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藺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古藺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根據中共古藺縣委、古藺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古藺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關於古藺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古委發〔2010〕14號),設立古藺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簡稱縣食品藥品監管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將縣衛生局承擔的餐飲服務許可,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以下簡稱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和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的職責划入縣食品藥品監管局。
(二)取消已由縣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將縣食品藥品監管局承擔的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職責划給縣衛生局。
(四)加強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
(五)加強藥品和醫療器械不良反應監測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和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參與起草相關規範性文件和工作規劃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餐飲服務環節行政許可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
(三)監督實施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範,開展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發布與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管有關的信息。
(四)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實施保健食品、化妝品市場准入標準,按規定承擔保健食品、化妝品的行政審批工作。
(五)負責藥品、醫療器械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產、流通、使用過程的質量管理規範。監督管理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
(六)監督實施國家藥品標準、國家和行業醫療器械產品標準,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監督實施處方葯、非處方葯分類管理制度,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
(七)組織實施中藥、民族葯質量標準和監督管理規範,監督實施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範、中藥飲片炮製規範和醫院製劑配製質量管理規範,組織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監管中藥材市場。
(八)依法監管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及特種葯械。
(九)組織查處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和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等的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違法行為。
(十)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的廣告監測
(十一)履行廉政建設職責,執行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各項規定。明晰職權,防控廉政風險,建立行政權力公開透明的運行機制,推進廉政建設標準化、規範化、制度化。
(十二)承擔縣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三)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古藺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管理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公文處理、財務管理、人事管理、政務信息、宣傳、信訪、黨建、黨風廉政建設、紀檢監察、精神文明建設、綜治、計生、機要檔案、保密保衛、統計等工作;負責政策法規工作。
(二)食品保健品化妝品監管股(行政審批股)
依法承擔餐飲服務環節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管理規範;上報或發布餐飲服務環節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監管信息;評估和預防餐飲服務環節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可能發生的安全風險;對餐飲服務、保健食品、化妝品從業人員開展教育培訓;承擔餐飲服務環節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藥品、醫療器械的行政審批工作。
(三)藥品醫療器械監管股
依法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的國家和行業標準;監督實施處方葯、非處方葯分類管理制度;組織開展農村藥品監督網和供應網建設;監督實施藥品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範;依法監管特殊藥品及特種葯械的生產流通;實施藥品流通管理制度和辦法;依法監督藥品、醫療器械的研製、生產、流通和使用環節;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對藥品、醫療器械從業人員開展教育培訓工作;負責藥品、醫療器械行政許可事項的前置審查;指導鄉(鎮)藥品安全監督協管工作。
(四)藥品器械稽查股
擬訂藥品、醫療器械研製、生產、流通、使用等環節稽查執法制度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藥品、醫療器械稽查執法和專項整治,受理違法違規案件的投訴舉報,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負責藥品、醫療器械突發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和產品召回等工作;協助上級主管部門做好藥品、醫療器械質量抽驗工作;監管轄區內城鄉集貿市場出售的中藥材質量。

人員編製


古藺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機關行政編製16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1名;黨內領導職務按縣委規定配備。
機關工勤人員控制數根據《古藺縣鄉鎮和縣級機關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管理辦法(試行)》(古委辦發〔2008〕16號)規定核定的公務用車控制數予以核定。

其他事項


(一)與相關部門的職責分工
1.食品安全監管的職責分工。縣衛生局牽頭建立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負責食品安全綜合監督,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縣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縣農業局負責農產品生產環節的監管;古藺質監局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監管;古藺工商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的監管。
2.食品生產、流通、消費環節行政許可和監督管理的職責分工。縣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餐飲服務行政許可和監督管理;古藺質監局負責食品生產環節行政許可和監督管理;古藺工商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行政許可和監督管理。
(二)保健食品的監督管理由縣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製事項另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