘管現存墓誌銘沒有提供墓主人的姓名或有關其身份的任何直接線索,然而,存在這樣一位活躍於公元1世紀龐貝的地方政治生活當中、並在龐貝與羅馬之間扮演如此重要之樞紐角色的大人物,不由地讓人更加好奇於他的真實身份。
在奧桑納看來,對於判斷墓主人身份最有價值的一條線索來自墓葬本身的發現地點——同側不遠處一座貴族條凳墓的主人是曾在奧古斯都時期擔任雙執法官之一(duovir iure dicundo)的瑪爾庫斯·阿雷尤斯·米尼烏斯(M. Alleius Minius)。而從尼祿到弗拉維時期,該家族最傑出的人物是格奈烏斯·阿雷尤斯·尼基狄烏斯·邁尤斯(Cn. Alleius Nigidius Maius)。因此,這座墓很可能就是他的。
阿雷尤斯家族是羅馬帝國時期龐貝最顯赫的幾大家族之一。在邁尤斯之前,除了阿雷尤斯·米尼烏斯之外,它還誕生了在提比略—卡里古拉時期歷任雙執法官之一、代理執法官(praefectus iure dicundo) 和五年度雙執法官之一(duovir iure dicundo quinquennalis)的瑪爾庫斯·阿雷尤斯·盧基烏斯·利貝拉(M.Alleius Luccius Libella)。
從邁尤斯的名字可以看出,他是被收養進阿雷尤斯家族的。其養父名叫阿雷尤斯·諾比利斯(Alleius Nobilis),養母名叫龐波尼婭·德卡綺斯(Pomponia Decharcis),她死後被葬在了龐貝迄今發現的最大一座墓葬、努凱里亞門外的尤瑪基婭(Eumachia)墓里。尤瑪基婭是奧古斯都時代龐貝著名的女贊助人和公共女祭司。除她以外,安葬於此的還有邁尤斯的一個族人格奈烏斯·阿雷尤斯·羅古斯(Cn.Alleius Logus)及一名釋奴格奈烏斯·阿雷尤斯·埃洛斯(Cn.Alleius Eros)。在這兩人的墓誌銘上,前者被譽為“為所有(職官或祭司)團體做出了傑出貢獻”(omnium collegiorum benemeritus),很可能表明了,他生前曾擔任不止一項官職;後者則被證實生前是一名“奧古斯塔里斯”。為表彰其功績,在他死後,該團體和鄉賢共同為其葬禮出資1000塞斯特斯。邁尤斯的女兒阿雷婭(Alleia)是尼祿時期龐貝“維納斯和刻瑞斯女神的公共女祭司”(sacerdos publica Veneris et Cereris),而這一崇高職務只有城邦內最有權勢家族的女性成員才能擔任。市議會也曾通過決議,為她在市場(Marcellum)內樹立榮譽塑像。族人、釋奴和女兒的榮耀足以從側面反映出邁尤斯自身的顯赫。
邁尤斯本人可以說是龐貝留下銘文記錄最多的人之一,其名字出現在17份現存的各種介質的銘文(包括蠟板、銘牌、街頭塗鴉、競選標語和表演告示)當中。他在克勞狄統治時期踏入仕途,曾任公元45—46年龐貝的市政官,49—50年的雙執法官之一。在尼祿時期,他攀升至政治生涯的頂峰:當選55—56年的五年度雙執法官之一,並有可能在61—62年再次擔任雙執法官之一。令人稱奇的是,他的仕途、地位和名聲並沒有因為尼祿的倒台而受到衝擊。相反,他在內戰後新的弗拉維王朝統治下依舊如魚得水。他以皇帝祭司(flamen Augusti)的身份奉獻了為韋巴薌及其子祈福的祭壇,並用一場(或許是公元59年龐貝被禁演以來的首場) 盛大的角斗表演來慶祝祭壇的落成,藉此宣告龐貝對新王朝的效忠與新秩序的確立。因此,他絕對稱得上龐貝晚期最有影響力的政治家之一。
