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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愛國
湖北省委組織部常務副部長
張愛國,男,漢族,1962年9月出生,湖北隨州人,1986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2年9月參加工作,在職碩士研究生文化(2001年1月畢業於華中師範大學政治經濟學專業)。
現任湖北省委組織部常務副部長,湖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秘書長,湖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2020年2月,因在統計上報新冠肺炎確診病例數據工作中,把握政策不準、履職盡責不力、審核把關不嚴,導致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為負數的問題發生,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經湖北省紀委監委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對負有領導責任的荊門市委書記張愛國予以誡勉。
1980.09-1982.09,湖北林業學校林業專業學習。
1982.09-1986.01,隨州市林業局技術員、團委副書記。
1986.01-1986.07,隨州市農業委員會政工幹事、團委書記。
1986.07-1988.08,隨州市淮河鎮任團委書記(其間:1985.04-1988.07,湖北省函大專科學習)。
1988.08-1988.12,隨州市編辦編製管理科科長。
1988.12-1994.04,共青團隨州市委副書記(其間:1992.03-1992.04,隨州市委黨校培訓班學習)。
1994.04-1996.02,共青團隨州市委書記(其間:1989.04-1995.06,武漢大學自考本科學習)。
1998.12-1999.09,天門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長。
1999.09-2002.07,天門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其間:1997.09-2001.01,華中師範大學政治經濟學專業在職碩士研究生學習)
2002.07-2003.12,天門市委副書記。
2003.12-2006.06,天門市委副書記、市紀委書記。
2006.06-2007.01,天門市委副書記、市紀委書記,市政府副市長、代市長。
2007.01-2010.06,天門市委副書記、市長、市政協主席。
2010.06-2011.01,天門市委書記、市政協主席。
2011.01-2011.10,天門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2011.10-2013.04,天門市委書記(其間:2012.10-2012.12,國家行政學院廳局級培訓班學習)。
2013.04-2017.11,湖北省糧食局局長、黨組書記(其間:2014.09-2014.11,中共中央黨校廳局級幹部進修班63期培訓)。
2017.11-2018.01,荊門市委書記。
2018.01-2019.01,荊門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2019.01-2020年7月,荊門市委書記。
2020.08,任湖北省委組織部常務副部長。
2021.01,任湖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2022.01,湖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秘書長。
2018年1月7日,在荊門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第二次會議上,張愛國當選為荊門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
2020年1月11日,湖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預備會議選舉張愛國為湖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主席團成員。
2020年7月18日,荊門市召開領導幹部會議,宣布省委決定:王祺揚同志任荊門市委委員、常委、書記。這意味著,張愛國已不再擔任荊門市委書記一職。
2021年1月22日,湖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任命張愛國為湖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2022年1月23日下午,湖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七次會議,張愛國當選為湖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秘書長。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針對反映荊門市統計上報2020年2月19日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為“-107”的負數問題,湖北省紀委監委進行了調查核實。經查,荊門市相關部門和人員在統計上報新冠肺炎確診病例數據工作中,把握政策不準、履職盡責不力、審核把關不嚴,導致上述問題發生,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為嚴明工作紀律,依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規定,經湖北省紀委監委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對負有領導責任的荊門市委書記張愛國予以誡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