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青島監管局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青島監管局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青島監管局,簡稱“青島銀監局”,系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銀監會”)在青島市的派出機構。青島銀監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和中國銀監會的授權,對轄內銀行業事務實施監管。

機構職能


(一)根據中國銀監會的授權,制定有關監管法規、制度方面的實施細則和規定;
(二)負責對有關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和業務活動的監督管理;
(三)依法對金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四)審查和批准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
(五)統計有關數據和信息;
(六)負責轄內黨的建設、紀檢和幹部管理工作。

機構設置


辦公室(黨委辦公室)
主要職責: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承擔有關文件起草、重要會議的組織、機要、文秘、文檔、信訪、保密、外事、信息綜合、信息披露、新聞報道、保衛等工作;負責全局重點課題的調研工作;負責金融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政策法規處
主要職責:負責全局有關法律事務,負責轄內銀行業法制教育、培訓、宣傳和法律法規的解釋、諮詢;負責對所實施行政處罰的法律審查;承擔轄內的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等工作;制定有關銀行業金融機構監管法規、制度方面的實施細則和規定,負責上級頒布的各項政策法規貫徹執行情況的檢查、督導工作;組織對非法集資、非法辦理金融業務等社會行為的查處;負責指導轄內金融機構業務創新監管工作及金融新業務、新品種的政策研究等;配合相關處室做好全局重點課題的調研工作。
國有銀行監管處
主要職責:負責轄內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分支機構的市場准入、非現場監管和現場檢查工作。
股份制銀行監管處
主要職責:負責轄內股份制銀行及異地城市商業銀行分支機構的市場准入、非現場監管和現場檢查工作。
外資金融機構監管處
主要職責:負責轄內外資金融機構的市場准入、非現場監管和現場檢查工作。
政策性銀行和郵政儲蓄銀行監管處
主要職責:負責轄內政策性銀行及國家開發銀行郵政儲蓄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分支機構的市場准入、非現場監管和現場檢查工作。
法人機構非現場監管處
主要職責:負責轄內青島銀行、農村中小金融機構、非銀行金融機構等法人機構的市場准入和非現場監管工作。
法人機構現場檢查處
主要職責:負責轄內青島銀行、農村中小金融機構、非銀行金融機構等法人機構的現場檢查工作。
統計信息處
主要職責:搜集、匯總轄內經濟、金融信息,運用統計資料開展調查、研究分析,及時向銀監會報告有關統計信息;向所在地政府和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提供信息諮詢服務;根據批准和授權對外披露轄內銀行業統計信息;負責本局系統IT平台的建設和維護,依法對轄區銀行業機構統計工作及信息科技風險監督檢查;配合相關處室做好全局重點課題的調研工作。
財務會計處
主要職責:管理本局系統財務會計工作;編製本局系統的年度預算、決算;負責本局系統的基本建設和固定資產管理;承擔青島市銀行業會計規章制度管理和會計事務協調工作。
人事處(黨委組織部)
主要職責:負責本局系統幹部管理、勞動工資、機構編製、員工培訓、黨組織建設和黨員教育管理工作;承擔黨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關黨委辦公室(黨委宣傳部)
主要職責:負責本局機關的黨群工作;負責黨的思想建設和宣傳工作;負責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工會工作;負責團委工作。
監察室(紀委辦公室)
主要職責是:負責本局系統黨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依法依紀查處本局黨員幹部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黨紀政紀的行為;受理監察對象的檢舉、控告和申訴;承擔本局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負責對本局內設部門和轄內監管辦事處主要領導的經濟責任審計
後勤服務中心
主要職責是:負責局機關行政服務、後勤保障、物業管理、辦公用品採購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車輛及駕駛員管理;負責本局的接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