比照已有材料與新發現墓誌銘,筆者亦認為,墓主人是邁尤斯的可能性最大。除了奧桑納提出的外部證據,我們從文本內部也可以找到若干支持。
首先,儘管墓誌銘從未明確提及墓主人的任職經歷,然而臨近末尾的這句“他在不給城邦帶來任何財政負擔的情況下(sine onere rei publicae)舉辦了兩次盛大的賽會”卻暗示了,他至少曾兩次擔任市政官以上的官職。因為這類每年由在任高級官員所組織的官方賽會和表演本可以利用公共財政進行補貼,但他卻主動放棄了這項權利,甘願私人自掏腰包。馬尤洛認為,墓誌銘之前描述的兩場盛大的角斗表演很可能是墓主人在分別擔任市政官與雙執法官之一期間所舉辦的,甚至是與賽會一同舉辦的,所以這裡提到賽會時才會一筆帶過。另外,我們從邁尤斯作為贊助者的“表演告示”中可知,他在公元55年擔任五年度雙執法官之一時恰好也曾經舉辦過一場“不費公帑”(sine impensa publica)的角斗表演。而這樣的修飾語至少在龐貝現存所有的“表演告示”中是絕無僅有的。
其次,公元55年邁尤斯舉辦的這場表演是目前已知的59年圓形劇場騷亂之前龐貝的最後一場角斗表演。而62年後某年的6月13日,邁尤斯為紀念他本人向震后修復的圓形劇場奉獻護牆板畫(opera tabularum),又舉辦了一場包括遊行、斗獸和競技卻唯獨缺少了角斗比賽的表演。薩巴提尼·圖莫萊西推測,這套護牆板畫再現的便是55年那場角斗表演的場景。這些充滿紀念意義的繪畫是在騷亂之後創作的。此時,角斗已無法再上演。然而通過奉獻這套板畫,邁尤斯想必是要喚起龐貝的公民同胞們對他在禁令頒布之前所舉辦的那場盛大表演的回憶,並為恢復角斗表演而造勢。果真如此的話,這樣的紀念意圖與墓誌銘中對“在相關元老院決議出台前他所呈現的一場角斗表演”及其空前盛況的強調也存在著某種一致性。
最後也是最為關鍵的,依據碑銘學家貝內菲兒對龐貝現存“表演告示”的統計,從奧古斯都時期到火山噴發前,龐貝曾經有八位最活躍的表演贊助者。邁尤斯在當中獨佔鰲頭,他作為贊助人的“表演告示”數量(7份) 與提供的表演次數(3或4次)都是最多的。此外,他在多篇銘文中被讚譽為“首屈一指的表演贊助者”(princeps munerariorum)與“殖民市領袖”(princeps coloniae)。考慮到墓主人空前的捐助規模和慷慨程度、他為解除禁令所做的貢獻及其最後被整個城邦共同體推選為“庇主”,可以說,墓誌銘所呈現的這位無與倫比的捐助者和庇主形象同我們已知的邁尤斯其人的功績和榮譽最為吻合。
值得一提的是,在貝內菲兒的統計名單上,唯一能在贊助表演的數量上與邁尤斯相抗衡的是尼祿時期龐貝的另一位政治領袖德奇姆斯·盧克萊提烏斯·薩特里烏斯·瓦倫斯(D.Lucretius Satrius Valens),後者留下了4份“表演告示”,涉及3次不同的表演。有很多證據顯示,他同尼祿交情匪淺:他不僅是“皇帝之子尼祿·凱撒的終身祭司”(flamen Neronis Caesaris Augusti filii perpetuus),還與尼祿一道擔任了公元54年龐貝的雙執法官;他和尼祿的名字一同出現在描繪圓形劇場騷亂的那幅著名壁畫上。如果採納薩巴提尼·圖莫萊西的假說,此畫的創作動機是為了紀念角斗表演禁令的取消,那麼替龐貝向尼祿求情的人也有可能是他。此外,他也曾被奉為“殖民市領袖”(princeps coloniae) 。
