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萬超

中國憲政研究中心主任

包萬超,男,1970年生,廣西合浦人,法學博士,政府管理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憲政研究中心主任。

人物經歷


1989.9-1993.7廣西師範學院政治經濟系本科,學士學位
1994.9-1997.7北京大學憲法行政法專業,碩士學位;
1997.9-2001.7北京大學憲法與行政法專業,博士學位。

聯繫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100871

開設課程


1.《憲法與行政法學》(本科生)
2.《憲法與行政法原理》(研究生、MPA)
3.《中國憲政研究》(本科生、研究生)
4.《法律與行政》(本科生、研究生)
5.《憲法分析史》(本科生、研究生)

學術興趣


主張在人文社會科學的開放性研究中建立憲法與行政法學的學科自治性,致力於提出和解釋中國憲法與行政法的特殊現象,並提出中國的特殊命題,注重比較研究和跨學科研究.主要學術領域:憲法與行政法基礎理論、中國社會與中國憲政、公共選擇理論與實證行政法學。

學術論著


著作:
1.包萬超著:《行政法與社會科學》,商務印書館,2011年4月版。
2.包萬超著:《憲法原理》,法律出版社,2013年3月版。
3.包萬超著:《儒教與憲政》,商務印書館,2013年3月版。
4.張千帆、包萬超、王衛明著:《司法審查制度比較研究》,譯林出版社,2012年1月版。
論文:
1.包萬超:“憲政轉型與中國司法審查制度”,《中外法學》2008年第6期。
2.包萬超:“面向社會科學的行政法學”,《中國法學》2010年第6期。
3.包萬超:“公共選擇理論與實證行政法學的分析基礎”,《比較法研究》2011年第3期。
4.包萬超:“論法治政府的標準及其評估體系”,《湖南社會科學》2013年第2期。
5.包萬超:“大一統與儒教憲政的君主專制”,《學海》2013年第2期。
6.包萬超:“天人合一與儒教憲政的哲學基礎”,《學術研究》2013年第3期。
7.包萬超:“平衡立法與公共選擇”,《學習與探索》2013年第3期。
8.包萬超:“行政訴訟法的實施狀況與改革思考——基於《中國法律年鑒》(1991-2012)的分析”,《中國行政管理》2013年第4期。
9.包萬超:《作為嚴格社會科學的行政法學》,載於《法制日報》,1999.12.19(上篇),1999.12.26(中篇),2000.1.9(下篇)
10.包萬超:《實證行政法學與當代行政法學的基本難題》,載於《南京大學法律評論》,2000年秋季卷
11.包萬超:《閱讀英美行政法的學術傳統》,載於《中外法學》,2000年第4期,《中國社會科學文摘》轉載,2000年第6期
12.包萬超:《行政法平衡理論比較研究》,載於《中國法學》,1999年第2期,《中國社會科學文摘》轉載,2000年第1期
13.包萬超:《轉型發展中的中國行政指導研究》,載於《行政法論叢》,1998年第1卷
14.包萬超:《英國行政法治之路》,載於應松年、袁曙宏(主編):《走向法治政府:依法行政理論研究與實證調查》,法律出版社,2001
15.包萬超:《儒教與新教:百年憲政建設的本土情結與文化抵抗》,載於《北京大學法律評論》,1999,第1卷第2期
16.包萬超:《設立憲法委員會和最高法院違憲審查庭并行的複合審查制--完善我國違憲審查制度的另一種思路》,載於《法學》,1998年第4期]
17.包萬超:《論司法公正中的法官與經濟人》,載於《法學雜誌》,1998,第5期
18.包萬超:《憲政:中國的困惑與選擇--從傳統的國民主體意識談起》,載於《北京大學研究生學刊》,1995,第4期
19.包萬超:《行政法治的精神與制度》,載於《政府法制》,1996,第4期
20.包萬超:《民告官:中國的現狀、困惑與改革》,載於《政府法制》,1996,第5期
21.包萬超:《行政協調的法律障礙及其對策研究》,載於《學術界》,1995,第3期
22.包萬超:《行政法與公共選擇--論建立統一的行政法學實證理論》(2001屆博士論文)
23.包萬超:另在《法制日報》、《人民法院報》、《中國書評》、《比較文學通訊》等報刊上發表《重讀戊戌變法》、《無知與自由--讀哈耶克<法律、立法與自由>》、《評布坎南<立憲秩序的經濟學和倫理學>》、《法學教科書的一個學術範本--評張千帆<西方憲政體系(上冊)·美國憲法>》、《違憲審查面臨合法性與技術性挑戰》、《法官與經濟人假設》、《民主的底線》、《憲政與人性》、《法官與憲法》等憲法行政法學評論和隨筆若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