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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成立於北京的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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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郵政儲蓄銀行
2007年成立於北京的銀行
中國郵政儲蓄可追溯至1919年開辦的郵政儲金業務,至今已有百年歷史。2007年3月,在改革原郵政儲蓄管理體制基礎上,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有限責任公司正式掛牌成立。2012年1月,整體改製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12月,引入十家境內外戰略投資者。2016年9月,在香港聯交所掛牌上市。2019年12月,在上交所掛牌上市,圓滿完成“股改—引戰—A、H兩地上市”三步走改革目標。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擁有近4萬個營業網點,服務個人客戶超過6億戶,發揮“自營+代理”獨特模式優勢,服務“三農”、城鄉居民和中小企業。本行擁有優良的資產質量和顯著的成長潛力,是中國領先的大型零售銀行。
本行堅持服務實體經濟,積極落實國家戰略和支持中國現代化經濟體系建設,實現自身可持續發展。堅持以客戶為中心,打造線上和線下互聯互通、融合併進的金融服務體系,為廣大客戶提供優質、便捷、高效的綜合化金融服務。堅持風險為本,持續完善“全面、全程、全員”的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建設,資產質量持續保持優良水平。堅守“普惠城鄉,讓金融服務沒有距離”的使命,提供普惠金融服務;順應居民財富增長和消費升級趨勢,發展財富金融;支持產業結構轉型升級,發展產業金融;落實碳達峰、碳中和重大部署,發展綠色金融。以金融科技賦能高質量發展,打造服務鄉村振興和新型城鎮化的數字生態銀行。
經過14年的努力,本行的市場地位和影響力日益彰顯。惠譽、穆迪分別給予本行與中國主權一致的A+、A1評級,標普全球給予本行A評級,標普信評給予本行AAAspc評級,中誠信國際給予本行AAA評級,展望均為穩定。2021年,在英國《銀行家》雜誌“全球銀行1000強”中,本行一級資本位列第15位。
戰略定位
核心競爭力
清晰的零售銀行戰略、獨特的“自營+代理”運營模式、獨具優勢的個人金融、突破式發展的公司金融、商業可持續的普惠金融、根基深厚的資金資管業務、加速提升的信息科技能力、健全有效的全面風險管理。
本行視良好的公司治理為商業銀行穩健運行、可持續發展的關鍵所在,秉承現代商業銀行治理理念,優化和完善公司治理架構,健全公司治理機制,持續提升公司治理的規範性和有效性,公司治理水平進一步提升。
2015年,本行成功引入10家境內外戰略投資者,優化股權結構,為持續完善公司治理打下了堅實基礎;修訂完善了公司章程、股東大會議事規則、董事會議事規則,制定了董事會秘書工作制度、高級管理層信息報告管理辦法、獨立董事工作規則等制度,建立起了一套內容科學、體系完備的公司治理制度體系;2016年,增設了社會責任委員會,優化了董事會下設專門委員會組成,2018年,將社會責任委員會更名為社會責任與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並充實完善了社會責任與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關於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相關職責,進一步發揮了董事會專門委員會對董事會決策的參謀支撐作用;開展董事會、高級管理層及其成員履職評價工作;加強信息披露機制建設,強化全面風險管理,加強內控建設和合規管理,促進公司治理機制規範運轉。
2016年9月,本行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2019年12月,本行於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在先前完善公司治理工作的基礎上,根據兩地證券監管機構的相關規定進一步調整了本行董事會、監事會和下設專門委員會的人員構成,並修訂了公司章程、股東大會議事規則、董事會議事規則、監事會議事規則等公司治理文件,公司治理結構進一步完善。
職責
股東大會是本行的權力機構,依法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本行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更換和罷免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更換和罷免外部監事和股東代表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工作報告;
(五)審議批准監事會的工作報告;
(六)審議批准本行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准本行的利潤分配方案、彌補虧損方案;
(八)對本行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方案作出決議;
(九)對本行發行公司債券或其他有價證券及上市方案作出決議;
(十)對本行合併、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本行公司形式方案作出決議;
(十一)對本行回購股票方案作出決議;
(十二)審議批准本章程、股東大會議事規則、董事會議事規則、監事會議事規則及其修訂;
(十三)審議批准本行在一年內購買、出售重大資產或者擔保金額超過本行最近一期經審計總資產百分之三十的事項;
(十四)審議批准或授權董事會審議批准本行設立重要法人機構、重大企業兼并收購、重大對外投資、重大資產核銷,以及除第(十三)項規定以外的重大資產購置、重大資產處置、重大資產抵押及其他非商業銀行業務擔保等事項;
(十五)審議批准股權激勵計劃;
(十六)審議批准單獨或者合計持有本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百分之三以上的股東(以下簡稱提案股東)的提案;
(十七)決定本行聘用、解聘或者不再續聘會計師事務所;
(十八)審議批准變更募集資金用途事項;
(十九)審議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本行股票上市地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有關規定和本章程規定應當由股東大會審議批准的關聯交易;
(二十)決定發行優先股;決定或授權董事會決定與本行已發行優先股相關的事項,包括但不限於贖回、轉股、派發股息等事項;
(二十一)審議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本行股票上市地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有關規定和本章程規定應當由股東大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上述股東大會職權範圍內的事項,應由股東大會審議決定,但在必要、合理、合法的情況下,股東大會可以授權董事會決定。
股東提名候選董事的程序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股東可根據《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在本行需選舉董事時,在屆時召開的股東大會(包括年度股東大會和臨時股東大會)上提名人選參選公司董事職位。