然而,在瓦倫斯作為贊助者的全部“表演告示”中其“尼祿·凱撒終身祭司”的頭銜表明,他所舉辦的這些表演至遲不會晚於尼祿倒台的公元68年。事實上自此之後,他的名字便從所有的記錄中消失了。而正如本文開頭所介紹的,基於考古學斷代與墓誌銘內證,新發現的墓應該修建於龐貝城的最後十年內,墓主人理應在68年後還活躍著。最具決定性的一點是,可以確定,瓦倫斯死後被葬在了龐貝郊外斯卡法蒂(Scafati)的盧克萊提烏斯家族墓地內。因此,這座墓不會是他的。至此,能同時滿足從尼祿時期一直活躍到弗拉維時期、在表演贊助方面世所罕匹、以及曾被整個殖民市公認為領袖這三個條件的只有邁尤斯一人。
四、“中介- 地方領袖”在地方政治運作中的重要性
在筆者看來,新發現墓誌銘最重要的價值它凸顯了,羅馬帝國時期在像龐貝這樣的地方城市裡,城邦領袖個人對於整個共同體的生存和發展所發揮的決定性作用。銘文的敘述為我們展示了一條清晰的邏輯因果鏈,即墓主人最後被龐貝市議會和全體公民奉為“庇主”,憑藉的不僅僅是他慷慨無私的公益捐助,還由於他在龐貝與羅馬之間所扮演的地方代言人和中介角色。尤其是,他利用與皇帝的私人關係,為遭到羅馬制裁的家鄉求情,推動了角斗表演禁令的解除。要充分體認墓主人這一中介角色的重要性,我們有必要追溯一下龐貝圓形劇場騷亂的前因後果,將其置於公元1世紀龐貝所處的複雜的地緣政治中去考察。
事實上,這一時期義大利坎帕尼亞地區諸多人口稠密且高度城市化的城鎮之間存在著密切的互動以及激烈的競爭關係,它們在與羅馬以及相互之間的交往中不斷地爭取和強調自身的身份、地位和權益。這一點已經被在龐貝發現的大量銘文和塗鴉所證實,其中至少提到了11座鄰近城市的名字。
龐貝最大的宿敵就是其東邊約11公里處的努凱里亞,兩個城市之間圍繞著邊界和權利的紛爭由來已久。與龐貝不同,努凱里亞在同盟戰爭時期保持了對羅馬的忠誠,因而在戰後成為蘇拉的老兵殖民市(Colonia Nuceria Constantia)的同時被酬贈以龐貝附近斯塔比亞的耕地。二者間的不和就此發端。公元57年和60年,尼祿分兩次將努凱里亞、卡普阿、普特奧利、安提烏姆和塔倫圖姆等義大利已有的幾個戰略位置特別重要的殖民市重新以自己的名字來命名,並把近衛軍老兵和軍團高級軍官安置於此。這些全新的“尼祿殖民市”無論在榮耀還是在特權上,都超越了包括龐貝在內的其他殖民市。或許更令龐貝人感到不忿的是,這次分配給努凱里亞新定居者的其中一部分土地原就是屬於龐貝的。
墓誌銘中的一句話——“他(墓主人)呈現了一場如此盛大豪華的角斗表演,足以媲美羅馬最光榮的殖民市所舉辦的任何一場表演”——便明顯透露出,龐貝人時刻以“最光榮的殖民市”(colonia lautissima)自居,以鄰近的殖民市為競爭對手。在龐貝發現了數條詛咒努凱里亞人的街頭塗鴉。其中在“維梯烏斯之家”(House of the Vettii)發現的一條被認為是龐貝人對於57年殖民運動的直接回應。