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堅民族

美利堅民族

1607年,一百多個英國殖民者在北美洲南端的東部海岸登陸,在詹姆斯河上游建立他們稱做詹姆斯敦的據點。這些移民剛到北美的時候,人地兩生,衣食無著。在印第安人的幫助下,他們學會了種植當地的農作物。但是,當他們在北美大陸站穩腳跟后。英國在東起大西洋沿岸,西至阿巴拉契亞山脈的狹長地帶建立了13個英屬北美殖民地。殖民地的居民來自歐洲各國,起初以英格蘭人最多,但德意志人和愛爾蘭人後來居上,人數超越了英格蘭人。正是這種共同地域、共同經濟生活、共同的信仰、共同的文化,促成了北美殖民地人民共同的心理特徵,從而使他們形成為美利堅民族。

歐裔美國人(European Americans)因為早期移民多為英格蘭人,導致來自歐洲其他各國的白人移民也轉而使用英語。

人口3.24億(截至2017年1月)。

民族背景


美利堅
美利堅
英國統治階級在北美經營殖民地的目的,在於把殖民地變為他們榨取和掠奪的對象,變為英國工業品的銷售市場及廉價的原料供應地。為了達到這個目的,英國政府採取了一系列措施:1660年,頒布了“列舉商品法”,規定:殖民地上的某些商品如煙草、砂糖、棉花、靛青等只能輸往英國,如要輸往外國,必須先在英國卸貨,由英國商人經手再運往外國。頒布這項法律的目的,顯然是想把北美殖民地變為英國工業的原料供應地,使英國工業資本家買到廉價原料。1663年,又頒布“主要商品法”,它規定:一切從歐洲輸入北美的商品(只有少數例外),首先必須在英國靠岸卸下,由英國政府徵稅,然後裝船運走,其用意是保持英國商品在北美的市場,以便與歐洲外國商品競爭。這項法律是把殖民地變為英國獨佔的商品市場的第一步。此後,英國又在殖民地設置稅關,以徵收英國以外的歐洲國家的商品入口稅。
17世紀後期和18世紀初,英國工業家感到北美殖民地的工業發展很快,殖民地的工業品有與宗主國商品競爭之勢,因而英國政府又開始實行限制北美工業的政策。1669年,禁止北美由一個殖民地將羊毛和毛織品運在另一個殖民地,以便保護英國羊毛產品在殖民地的銷路。翌年,英國議會又取消英國羊毛織品出口稅,使其有力量與殖民地生產的羊毛織品競爭。由於北美的波士頓、紐波特和紐約等城市發展為制帽業中心,到1732年英國政府又頒布“制帽條例”,禁止由一個殖民地出口帽子到另一個殖民地,並且規定帽業作坊不許使用兩個以上的徒弟。1750年,英國議會又通過“制鐵條例”,規定了殖民地的鐵塊、鐵條輸入英國時可以豁免入口稅,同時禁止殖民地建立制釘、制鐵板等工業。
但是,在1763年以前,英國在北美及世界其他地區忙於對法戰爭,因之無力亦無暇嚴厲執行這些限制北美殖民地發展的政策。而且,在對法戰爭中也迫切需要北美殖民地的合作,因而也有意放鬆這些政策的執行。結果,北美的工業家們便有恃無恐地生產英國所禁止的商品,商人們進行大規模的走私活動,而不理睬英國的法律。因此,北美的工商業得以順利發展。到18世紀60年代,北美殖民地經濟蒸蒸日上,呈現空前的繁榮景象。雖然農民家庭手工業在整個工業中仍佔壓倒的優勢,但是分散的手工工場已經發展起來。一些商人把羊毛、亞麻及棉花等原料供給家庭手工業者,由他們加工為紡織品,然後付給報酬。這樣的家庭手工業者實際上已經變成受這些商人剝削的工資勞動者了。這種分散的手工工場在北部殖民地上越來越多。同時也出現較大規模的集中的手工工場,如造船廠、鋸木廠、釀酒廠、鐵廠、玻璃工場等。新英格蘭及中部殖民地的工業技術有的已達到歐洲的先進水平。鐵製品不僅輸往南部殖民地,而且行銷於西印度群島。生鐵和鐵條的出口量在1745年為2000噸,到1771年又增至7500餘噸。在工業中有顯著發展的是中部北部的造船兒其生產出來的船舶,質好價廉,以致連英國都大批購買。1775年,英國海上貿易所用船隻。有30%是從北美購來的。而各殖民地之間的貿易,有75%是靠北美製造的船舶進行的。新英格蘭是造船業的中心,1772年它建造的船舶佔全殖民地總數的68%,新英格蘭的捕魚業也發展到相當可觀的地步。商人僱用水手從事大規模的捕魚。漁船有時遠航至南美和非洲海岸。18世紀60年代,新英格蘭的捕魚業每年總收入平均為25.5萬美元。在獨立戰爭前夕,殖民地對外出口額增加到2000萬美元。1775年北美殖民地從畫運輸的船只有2000艘,水手為33000人。
誠然,在整個經濟中,農業仍占很大的優勢,對外貿易也是入超的,但是殖民地工商業的發展已達到足以威脅宗主國的程度。