(一)根據《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六條獨立董事由董事會、監事會、單獨或者合計持有本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的股東提名,經股東大會選舉產生,報經國務院銀行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后產生或更換。
(二)根據《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七條第一款,董事(獨立董事除外)由單獨或者合計持有本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百分之三以上的股東或董事會以提案的形式提名,由本行股東大會選舉產生;
(三)根據《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七條第三款,董事候選人應在股東大會召開之前作出書面承諾,同意接受提名,承諾公開披露的本人資料真實、完整並保證當選后切實履行董事義務;
(四)根據《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七條第四款,有關董事候選人的意圖以及被提名人表明願意接受提名的出面承諾,應在股東大會召開十日前提交本行。
本行依法設立董事會,董事會向股東大會負責。本行董事會共有董事14名,包括執行董事3名,非執行董事6名,獨立非執行董事5名。
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股東大會,並向股東大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大會的決議;
(三)決定本行發展戰略、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審議批准本行資本金管理方案和風險資本分配方案;
(五)制訂本行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制訂本行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制訂本行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方案,制訂本行發行債券或其他有價證券及上市方案,制訂本行合併、分立、解散、清算及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制訂本行回購股票方案,制訂重大股權變動或財務重組方案,制訂資本補充方案;
(六)決定本行基本管理制度和風險管理、內部控制等政策,並監督基本管理制度和政策的執行;審議批准本行內部審計規章;
(七)聽取高級管理層提交的風險管理報告,並對本行風險管理的有效性作出評價,以改進本行的風險管理工作;
(八)制訂本章程、股東大會議事規則、董事會議事規則的修訂案;
(九)審議批准行長提交的行長工作細則;
(十)在股東大會授權範圍內,決定本行設立重要法人機構、重大企業兼并收購、重大對外投資、重大資產購置、重大資產處置、重大資產核銷、重大資產抵押及其他非商業銀行業務擔保等事項;
(十一)在董事會職權範圍內,決定或者授權行長決定本行其他對外投資、資產購置、資產處置、資產核銷、資產抵押及其他非商業銀行業務擔保、關聯交易等事項;
(十二)根據董事長的提名,聘任或解聘本行行長、董事會秘書;
(十三)根據行長的提名,聘任或解聘副行長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十四)根據提議股東、董事長、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半數以上(至少兩名)獨立董事的提議,選舉產生提名和薪酬委員會主席和委員;根據提名和薪酬委員會提名,選舉產生董事會其他專門委員會主席(戰略規劃委員會主席除外)和委員;
(十五)決定本行高級管理人員薪酬事項、績效考核事項和獎懲事項;
(十六)決定總行內設部門的設置和境內外一級分行、直屬分行及其他直屬機構、境外機構的設置;
(十七)定期評估並完善本行的公司治理狀況;
(十八)制訂股權激勵計劃;
(十九)管理本行信息披露事務;
(二十)提請股東大會聘用、解聘或者不再續聘會計師事務所;
(二十一)審議批准董事會各專門委員會的提案;
(二十二)審議批准或者授權董事會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批准關聯交易(依法應當由股東大會審議批准的關聯交易除外);就關聯交易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以及關聯交易情況向股東大會作專項報告;
(二十三)根據有關監管要求,聽取本行行長的工作彙報,以確保各位董事及時獲得履行職責有關的充分信息;檢查高級管理層的工作,監督並確保高級管理層有效履行管理職責;
(二十四)審議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對本行的監管意見的執行整改情況;
(二十五)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本章程規定,以及股東大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董事會人員構成及簡歷
張金良董事長、非執行董事
張金良,男,獲廈門大學經濟學博士學位,註冊會計師、高級會計師。2019年5月起任本行董事長及非執行董事。曾任中國銀行財會部副總經理、IT藍圖實施辦公室主任、財務管理部總經理,中國銀行北京市分行行長,中國銀行副行長,中國光大集團執行董事,中國光大銀行執行董事、行長等職務。現任郵政集團董事、總經理。
劉建軍執行董事、行長
劉建軍,男,獲東北財經大學經濟學碩士學位,高級經濟師。2021年8月起任本行執行董事、行長。現任郵政集團副總經理。
張學文執行董事、副行長
張學文,男,獲東北財經大學經濟學博士學位,高級經濟師。目前任中國社會保險學會農村社會保險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及中國金融會計學會理事會副會長。
姚紅執行董事、副行長
姚紅,女,獲湖南大學管理學碩士學位,高級經濟師。
韓文博非執行董事
韓文博,男,獲東北農業大學管理學博士學位並擁有中國律師資格,經濟師。2017年5月起任本行非執行董事,2021年2月起任郵政集團董事。曾任財政部駐黑龍江省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辦公室副主任、專員助理,財政部駐北京市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專員助理,財政部駐四川省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副監察專員,財政部駐北京市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副監察專員,財政部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副司長級)及主任(正司長級)等職務。
陳東浩非執行董事
陳東浩,男,獲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學士學位。2021年7月起任本行非執行董事,2021年2月起任郵政集團董事。曾任財政部條法司二處副處長,綜合處副處長、處長,四處處長,稅政司副司長等職務。
魏強非執行董事
魏強,男,中共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高級審計師。2021年5月起任本行非執行董事。曾任四川省郵電學校教師、財務科副科長;審計署成都特派辦財政審計處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副處長、副處長(主持工作),財政審計一處處長,長沙特派辦特派員助理、副特派員,成都特派辦副特派員,蘭州特派辦副特派員(主持工作)、特派員,審計署企業審計司司長、辦公廳主任、審計幹部培訓中心(審計宣傳中心)主任、財政審計司司長等職務。
