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箱公司

信箱公司

所謂“信箱公司”,就是註冊一家離岸空殼公司,通過文件的操作,來達到避稅的目的。是企業避稅的一種普遍運用的手法。

概述


信箱公司是跨國公司總部為更好地進行國際財務管理,而在某一低稅國或免稅國(地區)所設立的財務子公司,其業務職能是在跨國聯屬公司發生貿易時,處理他們的發票和現金結算,從而為較好利用國際轉移定價提供了機會。可設立信箱公司的地區主要是一些資源匱乏的發展中的微小國家(地區),它們通常在基礎設施如電訊、銀行等行業比較發達.通過大力發展服務業,它們不斷探討新興行業以增加國內收入和就業,因此,便依靠低稅收政策來吸引國外遊資進入它們的金融機構,然後利用這些資金去國際市場投資。

作用


信箱公司是一種僅僅完成所在國必要的註冊登記手續,實際上只擁有法律所要求的組織形式和一個信箱的文件公司。有些公司即使在某種意義上具有經濟職能,例如承擔國外營業風險、集中開具對外貿易*或保守營業秘密等,但只要其主要的真實經濟活動是在別的國家進行,該公司就仍應被列為信箱公司。信箱公司的主要作用,是把公司集團在其他國家經營活動中產生的大量收入,通過中介業務歸在自己的名下,在低稅或無稅的條件下積累資金。其功能是轉移資本和積累資本,保守經營秘密。信箱公司的形式有多種多樣,包括控股公司、金融公司、貿易公司、專利公司、租賃公司等。如跨國公司可以在避稅地設立一個金融公司,由於其貸款利息可以不交稅或少交稅,因此金融公司可以以高息向設在高稅國的總公司、分公司貸款,把一部分利潤轉移到金融公司,從而達到避稅目的。
信箱公司大多數設立在國際避稅地,但也有設立在高稅國的,這主要是為了利用這些高稅國與有關國家簽訂的稅收協定所提供的特別優惠。例如,建在一些國家的信箱公司也可以是前面述及的直接導管公司或腳踏石導管公司。

避稅


“信箱公司”是避稅操作中常見的手法。
商務部研究員梅新育講了這樣一個案例。某國內公司在英屬維爾京群島註冊一家公司,從事電器零件生產業務。實際的生產業務放在中國,單位成本價在5美元,並以十分近似的價格賣到維爾京公司。然後,再以近似7美元價格賣給美國公司,美國公司再以7美元的價格賣給國內。
整個買賣過程只是在賬面上走一遍,並不實際發生。但是中國和美國兩頭的收入所得都近似為零,這樣兩國的增值稅就無法收取了。而維爾京免征所得稅,該公司全球納稅總額由此大大減少,節省了經營成本。
在2010年12月1日以前,我國對外資減免企業所得稅的“超國民待遇”沒有取消時,很多國內資本蜂擁去開曼、維爾京等地設立離岸公司,后再以“外資”的身份回到國內,享受“外資”待遇。
政府為鼓勵出口而設置的“出口退稅”等優惠措施也往往被離岸公司“冒領”。一些企業利用“假出口”來獲取稅收優惠,辦理相關出口手續后,把貨物運到公海上,然後又運回國內,再辦一個海關的進口手續,就獲得了免稅待遇。甚至有些企業,貨物都不運到公海上去,直接放在國內的一些保稅倉庫裡面,辦了相關的出口手續后,就獲得了退稅的“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