它宣稱,“在皇帝的英明裁決下,龐貝與普特奧利、安提烏姆和泰格阿努姆並稱為真正的殖民市”(Iudicis Aug(usti) felic(iter) Puteolos Antium Tegeano Pompeios hae sunt verae coloniae)。“真正的”這個形容詞背後顯然意有所指。龐貝與普特奧利、安提烏姆這兩個“尼祿殖民市”抱團,為的是標榜自己才是更有資格獲得皇帝恩寵、名副其實的殖民市,反諷某些“名不副實的殖民市”(colonia falsa)。明眼人一眼便能看出,它針對的是努凱里亞。因此,公元59年的圓形劇場騷亂很可能是龐貝人對努凱里亞人積怨的總爆發。從塔西佗筆下元老院的懲罰措施——“李維涅烏斯(表演組織者)和其他煽動騷亂的人遭到了放逐的懲罰”——中,我們似乎也嗅到了某種陰謀論的氣息。顯然史家暗示,這次騷亂是龐貝方面有預謀的。
如此我們便不難想見,被排除在尼祿的殖民計劃之外、甚至要被迫出讓土地已讓龐貝人心有不甘。再加上之後的圓形劇場騷亂,被宿敵上訴至羅馬,繼而被元老院和皇帝施加人員放逐的制裁及角斗表演的禁令。公元62年一場嚴重的地震又使城中的公私建築大半被毀。這一連串的打擊無疑重創了龐貝這座原本“最光榮的殖民市”。這個時候,我們的墓主人挺身而出,儘力斡旋,挽回君心,推動制裁和禁令的解除。毫不誇張地說,他憑一己之力挽救了龐貝外在的地位和聲譽以及內在的繁榮和活力。
羅馬帝國初期政治上的一個顯著特徵就是,隨著羅馬中央一個統治王朝(“奧古斯都家族”)的興起,地方上的政治主動權也從傳統的共和機構( 例如市議會與公民大會) 轉移到了地方精英和皇帝崇拜祭司這些個人的手中。
首先,一個無可迴避的政治現實是,與羅馬中央王朝的交流已經成了關係到共同體興衰的頭等大事。以龐貝為例,用富蘭克林的話來說,“她早就積極地向羅馬統治者靠攏”:她不僅授予歷任儲君“殖民市庇主”的頭銜或雙執法官之一的名譽官銜,還針對在位皇帝和儲君設立專門的祭司,市議會、各團體與公民個人也爭相向“奧古斯都家族”(domus Augusta)成員奉獻榮譽銘文和塑像,為其建造神廟、紀念物及舉辦慶典活動。在此背景下,能夠代表地方直接與羅馬打交道的個人成為城市庇主與領袖,便不足為奇了。新發現墓葬的主人顯然就屬於這一類的“中介—地方領袖”。如其果真是阿雷尤斯·尼基狄烏斯·邁尤斯的話,那麼他的這一角色從尼祿時期一直延續到了韋巴薌時期。而龐貝自公元前80年成為羅馬的殖民市以來,就一直不缺這樣往來交通的人物:從三頭統治時期的昆圖斯·撒路斯提烏斯(Q.Sallustius),到奧古斯都時代的皇帝祭司瑪爾庫斯·霍爾柯尼烏斯·魯弗斯(M.Holconius Rufus),再到上文提到的與邁尤斯差不多同時代的“尼祿·凱撒的終身祭司”盧克萊提烏斯·薩特里烏斯·瓦倫斯。他們的事迹有力地證明了,“少數與羅馬有關係的個人可以塑造像龐貝這樣一座城市的面貌,並將羅馬的統治觀念帶到地方城市裡”。