劉悅非執行董事
劉悅,男,獲哈爾濱工程大學工學博士學位,高級工程師。2017年12月起任本行非執行董事。曾任中國船舶工業總公司綜合計劃局工程師、副處長,國家航天局科技與質量司副處長,中船重工科技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董事會秘書、董事、常務董事,中國船舶重工集團有限公司規劃發展部主任助理、副主任、主任,總經濟師等職務。現任中國船舶資本有限公司董事長。
丁向明非執行董事
丁向明,男,獲上海海運學院工商管理學碩士學位,正高級經濟師及工程師。2017年10月起任本行非執行董事。曾任上海集裝箱碼頭有限公司軍工路碼頭技術部技術管理主任、寶山碼頭技術部設備總監、工程技術部技援總監、總經理辦公室企管主任,上海港集裝箱股份有限公司投資管理部經理助理,上海國際港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投資發展部項目開發室經理,投資發展部副總經理、總經理等職務。現任上海國際港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兼董事會秘書。
傅廷美獨立非執行董事
傅廷美,男,獲英國倫敦大學哲學博士學位。2016年8月起任本行獨立非執行董事。曾任百富勤融資有限公司董事,法國巴黎百富勤融資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香港特區政府中央政策組顧問(兼職),北京控股有限公司、中糧包裝控股有限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等職務。現任國泰君安國際控股有限公司、中糧肉食控股有限公司及華潤醫藥集團有限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
溫鐵軍獨立非執行董事
溫鐵軍,男,獲中國農業大學管理學博士學位。2019年10月起任本行獨立非執行董事。曾任國務院農村發展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員、農業部農村經濟研究中心研究員、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副秘書長、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院長、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等。現任西南大學中國鄉村建設學院執行院長,國家環境諮詢委員會委員,糧食安全專家委員會委員,以及商務部、民政部、林業局、北京市、福建省等省部級顧問和政策諮詢專家。
鍾瑞明獨立非執行董事
鍾瑞明,男,獲香港中文大學工商管理碩士學位,香港會計師公會資深會員,1998年獲任香港特區政府太平紳士,2000年獲授香港特區政府金紫荊星章。2019年10月起任本行獨立非執行董事。曾任永道會計師事務所高級審計主任,香港城市大學校董會主席,世茂國際有限公司行政總裁,香港房屋協會主席,香港特區行政會議成員,香港特區政府土地基金信託行政總裁,玖龍紙業(控股)有限公司、恆基兆業地產有限公司、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茂酒店及金茂(中國)酒店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旭日企業有限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等。現任中國聯合網路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美麗華酒店企業有限公司、中國海外宏洋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光大控股有限公司、中國中鐵股份有限公司、東方海外(國際)有限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
胡湘獨立非執行董事
胡湘,男,獲中國人民銀行研究生部經濟學碩士學位。2017年10月起任本行獨立非執行董事。曾任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投資部委託投資處主任科員、境外投資部轉持股票處副處長(主持工作),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總經理、上海智通建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職務。現任浙江大鈞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沃德傳動(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新華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上海圖靈智造機器人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潘英麗獨立非執行董事
潘英麗,女,獲華東師範大學世界經濟博士學位。2019年12月起任本行獨立非執行董事。曾任華東師範大學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導師,上海市政府決策諮詢特聘專家,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現任上海交通大學現代金融研究中心主任,上海交通大學安泰經濟與管理學院金融學教授,上海市政府決策諮詢研究基地潘英麗工作室首席專家,浦江國際集團有限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
董事會專門委員會組成及職責
董事會下設戰略規劃委員會、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審計委員會、風險管理委員會、提名和薪酬委員會和社會責任與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共6個專門委員會。
姓名 | 戰略 規劃 | 關聯交易控制 | 審計 | 風險 管理 | 提名和薪酬 | 社會 責任與消費者權益保護 |
張金良 | 主席 | |||||
劉建軍 | 委員 | 委員 | 主席 | |||
張學文 | 委員 | 委員 | 委員 | |||
姚紅 | 委員 | 委員 | 委員 | 委員 | ||
韓文博 | 委員 | 主席 | ||||
陳東浩 | 委員 | 委員 | ||||
魏強 | 委員 | 委員 | ||||
劉悅 | 委員 | 委員 | ||||
丁向明 | 委員 | 委員 | ||||
傅廷美 | 主席 | 委員 | 委員 | |||
溫鐵軍 | 委員 | 委員 | 主席 | |||
鍾瑞明 | 委員 | 主席 | ||||
胡湘 | 委員 | 委員 | 委員 | |||
潘英麗 | 委員 | 委員 | 委員 |
戰略規劃委員會職責
(一)審議本行經營目標、總體發展戰略規劃和各專項發展戰略規劃,並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二)根據國內外經濟金融形勢和市場變化趨勢,對可能影響本行發展戰略規劃及其實施的因素進行評估,並向董事會及時提出發展戰略規劃調整建議;
(三)對各類金融業務的總體發展狀況進行評估,並及時向董事會提出發展戰略規劃的調整建議;
(四)對本行戰略性資本配置及資產負債管理目標進行審議,並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五)審議高級管理層提交的本行經營發展規劃和重大投融資方案,並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六)審議總行內設部門和境內外一級分行、直屬分行及其他直屬機構、境外機構的設置及調整方案,並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七)監督、檢查本行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的執行情況;
