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標到校

指標到校

指標到校是指在我國部分省市實行的將重點高中招生名額分解到區域內的所有初中,給每個初中的尖子生都能獲得進入重點高中的機會的招生政策。

指標到校政策的制定主要是為逐步解決初中擇校問題,引導城市初中均衡配置辦學資源,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政策簡介


招生指標到校是教育部提倡並建議推廣的一種做法,在全國其他城市已有成功經驗。有些地方也陸續將此寫入教育改革與發展規劃綱要當中,其具體操作為:省市屬示範性高中可以向全市初中分配指標,但是某區的一所區屬示範性高中,只能面向本區中學分派指標,不能向市屬初中、外區初中分派。這意味著,無論重點初中還是普通初中,都有機會獲得名校的學位指標。有專家稱,此舉是教育邁向均衡走出了一大步。
推行指標到校政策的初衷是治理擇校亂收費,但政策實施的結果超出了最初的預計,成了中國基礎教育走向更加均衡、公平的重要機制。

政策由來


2010年10月13日,教育部、國務院糾風辦等7部委聯合發布了《關於2010年治理教育亂收費規範教育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下簡稱《意見》),為著力解決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問題,提出若干指導意見。在第10條中提出要求:"力爭經過3到5年的努力,使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不再成為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
《意見》在第二條中明確提出了治理教育亂收費的具體方法:"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適齡兒童、少年數量和學校分佈情況,科學劃定學校服務範圍,公平分配優質教育資源。制定並執行把優質高中招生名額合理分配到初中的政策。"

政策規定


教育部在《意見》中規定了指標到校的大致做法。教育部發布的《治理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的八條措施》(下簡稱《措施》)中進一步確定了重點高中指標到校的比例。《措施》第二條規定:確保就近入學的新生占絕大多數。非正常跨區域招生比例高於10%的要制訂專項計劃,3年內減少到10%以下;低於10%的要鞏固並努力繼續減少。要將優質普通高中的招生名額按不低於30%的比例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各初中,現在已經高於30%的要鞏固提高並逐步擴大分配比例。在此過程中不得以跨區域為名收取學生擇校費

政策效果


指標到校政策導致有人受惠的同時有人受損。
眾多一般校和"差"學校的"中下等生"並不能從指標到校政策中受惠,反而會減少重點高中的升學機會。受損最多的首先是"名校辦民校"的學生,這些學生每年花數萬元就讀,結果"指標到校",這些孩子通過"拼分數"競爭入讀優質高中的機會被大大稀釋了,但他們至少還有機會參與。處境更糟糕的是優質公辦初中的擇校生、特長生,這部分學生將徹底與重點高中的錄取指標無緣。三是被"擠出效應"波及的大批公校學生。"指標到校"新政使相當部分原本上不了提前批錄取線的學生,獲得了示範高中學位,這等於擠佔了原本就有實力"拼分"上線的學生的錄取名額,提前批投檔線無形中被推高。有專家估算,指標錄取降30分,提前批投檔線將會提高3到5分。原本成績排名靠前的學生,將無緣優質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