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督

馬來西亞的一種頭銜

拿督是馬來西亞一些有功人士得到的一種頭銜,冊封的標準是對國家有傑出貢獻,但必須要有皇室成員、政府推薦。

在馬來西亞和汶萊,“拿督”是榮譽制度下的一種稱號,不具有世襲和封邑的權力,是一種象徵式的終身榮譽身份。

受封儀式在皇宮進行,授銜人的妻子被稱為拿汀。拿督封銜有三等級別;Peringkat Pertama(First-Class)為高級拿督,Peringkat Kedua(Second-Class)為二級拿督。假若擁有拿督頭銜為男士的話,其配偶的頭銜為拿汀;擁有頭銜者為女士的話,其配偶不具有任何頭銜。

名稱由來


拿督,從前一般是指馬來西亞一省或一個州的最高行政長官的稱呼,相當於中國一個省的省長,或美國的一個州長。不同的是馬來西亞拿督有權調動一省內的任何民政或行政的官員,甚至有權力調動轄區下的軍隊。
拿督制度沿用至今,這個稱號仍是一些有功的人士受封而得到的頭銜,但必須要有人推薦。受封儀式是在皇宮進行的。拿督的妻子就順理成章的被稱為拿汀(Datin)。因此也有人戲稱馬來西亞的“拿汀”好比中國古代的一品誥命夫人。
在馬來西亞,國家實行聯邦制的,但蘇丹(即國王)地位比總理更高,因為蘇丹是選舉出來的。在馬來西亞有3個聯邦,分別是馬來亞沙巴沙撈越。在這三個聯邦下又共分設13個州,正如馬來西亞國旗上13條藍白相間的條紋。而蘇丹就是從這13個州之中的拿督或拿督繼承者中產生,所以拿督在馬來西亞就是貴族,而蘇丹雖然不是世襲,但都是來自同一個大家族的。
隨著時代轉變,現代的拿督有兩種:一種是貴族(但不能調動官員和軍隊);另一種只是馬來西亞皇室對國家有貢獻的人所給予的一種榮譽稱號或爵位。

歷史沿革


拿督是馬來西亞的一種封銜。由最高元首(馬來西亞最高統治者)、蘇丹(馬來州屬世襲的最高統治者)、州元首(非世襲、輪任制的州屬最高統治者)授勛。早在英國殖民時代,殖民政府就開始在馬來聯邦和海峽殖民地實施授勛制度,以獎勵那些在社會上有名望地位、對英國王室效忠及有貢獻的人士,隨後在1886年7月31日,柔佛王室仿效英國王室頒發了第一枚勳章,及后其他馬來土邦也分別設立了自己的授勛與嘉獎制度。在當時是由英國駐英屬馬來亞總督代表英國統治者授勛和表揚嘉獎,直到1941年才全面停止。
馬來亞聯邦(Federation of Malaya,1963年改稱馬來西亞,Malaysia)於1957年獨立后,聯邦執行委員會設立了聯邦授勛及嘉獎制度以取代英國授勛及嘉獎制度。在1958年8月22日由國會發表告宣布受勛與嘉獎制度通過。
1958年8月31日(即馬來亞聯邦獨立一周年)聯邦授勛與嘉獎制度正式實施,而如今是在每年6月的第一個星期六(最高元首誕辰)在國家皇宮內舉行授勛儀式。一般而言,候選者名單是由首相向最高元首推薦,以往的受勛者會向首相提名適當的人選,而外交部也可以向首相提名外籍公民接受名譽嘉獎,凡是長期為國家服務的國民皆有資格獲得提名與其貢獻相匹配的勳章,唯曾經獲受嘉獎的人士,在短時期內不會再被考慮成為候選者。
馬來西亞聯邦勳章由最高元首授勛,州勳章則由9個蘇丹或4位州元首授勛。