(八)審議高級管理層提交的本行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並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九)審議本行設立法人機構及企業兼并收購方案,並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十)審議本行對外投資、資產購置、資產處置、資產核銷、資產抵押及其他非商業銀行業務擔保等事項,並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十一)評估本行公司治理狀況,並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十二)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定的以及董事會授權的其他事宜。
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職責
(一)管理本行的關聯交易事務,審議關聯交易基本管理制度,監督實施並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二)確認本行的關聯方,向董事會和監事會報告,並及時向本行相關人員公布;
(三)對重大關聯交易或其他應由董事會或股東大會批准的關聯交易進行審查,提交董事會或由董事會提交股東大會批准;
(四)在董事會授權範圍內,審查批准本行關聯交易及與該等關聯交易有關的其他事項,接受一般關聯交易備案;
(五)審查本行重大關聯交易的信息披露事項;
(六)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定的以及董事會授權的其他事宜。
審計委員會職責
(一)監督本行的內部控制,檢查和評估本行核心業務及相關規定、重大經營活動的合規性;
(二)審核本行重大財務會計政策及其貫徹執行情況,監督財務運營狀況及財務控制,負責檢查本行的會計政策、財務狀況和財務報告程序;
(三)審議本行審計基本管理制度、規章、中長期審計規劃、年度工作計劃,並向董事會提出建議,監督審計基本管理制度、規章、規劃和計劃的執行;
(四)審議或根據授權批准內部審計部門的年度預算,確保審計工作的獨立性,並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五)監督和評價內部審計部門的工作;
(六)提議聘請或解聘會計師事務所,並報董事會審議;監督和評價會計師事務所的工作,確保其工作的獨立性及有效性;
(七)審查會計師事務所作出的本行年度審計報告及其他專項意見、經審計的本行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其他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需披露的財務信息;對經審計的本行財務會計報告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作出判斷性報告,提交董事會審議;
(八)協調內部審計部門與會計師事務所之間的溝通;
(九)審查會計師事務所的年度審計計劃、工作範圍以及重要審計規則;
(十)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定的以及董事會授權的其他事宜。
風險管理委員會職責
(一)根據本行總體發展戰略規劃,審核和修訂本行風險管理戰略、風險管理基本政策、風險偏好、全面風險管理架構以及重要風險管理程序和制度,對其實施情況及效果進行監督和評價,並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二)審議風險資本分配方案,向董事會提出建議;制訂本行資本充足率管理目標,提交董事會審議,審查並監督實施資本規劃;
(三)督促高級管理層採取必要的措施有效識別、評估、監測和控制/緩釋風險,對高級管理人員對本行信用、市場、操作等風險的控制情況和管理履職情況進行監督,並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四)聽取高級管理層提交的風險管理報告,對本行風險及管理狀況、風險承受能力及水平進行定期評估,掌握本行風險管理的總體情況及其全面性、有效性,並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五)評價本行風險管理部門的設置、工作程序和效果,並提出改善建議;
(六)從全行和全局角度提出完善本行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的意見;
(七)審議超越行長許可權的和行長提請本委員會審議的重大風險管理事項或交易項目,並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八)監督本行法律與合規管理工作情況;審議本行法律與合規政策及相關的基本管理制度並提出意見,提交董事會審議批准;聽取並審議本行法律與合規政策執行情況;
(九)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定的以及董事會授權的其他事宜。
提名和薪酬委員會職責
(一)對董事會的架構、人數及組成進行年審並就董事會的規模和構成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二)擬訂董事、董事會各專門委員會主席、委員和高級管理人員的選任標準和程序,提請董事會決定;
(三)就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人選的任職資格和條件進行初步審核,並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四)提名董事會其他專門委員會主席(戰略規劃委員會主席除外)和委員;
(五)擬訂董事的履職評價辦法和高級管理人員的考核辦法,以及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辦法或方案,提交董事會審議;
(六)組織對董事的履職評價和對高級管理人員的業績考核,提出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薪酬分配的建議,提交董事會審議;
(七)審議高級管理層提交的本行重大的人力資源和薪酬政策及基本管理制度,提請董事會決定,並監督相關政策和基本管理制度的執行;
(八)擬訂高級管理人員及關鍵後備人才的培養計劃,提交董事會審議;
(九)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定的以及董事會授權的其他事宜。
社會責任與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職責
(一)擬定適合本行發展戰略和實際情況的社會責任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戰略、政策和目標,報董事會批准后實施;
(二)擬定本行社會責任及消費者權益保護基本管理制度,報董事會批准后實施;
(三)對本行社會責任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戰略、政策、目標、基本管理制度等的執行情況及效果進行監督、檢查和評估,並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四)審核涉及環境與可持續發展的授信政策,並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五)根據董事會授權,定期聽取高級管理層關於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開展情況的報告,監督、評價本行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全面性、及時性、有效性及高級管理層相關履職情況,按照監管要求披露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相關信息;
