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荊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荊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2003年經荊門市編委批准,荊門市城鎮住房制度改革資金管理中心調整更名為荊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機構級別定為直屬於市政府管理的正縣級事業單位。
(二)負責編製全市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劃,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批后,組織實施;
(三)負責記載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和使用等情況;
(四)負責住房公積金的核算、保值和歸還;
(五)負責審批住房公積金的提取和使用;
(六)負責各辦事處和沙洋監獄管理局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的業務指導和監督;
(七)負責編製全市住房公積金歸集和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批后,向社會公布;
(八)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行政事務的綜合協調和對外聯絡、接待工作;負責全市住房公積金政策研究和信息發布;負責機關文書和檔案管理;負責機關機構編製管理、人事和勞動工資、宣傳教育等工作;負責機關固定資產管理、後勤保障及安全保衛等工作。
(二)歸集管理科
擬定住房公積金年度歸集計劃;負責住房公積金歸集、提取和行政執法的政策研究;擬訂住房公積金歸集和提取操作規程;負責中心住房公積金繳交基數的核定和歸集業務;負責督促各單位按時足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業務;落實困難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緩繳事項;負責住房公積金行政執法工作;負責住房公積金運行分析。
(三)貸款管理科
擬定全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年度計劃;負責全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政策研究並制定操作規程;負責中心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和資產保全的管理工作;負責中心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回收及對賬工作;負責中心對受託銀行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的監督;負責中心貸款運行分析和貸款檔案管理工作。
(四)政策法規科
(五)審計稽核科
負責監督檢查住房公積金法律法規及政策的貫徹執行情況;負責監督檢查住房公積金業務操作、運作程序、內控制度和風險控制等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負責監督檢查財務收支、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等情況;負責監督檢查業務管理信息系統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負責接受外部審計的組織協調工作;承辦中心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六)計劃財務科
負責擬定全市住房公積金財務收支計劃;擬訂全市住房公積金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的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承擔中心住房公積金會計核算工作;負責中心資金調度、有價證劵管理、公積金利率調整的協調和管理;負責機關經費的核算與管理工作;負責財務檔案的立卷、整理、歸檔和移交工作。
(七)信息技術科
負責編製全市住房公積金信息化建設計劃;擬訂全市住房公積金電算化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承擔住房公積金網路系統的開發、維護及管理工作;負責住房公積金信息系統的運行監控、內外網路的技術支持、銜接和服務工作。機關黨支部 負責機關黨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