文化背景


馬來西亞國家皇宮
馬來西亞國家皇宮
馬來西亞國家管理體系為君主立憲制,最高元首(馬來語:Yang di-Pertuan Agong)是馬來西亞法定的國家最高統治者、武裝部隊最高統帥及馬六甲、檳城、沙巴、砂拉越與聯邦直轄區(吉隆坡Kuala Lumpur)的伊斯蘭教領袖。最高元首是由統治者會議在9個世襲統治者中選出一位資歷最高的統治者擔任,在他就任最高元首的5年內,不得兼任原州屬的統治者職務以及任何上市公司的董事。最高元首擁有立法、司法和行政上的最高權力,但在實際運作上,他必須先諮詢首相的意見。最高元首的官邸位於吉隆坡的馬來西亞國家皇宮,正式的委任、冊封和接待活動多在此處舉行。
在馬來西亞,“Datuk”有兩種不同的涵義。在非正式的場合,它是用於對“祖輩”男性的尊稱;而在正式的場合,它是用於對部族和國家領袖的尊稱。馬來西亞是個聯邦國家,聯邦和州有各自獨立的榮譽制度,由蘇丹或州元首冊封“拿督”稱號。
在聯邦和委任元首制的州屬(砂拉越、檳城、沙巴和馬六甲的元首由最高元首委任),國家元首和州元首依據議會的提議冊封“拿督”(Datuk,檳城的拿督稱為“Dato'”);在君主制的州屬,世襲君主除了依據議會的提議冊封“拿督”(Dato')外,也可以依據自己的意願冊封王族(Waris)、貴族(Orang Kaya)或大臣(Orang Besar)的拿督稱號(Dato' Bergelar)。在森美蘭,四位酋長(Undang Luak)是經由傳統習俗(Adat Perpatih)選出的氏族領袖,繼承“拿督”(Dato')的稱號和權力。
在砂拉越,第三等砂拉越之星勳章(PSBS)沿革自布魯克王朝的同名勳章(MSS),佩戴者稱為“Dato'”;第三等翠鳥之星勳章(PGBK)的佩戴者稱為“Datuk”;功績勳章(DJBS)的佩戴者稱為“Datu”,三者皆譯為“拿督”。
“拿督”的配偶(元配)稱為“拿汀”、“拿督夫人”或“督潘”(在聯邦和其它州屬稱為“Datin”;在登嘉樓稱為“To' Puan”;森美蘭的四位酋長夫人同樣稱為“To' Puan”)。在正式的社交禮節中,女性必須“從夫姓”才能冠上有關的稱號,除非她的稱號是來自於蘇丹或州元首的冊封,而不是延伸自丈夫的權利。由於馬來西亞的《國民登記法令》並不強制女性在婚後冠上夫姓(除了所有的華人、少數的印度人和少數的馬來貴族外,大多數的馬來人、印度人和土著並沒有傳統姓氏),所以這項細節常常被忽略,或沒有嚴格的遵守。
在馬來西亞的榮譽制度里,不同地區的“女拿督”會有不同的稱號,可能是“Datuk”(在聯邦和委任元首制的州屬,但不包括檳城)、“Dato'”(吉打、彭亨、霹靂、玻璃市、森美蘭、登嘉樓、砂拉越和檳城)、“Datin Paduka”(柔佛和雪蘭莪)或“Datin”(吉蘭丹)。“女拿督”的丈夫除非有得到蘇丹或州元首的冊封,否則的話,並沒有任何的稱號。

榮譽勳章


馬來西亞勳章分為聯邦勳章和州屬勳章。
聯邦勳章共分9個類別為:
第1類:皇族榮譽勳章(馬來語:AnugerahKebesaranPersekutuanDirajaDanDarjahKerabat;英語:RoyalandFamilyOrder)
第2類:護國有功榮譽勳章(馬來語:DarjahYangMuliaPangkuanNegara;英語:MostEsteemedOrderoftheDefenderoftheRealm)
第3類:皇室英明效忠者榮譽勳章(馬來語:DarjahYangMuliaSetiaMahkotaMalaysia;英語:MostEsteemedOrderofTheCrownofMalaysia)
第4類:犧牲奉獻勳章(馬來語:DarjahYangMuliaJasaNegara;英語:DistinguishedOrderofMeritoriousService)
第5類:皇家效忠勳章(馬來語:DarjahYangAmatDihormatiSetiaDiraja;英語:MostHonourableOrderofLoyaltyRoyalHousehold)
第6類:功績獎章(馬來語:DarjahBakti;英語:OrderofMerit)
第7類:英勇獎章(馬來語:Darjah-DarjahGagahPerkasa;英語:GallantryDecorations)
第8類:長久服務獎章(馬來語:Pingat-PingatBagiPerkhidmatanLamaDanKelakuanTerpuji;英語:LongServiceandMeritoriousServiceMedals)
第9類:紀念獎章(馬來語:Pingat-PingatPeringatan;英語:CommemorativeMedals)
其中第1類別是授予皇族階級;第2-6類別是授予權貴階級;第7-9類別是授予平民階級。

勛銜介紹


敦銜

護國領袖榮譽勳章(S.M.N.)及皇室英明領袖榮譽勳章(S.S.M.)賜封“敦”銜。敦是馬來西亞的最高榮譽。

丹斯里銜

護國將領榮譽勳章(P.M.N.)及皇室英明將領榮譽勳章(P.S.M.)賜封“丹斯里”銜。丹斯里是馬來西亞國家榮譽,由國家元首冊封給對國家有極大貢獻的傑出人士,意為“護國將軍”。一般人數限制為325人。

拿督斯里銜

拿督斯里(Dato'Sri)是馬來西亞州封銜中的最高封銜,和丹斯里是同等榮譽。例如第四任前總理馬哈迪莫哈末,第五任前總理阿都拉巴達威和現任總理納吉阿都拉薩封銜都是拿督斯里,退位后才被最高元首封“敦”。假若擁有拿督斯裡頭銜者為男士的話,其配偶的頭銜為拿汀斯里(DatinSri);相反的,擁有頭銜者為女士的話,其配偶並不具有任何頭銜。