(六)根據董事會授權審批對外捐贈事項;
(七)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定的以及董事會授權的其他事宜。
本行設監事會,監事會是本行監督機構,向股東大會負責。監事會共有9名監事,包括股東代表監事3名,外部監事3名,職工監事3名。
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監督董事會、高級管理層履職情況,監督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盡職情況並進行質詢,要求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糾正其損害本行利益的行為;
(二)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本章程或股東大會決議的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建議或依法提起訴訟;
(三)檢查、監督本行的財務活動;
(四)對本行的經營決策、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等進行監督,並指導本行內部審計部門獨立履行審計監督職能,實施對內部審計部門的業務管理和工作考評;
(五)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在董事會不履行《公司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大會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大會;
(六)向股東大會提出提案;
(七)制訂監事會議事規則的修訂案;
(八)監督本行政策和基本管理制度的實施;
(九)提名股東代表監事、外部監事及獨立董事;
(十)根據需要對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進行離任審計;
(十一)代表本行與董事交涉;
(十二)審核董事會擬提交股東大會的財務報告、營業報告和利潤分配方案等財務資料,發現疑問的,可以本行名義委託註冊會計師、執業審計師幫助複審;
(十三)審核董事會編製的本行定期報告並提出書面審核意見;
(十四)對本行外部審計機構的聘任、解聘、續聘及審計工作情況進行監督;
(十五)制定監事的履職評價辦法;制訂監事的薪酬辦法或方案,以及根據對監事的履職評價,提出對監事薪酬分配方案的建議,提交股東大會批准;
(十六)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的有關規定和本章程規定,以及股東大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監事會人員構成及簡歷
陳躍軍監事長、股東代表監事
陳躍軍,男,獲西南財經大學經濟學博士學位,高級經濟師。2013年1月起任本行監事長。曾任中國人民銀行稽核監督局、銀行監管一司副處長、處長,中國銀監會四川監管局副局長,中國銀監會銀行監管四部副主任,四川省人民政府金融辦公室主任(正廳級)等職務。
趙永祥股東代表監事
趙永祥,男,獲北京郵電大學工學碩士學位,高級經濟師。2016年5月起任本行股東代表監事。曾任河北省石家莊市郵政局副局長,國家郵政局計財部副處長,河北省石家莊市郵政局副局長(主持工作)、局長,河北省郵政局助理巡視員,河北省郵政公司助理巡視員,郵政集團財務部副總經理、審計局局長,北京郵樂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監事等職務。現任郵政集團黨組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二級正巡視專員。目前兼任湖南湘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主席,中郵創業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監事長。
吳昱外部監事
吳昱,男,獲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學士學位,高級編輯。2016年5月起任本行外部監事。曾任經濟日報社創業周刊主編、總編室副主任及財經新聞部主任(副局級),中國化工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高級副總裁及董事,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現昊華化工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央企投資協會副會長等職務。現任雲南景谷林業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白建軍外部監事
白建軍,男,獲北京大學法學碩士及博士學位。2019年10月起任本行外部監事。曾任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北京大學實證法務研究所主任、金融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美國紐約大學客座研究員,日本新瀉大學客座教授,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監事,北京博雅英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現任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四川新網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陳世敏外部監事
陳世敏,男,獲上海財經大學經濟學學士及碩士學位,美國喬治亞大學會計學博士學位,美國註冊管理會計師。2019年12月起任本行外部監事。曾在國內外多所大學任教,包括上海財經大學、美國賓州克萊瑞恩大學、香港嶺南大學、美國路易斯安那大學拉斐亞校區、香港理工大學,曾任中歐國際工商學院會計學教授、副教務長及工商管理學碩士課程主任,海藍控股有限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安徽華恆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監事。現任中歐國際工商學院會計學教授、案例中心主任,安信信託股份有限公司、銀城國際控股有限公司、賽晶電力電子集團有限公司、中微半導體設備(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華夏幸福基業股份有限公司、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李躍職工監事
李躍,男,獲黑龍江大學文學學士學位,高級企業文化師。2012年12月起任本行職工監事。曾任江蘇省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招商局項目經理,北京聯絡處副主任、主任,江蘇省南通市人民政府北京聯絡處副主任,本行黨群工作部副主任(主持工作)及監察部副主任、黨群工作部主任、黨委黨建工作部主任等職務。現任本行黨建工作部主任,直屬機關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工會主席。
卜東升職工監事
卜東升,男,畢業於中共遼寧省委黨校。2017年5月起任本行職工監事。曾任財政部駐遼寧省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業務二處副處長、處長,四處處長及二處處長,本行遼寧省分行副行長、審計局負責人、湖北省分行行長等職務。現任本行安徽省分行行長。
谷楠楠職工監事