如果我們再放眼羅馬帝國初期義大利的各個殖民市、自治市乃至行省城市,就可以發現,龐貝僅僅是羅馬世界的一個縮影,實則幾乎到處都有這樣鼎鼎大名的“中介—地方領袖”:在鄰近龐貝的赫庫蘭尼姆有瑪爾庫斯·諾尼烏斯·巴爾布斯(M.Nonius Balbus),在沃爾泰拉(Volaterrae)有凱奇納兄弟(Caecinae),在比薩則有提圖斯·斯塔圖列努斯·雍庫斯(Titus Statulenus Iuncus),等等。同我們在龐貝看到的情況一樣:一方面,地方依靠這些人的庇護和捐助來維持城邦生活的正常運轉與活力,提升本城市在一個地區乃至整個羅馬世界的地位和權益;另一方面,藉助他們在母邦的影響力,皇權觀念滲透進了城市居民的日常生活當中,地方對於羅馬的認同感也得以迅速建立。
墓誌銘的末尾告訴我們,墓主人謙遜地婉拒了城邦獻給他的“庇主”稱號。用波戴爾的話來說,“某一個人對自治市和殖民市精英所能期待的最高榮譽頭銜表示婉拒,這在拉丁銘文中是前所未見的”。像“殖民市領袖”(princeps coloniae)和“殖民市庇主”(patronus coloniae)這樣的稱號本身具有重大的意義,因為它們使人聯想起羅馬皇帝的稱號——所謂的“元首”(princeps)與“祖國之父”(pater patriae)。作為榮譽頭銜而非正式官職,其反映了某種道德上的優越性。誠如沃爾特·默勒對於邁尤斯的評價,“作為韋巴薌皇帝的祭司,他是聯結皇權觀念的直接紐帶:不難想象,他對於龐貝人來說就是‘一個微縮元首’(a microcosmic princeps),同在羅馬的皇帝一樣是民眾的首要捐助者。由此,羅馬的鏡像在地方城市的層面上實現了,不僅體現在龐貝有自己的市政官員、元老院和民眾大會,還體現在它有了自己的第一公民”。從新發現墓誌銘來看,它的確在好幾個方面都將龐貝比作像羅馬一樣的共和城邦,將墓主人比作像元首一樣的“第一公民”。
銘文通篇流露出對殖民市主人“龐貝人民”有如像對作為國家主權來源的“羅馬人民”那樣的推崇意識:比照populus Romanus(“羅馬人民”)這一概念的populus Pompeianus(“龐貝人民”)在第1、4、6、7行反覆出現,第4行甚至出現了兩次;墓主人為慶祝成人式所舉辦的公共宴會、在糧荒期間進行的糧食救濟都點明了是針對“龐貝人民”的;他打破等級慣例,將平民排在市議會元老之後、“奧古斯塔里斯”與鄉賢之前接受婚禮上的現金饋贈,也表現出對於“龐貝人民”的格外重視。此外,他贊助的一場角斗表演號稱“足以媲美羅馬最光榮的殖民市所舉辦的任何一場表演”;他憑藉與皇帝的私人關係,成功地將角鬥士班子帶回了“他的家鄉龐貝”,這些都彰顯了他身上強烈的城邦自豪感與認同感。直至最後,龐貝被界定為像羅馬一樣的由“公民同胞”(civium suorum)所組成的“共和城邦”(rei publicae,l.7),標誌著對龐貝的定位與認同達到了頂點。
在此前提下,墓主人事事表現得有如這個“共和城邦”的“第一公民”。墓誌銘以“他向龐貝人民捐獻”作為開端,以“龐貝人民提請他”作為庇主、認可其功績達到高潮。最能體現其“第一公民”形象的是,他在糧荒期間向民眾提供廉價糧食,是以“他對公民同胞的關心超過了對其私人財產的關心”,並且“為了確保他的慷慨能夠惠及每個人”,麵包是“向民眾逐一分發”的。
如果我們再拿這篇以“業績錄”形式呈現的墓誌銘同堪稱“業績錄”之範本的《奧古斯都功德碑》(Res Gestae Divi Augusti,以下縮寫為RGDA)做對比,不但可以發現墓主人和奧古斯都皇帝在捐助模式上十足的相似性——例如,選擇人生重要的轉折性時刻如成人、結婚、當選官職時向民眾饋贈錢糧;在飢荒時,一力承擔起確保城邦全體公民糧食供應的責任;自掏腰包舉辦各類賽會表演,以儘可能多的角鬥士和野獸的數量及種類來取悅民眾——更為關鍵的是,他在地方政治運作中對元首統治方式和理念的效仿。