民族形成


隨著農業、工業及貿易的發展,原來處於隔絕狀態的各殖民地之間的經濟聯繫大大加強。到18世紀中葉,新英格蘭各主要城市已由許多橋樑、渡船和道路網連結起來。從紐約到費城和波士頓,從波士頓到查理斯頓均有道路可通。內河和沿海水路把各殖民地之間的壁壘打通了。北方工業品南銷,南方農產口北運。費城、波士頓和紐約發展為2—3萬人口的城市,成為北美經濟、政治和文化的中心。統一的北美市場形成了。
隨著統一市場的形成;各殖民地之間的文化交流也日益頻繁,在這個基礎上形成了共同的文化,而英語便是這個共同的文化的媒介。
北美居民在開拓新世界的艱苦鬥爭中,養成了一種特有的性格——勇於創新、富於進取和個人奮鬥的精神。
因此,到18世紀中葉,在北美英屬殖民地上已經形成了一個新興的民族——美利堅民族。
隨著美利堅民族的形成,民族自覺也日益增長。
誠然,在北美殖民地上隨處可以看到英國的影響,北美的許多事物不過是英國的再版或模仿品。殖民地上的政治制度、法律、宗教、風俗習慣乃至倫理道德觀念,在很大程度上是照搬英國的。甚至在文學方面也受到英國文學的強烈影響。
而且到1750年左右,北美居民在思想感情上還是忠於英國的。其所以如此,原因有三:第一,北美居民絕大多數是來自英國的移民。對英國都懷有鄉土之情。第二,北美需要英國的保護。在1763年以前,北美殖民地受到來自法國和西班牙的威脅,這裡的居民渴望得到母國的保護。第三,南方殖民地上的種植園主與英國之間形成了密切的貿易關係:他們在英國出售南方的產品煙草,同時又從英國購買奢侈品。
但是在這種對母國依戀的情感下面隱藏著一種富有北美色彩的強烈的民族主義潛流。新世界的環境不僅產生了新的生活方式。而且也塑造出新的思想方式和新的文化心理結構。北美大多數人意識到新世界的優越的自然條件——有廣闊的空間和無盡的資源,預示著一片光明、美妙的前景。他們充滿了樂觀進取精神,希望用自己的雙手改造自然,創造幸福美滿的生活。他們都有自己的夢想和憧憬。他們相信進步,相信未來——這種信念使他們感到自己是與舊世界不同的新人。北美人的這種民族自豪感就是民族自覺的最鮮明的表現。

民族構成


美國的主體民族為歐裔美國人(White American)(佔62.1%)。
依據美國人口調查局、美國行政管理和預算局和其他政府機關的定義,白人是指擁有來自歐洲血統的人。由德國裔(16.5%)、愛爾蘭裔(11.9%)、英格蘭裔(9.2%)、義大利裔(5.8%)、法國裔(4.0%)、波蘭裔(3.0%)、蘇格蘭裔(1.9%)、蘇格蘭和愛爾蘭混血裔(1.7%)、荷蘭裔(1.6%)、挪威裔(1.5%)、瑞典裔(1.4%)、俄羅斯裔(1.0%)、威爾士裔(0.7%)、捷克裔(0.6%)、丹麥裔(0.5%)、匈牙利裔(0.5%)、芬蘭裔(0.2%)等構成。顯示出美國白人在社會上以及人口統計學里都是比較具有優勢的群體。值得一提的是,猶太裔在美國佔1.7%到2.6%左右,但卻被政府機關排除在美國白人(White American)之外,
在歐裔美國人(White American)中,使用英語的英格蘭裔(9.2%)、愛爾蘭裔(11.9%)、蘇格蘭裔(1.9%)、威爾士裔(0.7%)和蘇格蘭和愛爾蘭混血裔(1.7%)加在一起佔全國人口的(25.4%),遠遠超過了第一大白人族群德國裔(16.5%),再加上先入為主的概念,早期移民多為英格蘭人,導致來自歐洲其他各國的白人移民也紛紛拋棄了原本自己民族的語言,轉而使用英語,所以美國第一大通用語為英語。
最大的少數族群是拉丁裔,約有5750萬人,佔17.4%,增長率2%,主要以墨西哥裔美國人為主,佔11.22%。原與拉丁裔人口相當的非裔美國人人口現已落居第二,為4680萬人,佔全國人口的13.2%,增長率1.2%。亞裔美國人人口為2140萬人,佔5.4%,增長率3%,是第三大少數族群,也是增長最快的少數民族。其中華裔美國人佔1.2%(含港澳台地區0.2%),菲律賓裔佔1.1%,印度裔美國人佔1.0%,阿拉伯裔佔1.0%,日裔美國人0.9%,越裔美國人佔0.8%,韓裔美國人佔0.6%。美洲印第安人和阿拉斯加原住民670萬,佔全國人口約1.2%,夏威夷原住民和其他太平洋島民150萬,佔0.2%。

宗教信仰


美國人中有54.6%信仰基督新教,23.9%信仰天主教,1.7%信仰猶太教,1.6%信仰東正教,0.7%信仰佛教,0.6%信仰伊斯蘭教,1.2%信仰其他宗教,16.1%為無宗教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