谷楠楠,男,獲澳大利亞國立大學管理學碩士學位,高級經濟師。2021年6月起任本行職工監事。曾任北京郵政管理局人事教育處副處長、黨委組織部副部長,本行北京分行人力資源部總經理,本行人力資源部副總經理、董事會辦公室副總經理(主持工作)及董事會辦公室總經理等職務。現任本行監事會辦公室總經理。
監事會專門委員會組成及職責
監事會下設提名委員會、履職盡職監督委員會、財務與內控風險監督委員會3個專門委員會。監事會專門委員會組成及職責如下:
姓名 | 提名委員會 | 履職盡職監督委員會 | 財務與內控風險監督委員會 |
陳躍軍 | |||
趙永祥 | 委員 | ||
吳 昱 | 主席 | ||
白建軍 | 主席 | ||
陳世敏 | 主席 | ||
李 躍 | 委員 | 委員 | 委員 |
卜東升 | 委員 | ||
谷楠楠 | 委員 | 委員 | 委員 |
提名委員會
(一)擬訂股東監事、外部監事的選任程序和標準,經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批准后實施;
(二)對監事候選人的任職資格進行初步審核,並向監事會提出建議;
(三)對董事的選聘程序進行監督;
(四)對全行薪酬管理制度和政策及高級管理人員薪酬方案的科學性、合理性進行監督,審核監事薪酬方案;
(五)就股東代表監事、外部監事、獨立董事候選人向監事會提出建議;
(六)對董事會、高級管理層及其成員告知和提供的事項及文件資料進行研究和處理;
(七)監事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履職盡職監督委員會
(一)擬訂對董事會、高級管理層及其成員履職盡責情況進行監督的規章制度、工作規劃及計劃、監督檢查實施方案等,提交監事會審議通過後執行或組織實施;
(二)提出對董事會、高級管理層及其成員履職盡責情況的監督報告,提交監事會審議;
(三)根據需要,制訂對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進行離任審計的方案,提交監事會審議通過後組織實施;
(四)組織擬訂監事的業績考核辦法、組織對監事的業績考核,並提交監事會審議;
(五)對董事會、高級管理層及其成員告知和提供的事項及文件資料進行研究和處理;
(六)監事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財務與內控風險監督委員會
(一)擬訂對本行財務、內部控制及風險管理情況等進行監督的規章制度、工作規劃及計劃、監督檢查實施方案等,提交監事會審議通過後執行或組織實施;
(二)研究提出對本行財務、內部控制及風險管理的監督報告,提交監事會審議;
(三)審核董事會擬提交股東大會的財務報告、營業報告和利潤分配方案等財務資料,並向監事會提出建議;發現疑問的,向監事會建議以本行名義委託註冊會計師、執業審計師幫助複審;
(四)對聘用、解聘、續聘外部審計機構的合規性,聘用條款和酬金的公允性,外部審計工作的獨立性和有效性進行監督,並向監事會提出建議;
(五)對本行內部控制治理架構的建立和完善情況,以及相關各方的職責劃分及履職情況進行監督,並向監事會提出建議;
(六)對本行全面風險管理治理架構的建立和完善情況,以及相關各方的職責劃分及履職情況進行監督,並向監事會提出建議;
(七)對董事會、高級管理層告知和提供的事項及文件資料進行研究和處理;
(八)監事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高級管理層是本行的執行機構,對董事會負責。高級管理層以行長為代表,副行長等高級管理人員協助行長工作,並根據本行章程規定和行長的授權,實行分工負責制。高級管理層與董事會許可權劃分嚴格按照本行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文件執行。
高級管理層人員構成及簡歷
本行共有高級管理人員10名。
劉建軍執行董事、行長
劉建軍,男,獲東北財經大學經濟學碩士學位,高級經濟師。2021年8月起任本行執行董事、行長。曾任中國建設銀行山東省分行濰坊分行副行長、濟南分行副行長、德州分行行長,招商銀行濟南分行副行長,招商銀行總行零售銀行部總經理、零售綜合管理部總經理、總行業務總監兼零售金融總部常務副總裁、信用卡中心理事長,招商銀行執行董事、副行長、董事會秘書等職務。現任郵政集團副總經理。
張學文執行董事、副行長
張學文,男,獲東北財經大學經濟學博士學位,高級經濟師。2013年1月起任本行執行董事及副行長。曾任財政部商貿金融司內貿二處副處長、經濟貿易司糧食處副處長、經濟建設司糧食處副處長及處長、經濟建設司副司長等職務。目前兼任中國社會保險學會農村社會保險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及中國金融會計學會理事會副會長。
姚紅執行董事、副行長
姚紅,女,獲湖南大學管理學碩士學位,高級經濟師。2006年12月起任本行副行長並於2016年8月起任本行執行董事。曾任郵電部郵政儲匯局儲蓄業務處副處長,國家郵政局郵政儲匯局儲蓄業務處處長及局長助理等職務。目前兼任中郵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中國銀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曲家文副行長
曲家文,男,獲哈爾濱工程大學工學博士學位,教授級高級工程師,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2013年1月起任本行副行長。曾任黑龍江省郵電管理局計劃建設處副處長,黑龍江省郵政局工程建設處副處長及處長、網路規劃與合作處處長、科技處處長、局長助理、副局長,黑龍江省郵政公司副總經理及本行黑龍江省分行行長等職務。目前兼任中國網際網路協會理事會副理事長及中國支付清算協會副會長。
徐學明副行長
徐學明,男,獲北京大學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學位,高級經濟師。2013年1月起任本行副行長。曾任北京市郵政儲匯局副局長,北京市郵政管理局公眾服務處處長,北京市西區郵電局局長,北京市郵政管理局副局長,北京市郵政公司副總經理,本行北京分行行長及本行董事會秘書等職務。目前兼任中郵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董事及中國銀行業協會東方銀行業高級管理人員研修院理事。
邵智寶副行長
邵智寶,男,獲暨南大學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學位,高級會計師。2013年1月起任本行副行長,並自2016年9月起兼任本行三農金融事業部總裁。曾任廣東南方通信集團公司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廣東省郵政局計劃財務處副處長、處長、局長助理及副局長,廣東省郵政公司副總經理及本行廣東省分行行長等職務。目前兼任中國農村金融學會理事會常務理事、副會長。
杜春野副行長、董事會秘書、聯席公司秘書
杜春野,男,獲北京郵電大學工商管理碩士學位,高級經濟師。2017年3月起任本行聯席公司秘書,2017年4月起任本行董事會秘書,2019年12月起任本行北京分行行長,2020年7月起任本行副行長。曾任郵政集團總經理辦公室副經理、經理,本行辦公室總經理、北京分行副行長及深圳分行行長等職務。
唐俊芳紀委書記
唐俊芳,女,獲北京郵電學院經濟學學士學位、南京大學中荷合作培養工商管理碩士學位,高級經濟師。2020年5月起任本行紀委書記。曾任江蘇省南京市郵政局副局長、紀委書記,江蘇省郵政公司市場經營部經理、人力資源部經理,中國郵政集團公司江西省分公司紀檢組組長,中共中國郵政集團公司黨組紀檢組南京分組組長,中國郵政集團公司監察局南京分局局長、上海市分公司紀委書記等職務。
梁世棟首席風險官
梁世棟,男,獲中國科學技術大學管理學博士學位,研究員。2020年1月起任本行風險管理部總經理,2020年2月起任本行首席風險官。曾任中國建設銀行風險管理部副處長、處長,中債信用增進公司董事、副總經理,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穩定局副局長,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黨委委員,螞蟻金服集團副總裁等職務。目前兼任中華全國青年聯合會第十二屆委員會委員。