墓誌銘最後對他應得榮譽“經一致同意”(universus…consentiret,l.7)的強調,很像奧古斯都在其《功德碑》末尾對於統治共識的強調:“元老院、騎士等級以及全體羅馬人民一致歡呼我為‘祖國之父’”(RGDA 35.1)。而墓主人在“民眾提請”、“市議會一致同意”的情況下卻不肯接受這份榮譽,“聲明他承擔不起作為其公民同胞之庇主”,此舉也深得元首統治中以退為進的“推就”(recusatio)法則之要義。奧古斯都一生同樣多次婉拒“羅馬元老院與人民”加諸己身的諸多職權和榮譽:“元老院與人民授予我的獨裁權力,我均謝絕未予接受”(RGDA 5.1); “授予我的終身長年執政官職權,我拒未接受”(RGDA 5.3) ;“羅馬元老院與人民一致同意推舉我為獨一的、擁有最高權力的法律和道德監督,但我拒不接受加給我的任何違背祖先習俗的官職”(RGDA 6.1)。
在有關元首統治合法性的觀念體系當中,以及在羅馬人對於“好元首”的評價標準里,不追求過分逾矩之權力和榮譽,出於對國家和公民的責任而非私利行使統治權都是其中最核心的一條。無論是奧古斯都在其《功德碑》中所自詡的謙遜,還是塔西佗筆下提比略在繼位時的“忸怩作態”——“彷彿古老的共和國依然存在,而他本人還不能肯定是否應當掌握統治大權似的”,抑或小普林尼在《頌詞》中對於圖拉真被涅爾瓦收為養子的讚美——“只有你一人不願接受它,因為你不願接過皇權(recusabas enim imperare),這是你會善加統治的一個確鑿無疑的信號”,無不是這一理想觀念的再現。正如華萊士—哈德里爾所言,“(並非法定製度的)元首統治就是由從一任到下一任不斷重複上演的‘推就’儀式所確立的”。顯然,我們的墓主人忠實效仿了元首在這方面的榜樣。很有可能也像元首一樣,他在謙辭再三之後最終還是接受了“庇主”頭銜,但這番“推就”會使到手的榮譽顯得更加的名正言順。
最後,儘管墓主人當時身無官職,然而在推卻榮譽時依然使用了類似保民官所握有的否決權(ipse privatus intercessit,l.7)。他作為一介私人能夠否決雙執法官之一的提案,這一事實本身就說明了,他個人在地方上的權勢並不取決於其是否擔任官職或掌握了哪些具體職權,這一點也如同奧古斯都在《功德碑》里對自己在羅馬國家中地位的界定——“我的權威超過了所有人,但是我握有的權力並不比在每個職位上我的同僚更多”(RGDA 34.3)。
2020年12月28日消息,龐貝古城完整出土一快餐店遺址。雖然龐貝古城先前出土大約80個類似快餐店遺址,但這是“首次完整出土熱食類快餐店遺址”。考古人員2019年挖掘出這處快餐店部分櫃檯,如今整個櫃檯全部出土,呈現為多邊形,檯面上有多個較深的圓形凹陷。考古人員猜測這些凹陷用於盛放熱食,類似現代沙拉吧內盛湯器皿。
2021年8月,龐貝古城發現有史以來保存最完好的人類遺骸,頭髮清晰可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