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作主體
寫作主體
寫作主體是在實踐中建立起來的要領,它的核心在於能動性,即寫作者能按照自己的意志、能力來創造。
對寫作主體認識越深刻,掌握的知識越豐富,才能對寫作主體有個全面的認識與把握。
在弄清楚什麼是寫作主體的修養之前,我們必須知道何謂“主體”。平時講的“主體”,是相對“客體”而言的,指的是實踐活動,認識活動的人。
在我們看來,主體應該是自覺的、能動的。寫作主體之所以能夠成為寫作主體,能夠自覺地、能動地從事寫作行為,是因為他本身具備了從事寫作活動的一些基本條件、基本修養。以前我們談主體修養,常概言之以“生活、思想、技巧”。
古人講主體修養,則強調“才”、“德”、“學”、“識”、“膽”。這些概括都是對的,但都太籠統,不免有點空乏。所謂“修養”,主要主體在知識、思想、技能、技巧等方面所表現出來的一定的水平,它主要是後天實踐所致。
一位寫作主體的修養表現在哪些方面呢?除了基本的寫作知識和寫作技巧,我認為,主要表現在知識、心靈、智能等幾個方面。
“無知是智慧的黑夜,是沒有月亮、沒有星星的黑夜。古羅馬哲學家所說的這句話對寫作同樣是適應的。從事寫作生產必須有材料,主體攝取、庫存的材料如何,直接影響到主體的生產。而寫作生產不同於一般物質生產之處,在於這個材料不是由別人提供的,而是需要主體從客觀世界中去攝取、儲存。
很顯然,一個人的經歷、學歷,很直接地會影響到他的知識、信息系統……而在現實生活中,每個人的經歷、學歷是不可能絕對一樣的,即便是從小學一同讀到大學,各人的自覺精神不一樣,注意中心不一樣,下的功夫不一樣,知識構成也不會一模一樣。從這一點上講,有多少個寫作主體也就具有多少個各具不同特點的知識系統。
寫作主體的能動性,首先體現在他對客觀世界的能動把握上,正是這種能動把握,為作寫提供了無窮無盡的可能性。而缺乏這方面的修養,是難以勝任寫作行為的。
其次一個人要從事寫作,他首先要具備起碼的科學文化知識,對社會、人生具有起碼的了解,然後再在此基礎上作橫向的擴展,縱向的挖掘,對寫作主體來說科學文化知識和社會人生知識都是必要的。不能設想,一個作者,只具有社會人生知識或只具有科學文化知識,卻能順利地從事寫作,寫出優秀的篇章。社會上,具有豐富閱歷的人並不少,可並不是每人都能開掘生活的寶藏,缺乏必要的社會人生方面的知識,書本上的種種知識未必能化為作者自己的“血肉”。一切書本上的知識都需要感性生活的印證、消化,而生活中的種種“實感”則需要文化科學知識的“梳理”、“熔煉”與“升華”。
我們還需注意到寫作不僅僅是客觀事物的反映。任何客觀材料,都必須經過寫作主體心靈的浸透、整合,才有可能進入寫作過程。王蒙曾指出:“生活並不能直接化為創作;只有經過作空心靈的吸取、選擇、消化、感應、醞釀、裂變、升華、飛躍,就作家心靈的一種負載、力量、火焰以後,作家才有可能進入創作過程”,那麼主體有哪些方面的因素影響著寫作呢?這些因素包括作者的思想、感情、胸懷、視野、意志、文化品種、道德精神等等。
作者關於客觀事物的思想、情感,不僅會作為材料,直接或間接地反映到文章中去,而且它還會在更深的層次塑造主體的心靈,形成主體的胸懷視野、道德精神、文化品格等,同時,寫作是人類精神中最情感化的一個領域。真誠地表達直補的情感,是被稱作的一個基本原則,主體素養的一個重要內容,也是作品價值的一個重要根據。其次,寫作作為一種獨立的、艱苦的勞動,要求主體具有堅強的單擊和勇氣,作為一種創造性的精神勞動,寫作是異常艱苦的。曹雪芹寫《紅樓夢》,增刪數載;托爾斯泰寫《復活》,前後修改達十一年之外;歌德寫《浮士德》,幾乎耗盡了他整個生命。
寫作還需要聰明、才智、敏銳深刻的觀察力,優良持久的記憶力,豐富新穎的想象力,縝密深邃的思考力,靈活變通的應變力,以及立意選材、布局行文的表現力,這些都是寫作所不可缺的。在寫作活動中,作者對信息的接受力、儲存力、組合力、創造力,就依賴於他的感知力、記憶力、想象力、思維力;作者只有通過感知,才能收集材料;只有通過記憶,才能積累材料與經驗,鞏固技能與技巧;只有通過想象與思維,才能對零散的原始材料進行梳理、歸類、分解、組合、推導,概括選擇、判斷、加工、開掘、提煉,它們都是從事寫作活動不可缺少的心理能力,都是在長期實踐活動中逐漸形成起來的。
綜上所述,在以後的寫作中,我們應多深入社會,多了解生活,增加人生閱歷,培養豐富情感,增強寫作意志,不斷超越自我,提高寫作修養,向著最為美好的精神境界升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