牛新莊首席信息官
牛新莊,男,獲南京航空航天大學管理學碩士學位。2020年4月起任本行金融科技創新部總經理,2020年7月起任本行首席信息官。曾任上海庄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技術總監、監事,中國民生銀行總行科技開發部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總經理,信息科技部總經理,民生科技有限公司法人、執行董事、總經理等職務。目前兼任國務院第二屆“網際網路+”行動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工業和信息化部人工智慧專家、中央企業網路安全與信息化服務共享聯盟首批專家,浙江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北京交通大學等多家高校客座教授,出版多本專著並多次榮獲人民銀行科技發展獎和銀保監會信息科技成果獎。
華北地區:北京分行、天津分行、河北省分行、山西省分行、內蒙古自治區分行
東北地區:遼寧省分行、吉林省分行、黑龍江省分行
華東地區:上海分行、江蘇省分行、浙江省分行、安徽省分行、福建省分行、江西省分行、山東省分行
華中地區:河南省分行、湖北省分行、湖南省分行
華南地區:廣東省分行、廣西壯族自治區分行、海南省分行
西南地區:重慶分行、四川省分行、貴州省分行、雲南省分行、西藏自治區分行
西北地區:陝西省分行、甘肅省分行、青海省分行、寧夏回族自治區分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分行
計劃單列市:大連分行、寧波分行、廈門分行、青島分行、深圳分行
資料來源: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
在英國《銀行家》雜誌“2015年全球銀行1000強排名”評選中,郵儲銀行按總資產位居第23位、按一級資本位居第54位。
2019年,榮獲由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銀行科技發展獎
2019年,榮獲由中國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頒發的金融聯合教育宣傳活動優秀組織單位
2019年,榮獲由中國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頒發的“3·15”銀行業和保險業消費者權益保護教育宣傳周活動優秀組織單位
2019年,榮獲由中國銀行業協會頒發的最佳普惠金融成效獎
2019年,榮獲由中國銀行業協會頒發的助力打贏“三大攻堅戰”成效獎
2019年,榮獲由中國支付清算協會頒發的創新實踐獎
2019年,榮獲由中國支付清算協會頒發的便民服務獎
2019年,榮獲由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頒發的儲蓄國債(電子式)優秀機構獎
2019年,榮獲由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頒發的銀行間本幣市場核心交易商
2019年,榮獲由港股100強研究中心頒發的港股綜合實力100強
2019年,榮獲由中國證券金紫荊獎組委會頒發的最具品牌價值上市公司
2019年,榮獲由《環球金融》頒發的最佳零售銀行
2019年,榮獲由《亞洲貨幣》頒發的最佳普惠金融實踐獎
2019年,榮獲由《中國融資》頒發的最佳上市公司大獎
2019年,榮獲由《香港商報》頒發的金融創新服務實體經濟十佳金融機構
2019年,榮獲由《金融電子化》頒發的金融科技創新突出貢獻獎
2019年,榮獲由《銀行家》(中國)頒發的十佳金融科技創新獎
2019年,榮獲由《金融時報》頒發的年度最佳商業銀行
2019年,榮獲由《金融時報》頒發的年度最佳風險管理銀行
2019年,榮獲由《上海證券報》頒發的“金理財”年度資產管理卓越獎
2019年,榮獲由《證券時報》頒發的手機銀行天璣獎
2019年,榮獲由《證券日報》頒發的服務實體經濟卓越者
2019年,榮獲由《財經》頒發的年度最具潛力新零售銀行
2019年,榮獲由21世紀傳媒頒發的年度亞洲卓越零售銀行
2019年,榮獲由《經濟觀察報》頒發的年度卓越綠色金融實踐銀行
2019年,榮獲由《每日經濟新聞》頒發的中國金融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優秀案例
2019年,榮獲由《中國經營報》頒發的中經公益鼎興獎
2019年,榮獲由《華夏時報》頒發的年度小微金融服務銀行
2019年,榮獲由人民網頒發的年度扶貧獎
2019年,榮獲由中國網頒發的金融扶貧先鋒機構
2019年,榮獲由澎湃新聞頒發的年度信用卡
2019年,榮獲由界面新聞頒發的年度國有商業銀行
2019年,榮獲由東方財富網頒發的最具社會責任銀行
2019年,榮獲由金融界頒發的傑出智能網點創新獎
2019年,榮獲由金融界頒發的傑出資產託管銀行獎
2019年12月18日,人民日報“中國品牌發展指數”100榜單排名第75位。
2020年1月3日,上榜2019年上市公司市值500強,排名第17。
2020年1月4日,獲得2020《財經》長青獎“可持續發展綠色獎”。
2020年1月,2020年全球最具價值500大品牌榜發布,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排名第137位。
2020年2月,2020年度“全球銀行品牌價值500強排行榜”發布,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排名第18位。
2020年3月9日,“2019年中國銀行業100強榜單”發布,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排名第9位。
2020年5月13日,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名列2020福布斯全球企業2000強榜第30位。
2020年7月2日,上榜2020年半年度中囯企業市值500強總榜單排名第23。
2020年7月,榮獲2019年中國銀行業社會責任百佳評估助力打贏“三大攻堅戰”成效獎。
2021年5月,在2021全球企業2000強榜單中排名第28位。
2021年7月,中國銀行業協會推出“2021年中國銀行業100強榜單”,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排名第7位。
2021年10月,被評估認定為國內系統重要性銀行。
2021年10月22日,獲得年度綠色金融獎。
2021年10月,位居2021胡潤品牌榜第64位。
2020年1月26日,中國郵政迅速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指示精神,再次研究部署做好全系統防控疫情工作,助力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決定,向武漢捐助人民幣5000萬元,用於支援武漢抗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其中,郵政集團捐款2000萬元,郵儲銀行捐款3000萬元。
2021年7月26日,為支持河南防汛救災工作,郵儲銀行決定,向河南捐款2000萬元,用於支持當地災情救助和災后重建。
投資理財:理財、保險、基金、貴金屬、國債、資金存管、資產管理計劃、個人產品信息查詢平台
信用卡:信用卡全家福、信用卡分期、積分商城、信用卡服務、快捷功能
借記卡及(存貸匯):借記卡、個人存款、信貸服務、外匯、支付結算
個人電子銀行:個人手機銀行、個人網銀、電話銀行、自助銀行、微信銀行、儲蓄簡訊服務
貴賓服務:VIP卡、專項服務
賬戶服務:服務標準及流程、便捷開戶、預約辦理、銀行詢證函
產品服務:公司存款、公司信貸、跨境金融、國內貿易融資、票據業務、現金管理、公司理財、託管業務、投資銀行、公司結算、資金存管
企業電子銀行:企業網銀、電話銀行、自助銀行、銀企直聯
增值服務:金融方案、業務指南
同業金融
三農服務:郵易貸-極速貸、農貸通、政貸通、產業鏈經營貸款、商貸通、農業專業合作社貸款