拿督銜

犧牲奉獻勳章(P.J.N.)及皇家將領榮譽勳章(P.S.D.)賜封拿督銜;假若Datuk(拿督)勛銜者為男士的話,其配偶的頭銜為Datin(拿汀);相反的,勛銜者為女士的話,頭銜為DatinPaduka(拿汀巴杜卡),其配偶並不具任何頭銜。
要注意一點是:Datuk(拿督)是聯邦榮譽勳章的勛銜,切勿將之與州榮譽勳章中的Dato'(亦稱為拿督)勛銜混淆。
設在敦銜級勳章和丹斯里銜級勳章之間的功績獎章(D.B.)同樣不賜封任何頭銜,它是授於那些在藝術、科學、人文的學術領域中有傑出表現的國民。

候選提名


一般上而言,受勛者名單是由首相向最高元首推薦,過往的受勛者會向首相提名適當的人選,而外交部也可以向首相提名外籍公民接受名譽嘉獎,凡是長期為國家服務的國民皆有資格獲得提名與其地位及貢獻相匹配的勳章,唯曾經獲受嘉獎的人士,在短時期內不會再被考慮成為候選者。
意欲提名的候選者必須附上詳細的資料,包括:
個人資料:姓名、頭銜、種族、性別、婚姻狀況、身份證件和有效的聯絡方式等。
服務資料(公務員):最初服務的部門、現行服務的部門、職銜、職位等級、薪資、薪資等級、升遷紀錄、薪資調整紀錄、最初的服務條款和現行的服務條款等。
社會貢獻:對社會大眾所做出的的貢獻,如公益活動、專業成就、體育成就、社交關係、宗教奉獻等。
嘉獎紀錄:曾經獲授過的聯邦勳章和州勳章。
過往提名紀錄:過去曾提名但不受推薦成為受勛者的勳章項目。
提名項目:意欲提名的勳章、獎章或榮譽項目。
提名基礎:在專屬領域中的貢獻、整體成就、服務獎狀或證書。
推薦信:上司和部長對提名者的評價。

權利介紹


楊紫瓊
楊紫瓊
在適當的場合中以及在合乎佩帶禮節的情況下把獎章作為服裝的裝飾品。軍人和警察可以把獎章作為制服的一部份。公務員能夠把獲獎紀錄記載在個人檔案中。受勛者可以在他們的名字后佩上勳章的縮寫,如:DKM、AMN、JSM等。受勛者可以冠上合適的勛銜,受勛者的配偶也可以配上相匹配的勛銜。 Tun銜者可以接受Yang Amat Berbahagia的稱謂;Tan Sri勛銜者和Datuk勛銜者可以接受Yang Berbahagia的稱謂。
權貴階級的受勛者會被優先考慮推選為上議員,這個權力只局限於以下勳章的受勛者:皇室榮譽勳章(D.M.N.),護國領袖榮譽勳章(S.M.N.),,皇室英明領袖榮譽勳章(S.S.M.0,護國將領榮譽勳章(P.M.N.),皇室英明將領榮譽勳章(P.S.M.),犧牲奉獻勳章(P.J.N.),皇家將領榮譽勳章(P.S.D.),護國勇士勳章(J.M.N.),皇室英明勇士勳章(J.S.M.),皇家勇士勳章(J.S.D.)
權貴階級的受勛者可以使用吉隆坡國際機場和各州屬機場的貴賓套房,這個權利只局限於以下勳章的受勛者:皇室最高榮譽勳章(D.K.M.)皇室榮譽勳章(D.M.N.)護國領袖榮譽勳章(S.M.N.)皇室英明領袖榮譽勳章(S.S.M.) `護國將領榮譽勳章(P.M.N.)皇室英明將領榮譽勳章(P.S.M.)犧牲奉獻勳章(P.J.N.)皇家將領榮譽勳章(P.S.D.)

代表人物


胡靜

2010年,胡靜及其老公朱兆祥前天在馬來西亞蘇丹皇宮受封拿汀和拿督,而這也是朱兆祥送給胡靜結婚兩周年的神秘禮物,胡靜也因此成為史上第一位中國籍藝人拿汀(拿督夫人)。
受封當日胡靜與朱兆祥均著馬來西亞傳統服飾進入蘇丹皇宮,在一系列的隆重環節后,胡靜和朱兆祥被封馬來西亞拿汀和拿督。有馬來西亞傳媒透露說,拿督受封的禮節非常隆重,胡靜老公朱兆祥的父親就曾經是馬來西亞的拿督,其母親在胡靜結婚請柬上的署名便為“拿汀朱林秀琴”。

楊紫瓊

馬來西亞國際巨星楊紫瓊2001年獲封賜拿督勛銜,成為馬國第一位受封拿督的華裔女藝人後,2012年再獲霹靂州蘇丹阿茲蘭莎冊封拿督斯里巴杜卡封銜,再度成為首個擁有“拿督斯里”銜頭的馬國華裔女藝人!
2013年,楊紫瓊獲國家元首阿都哈林冊封為丹斯里,成為首位獲此殊榮的藝人。

成龍

成龍獲封馬來西亞拿督
成龍獲封馬來西亞拿督
為配合2015年2月1日聯邦直轄區日,馬來西亞最高元首哈利姆封賜356名有功人士,中國功夫影星成龍也在受封名單之內,獲封“拿督”頭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