小企業信貸產品:郵易貸-小微易貸、科創小企業貸款、一般小企業貸款、特色小企業貸款
1919年,中國郵政儲蓄的前身郵政儲金局成立,開辦郵政儲金業務。
1930年,郵政儲金匯業總局成立。郵政儲金業務開辦肇始,提出“人嫌細微,我寧繁瑣;不爭大利,但求穩妥”的經營方針,一時有“大眾銀行”之譽。
1949年,人民郵政接管郵政儲金匯業局,在中國人民銀行統一指導下進行工作。
1950年,郵政儲金匯業局撤銷,郵政儲蓄改為代理業務,代銀行收儲個人存款和非經營性質的群眾團體存款。
1953年,郵政儲蓄停辦,郵局繼續辦理匯兌業務。
1986年,郵政儲蓄恢復開辦,利用郵政網點眾多的優勢,廣為收儲民間零星資金,為國家建設集聚更多的資金。
1993年,郵政儲蓄開始建設綠卡工程。
2001年,郵政儲蓄實現全國聯網。
2007年,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正式掛牌成立,定位於服務“三農”、城鄉居民和中小企業。依託中國郵政集團公司的代理網點,建立中國銀行業唯一的“自營+代理”運營模式。
2012年,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整體改製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引入十家境內外戰略投資者。
2016年,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主板成功上市,正式登陸國際資本市場。
2019年,正式列入“國有大型商業銀行”,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成功上市。
2020年,獲批籌建中郵郵惠萬家銀行有限責任公司,成為國有大型商業銀行中首家參與直銷銀行試點的機構;獲准籌建信用卡中心專營機構。
2021年8月19日,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成功發行600億元二級資本債券。9月,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與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簽署戰略合作協議。10月9日,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官網發布公告稱,因業務調整,決定停止郵儲生活APP相關服務。10月18日,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及星展銀行(香港)有限公司分別完成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以及香港金融管理局等機構的報備,成為“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參與銀行。雙方將聯合為粵港澳大灣區個人客戶提供豐富的投資產品、多元化的投資方案、數字銀行和專業諮詢服務。、
2021年10月26日,巴彥淖爾市農牧局與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巴彥淖爾市分行“金融服務鄉村振興戰略合作協議”簽約儀式舉行。
2021年,根據《系統重要性銀行評估辦法》,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基於2020年數據,評定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為系統重要性銀行,列入第二組名單。
2021年11月,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發布關於停止手機銀行登錄頁面簡訊服務部分功能的公告。
2021年12月10日,全國股轉公司、北京證券交易所與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交通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招商銀行、平安銀行、中國民生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北京銀行、江蘇銀行和寧波銀行等12家商業銀行簽署戰略合作協議。
2021年12月28日,郵儲銀行發布公告稱,該行已完成註冊資本的變更登記手續,並已取得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換髮的《營業執照》,註冊資本由約869.79億元增加至約923.84億元,同時將相應修訂后的公司章程向其進行備案。
2021年12月30日,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發布關於新增部分服務項目的公告。
2022年1月,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正式成為氣候相關財務信息披露工作組(TCFD)的支持機構,未來將基於監管機構要求和TCFD信息披露框架建議,不斷提升環境與氣候相關信息披露質量。
禁止使用賬戶參與虛擬貨幣交易
2021年6月21日,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官網發布公告稱:為進一步貫徹國務院金融委會議精神,落實中國人民銀行等五部委《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銀髮〔2013〕289號)和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委《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等監管規定,按照近日中國人民銀行有關部門約談指導要求,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利用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賬戶、產品、服務、渠道進行代幣發行融資和“虛擬貨幣”交易。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將持續加強支付交易環節風險監測,一經發現上述有關行為,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有權採取暫停賬戶交易、註銷賬戶等控制措施,並將相關信息報告監管部門。提示社會公眾高度警惕代幣發行融資與“虛擬貨幣”交易風險,提高風險防範意識和識別能力,謹防上當受騙。若發現上述有關行為,可向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舉報。
2021年3月29日,郵儲銀行發布年報,2020年實現凈利潤641.99億元,同比增長5.36%;擬10派2.085元,派息總額約人民幣192.62億元。
2021年3月29日,郵儲銀行發布2020年度業績報告。報告顯示,2020年,郵儲銀行實現營業收入2862.02億元(中國企業會計準則,下同),同比增長3.39%;實現凈利潤643.18億元,同比增長5.38%。截至2020年末,該行資產規模首次突破11萬億元,達到11.35萬億元,較上年末增長11.12%;不良貸款率0.88%,撥備覆蓋率408.06%,較上年末提升18.61個百分點。
2021年7月20日晚暴雨中,郵儲銀行河南省鄭州市眾意西路支行的負責人及幾名工作人員為幾十名剛剛被疏散的人員提供熱水、毛巾等物品並緊急協調物業公司,將部分人員轉移至附近飯店,在郵儲銀行工作人員的幫助下,大家吃上了熱騰騰的飯菜,體力也慢慢恢復。
2021年7月21日上午,郵儲銀行河南省鄭州市金水東路支行工作人員邀請滯留旅客進入網點歇息,並提供茶水,看到一對剛滿月的雙胞胎僅包著一條薄毯,而且一直在哭,工作人員趕緊找來了幾條小被子,一層層鋪好,給這對雙胞胎寶寶搭起了臨時“嬰兒床”,同時為急著趕路的旅客,貼心地送上了雨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