薩特存在主義
存在主義
薩特存在主義,是以讓-保羅·薩特、阿爾貝·加繆和德·博瓦爾為代表的無神論的存在主義,它又稱為薩特的存在主義,或簡稱為存在主義。
存在主義一詞的拉丁文existentia,意為存在、生存、實存。存在主義哲學論述的不是抽象的意識、概念、本質的傳統哲學,而是注重存在,注重人生。但也不是指人的現實存在,而是指精神的存在,把那種人的心理意識(往往是焦慮、絕望、恐懼等低覺的,病態的心理意識)同社會存在與個人的現實存在對立起來,把它當作唯一的真實的存在。
克爾凱郭爾
克爾凱郭爾,丹麥哲學家、神學家、存在主義哲學的先驅。他出生於哥本哈根一個篤信基督教的暴發的羊毛商人家庭。由於擔心上帝的懲罰,一家人籠罩在焦慮、憂鬱的氛圍中,克爾凱郭爾一生也是在憂鬱中度過,終身隱居。當時丹麥是德國的附屬,生活在落後的農業國丹麥的資產階級,非常害怕革命,他們害怕當時歐洲的社會主義運動,並且被資產階級自由派的革命思潮弄得驚慌失措。克爾凱郭爾在哲學著作《恐懼的概念》中奠定了基督教存在主義思想體系。基督教存在主義否認物質世界的存在,也否認黑格爾的抽象的精神存在。認為真實存在的東西只能是存在於人個內心中的東西,是人的個性,人是世界上唯一的實在,是萬物的尺度,人即是個人的主觀意識,但這不是感性、思維的意識,而是非理性的意識,是個人的心理體驗。當個人處於心理體驗這種意識中時,最直接、最生動、最深切體驗到的是痛苦、熱情、需要、情慾、模稜兩可、曖昧不清、荒謬、動搖等的存在,它是純主觀性的、最基本的存在。
一戰後,存在主義在德國開始盛行,其主要代表人物是海德格爾和雅斯貝爾斯。一戰後,德奧失敗,十月革命成功,1918—1928年柏林工人起義、武裝鬥爭等等,嚴重威脅著德國資產階級生存,在他們之中充滿了憂慮、煩惱、恐懼以及悲觀失望等陰暗情緒。然而他們又不甘心失敗,時刻企圖東山再起,復仇雪恥,為發泄他們的陰暗情緒並把這種情緒引上自我奮鬥的道路,從而把知識分子中的悲觀、消沉頹廢情緒納入到資產階級的復仇軌道,存在主義哲學就應動而生了。而當希特勒的納粹黨正式上台,德國大資產階級再次得勢時,他們對存在主義所鼓吹的那套消沉頹廢思想便不那麼特別愛好了。
雅斯貝爾斯繼承克爾凱郭爾的基督教存在主義,主張追求上帝,認為哲學應從“存在者”—“人”出發,關心其在危機中的生存問題。海德格爾是20世紀德國最有創見的哲學家,他宣揚無神論存在主義,是無神論存在主義的主要代表之一。他在《存在與時間》(1927)中第一次提出了存在主義這一稱謂,並促使存在主義理論系統化、明確化。對於“人是如何存在”的問題,他指出,作為“存在”的人,面對的是“虛無”,孤獨無依,永遠陷於煩惱痛苦之中。他認為人之所以痛苦,是因為人同他的自下而上條件相脫節,面對著的是一個無法理解的世界,即是一個荒誕的世界,人永遠只能憂慮和恐懼。正是憂慮和恐懼,才揭示人的真實存在。他提出,人有自我選擇和自我控制的自由,憂慮、恐懼使人通向存在,只有存在,才談得上自我選擇的自由,它與光明和快樂相聯繫。
二戰後,存在主義在法國思想界佔據重要地位,確立了基督教存在主義。一些作家,通過文學創作進行宣傳,擴大了存在主義的影響。法國的存在主義基本上分為兩大派:
以西蒙娜·魏爾、加布爾埃爾·馬賽爾為代表的基督教存在主義;
法國在二戰中充滿消極頹廢、悲觀失望情緒,知識分子中形成一種由於苦悶、孤獨、被遺棄、找不到出路而玩世不恭、放蕩不羈的風尚。於是,標榜個人的生活、自由、存在放在第一位的薩特的存在主義受到極大歡迎,被資產階級和知識分子當作最時髦的哲學。至50—60年代,它成為全歐最流行的哲學思潮。
存在主義的集大成者薩特在研究基督教存在主義哲學的基礎上,拋棄了克爾凱郭爾的宗教神秘主義,繼承並發展了胡塞爾的非理性主義,形成了他自成體系的哲學思想——無神論的存在主義。從此,存在主義哲學的發展跨入了一個新階段,這就是通常所說的當代存在主義哲學。存在主義哲學提出了三個基本原則:其一是“存在先於本質”,認為人的“存在”在先,“本質”在後。“首先是人的存在、露面、出場,後來才說明自身。”所謂存在,首先是“自我”存在,是“自我感覺到的存在”,我不存在,則一切都不存在。所謂“存在先於本質”,即是“自我”先於本質,也就是說,人的“自我”決定自己的本質。其二是“世界是荒謬的,人生是痛苦的”。認為在這個“主觀性林立”的社會裡,人與人之間必然是衝突、抗爭與殘酷,充滿了醜惡和罪行,一切都是荒謬的。而人只是這個荒謬、冷酷處境中的一個痛苦的人,世界給人的只能是無盡的苦悶、失望、悲觀消極,人生是痛苦的。窮人是如此,富人也如此。其三是“自由選擇”。這是存在主義的精義。存在主義的核心是自由,即人在選擇自己的行動時是絕對自由的。它認為人在這個世界上,每個人都有各自的自由,面對各種環境,採取何種行動,如何採取行動,都可以做出“自由選擇”。“如果存在確實先於本質,人就永遠不能參照一個已知的或特定的人性來解釋自己的行動,換言之,決定論是沒有的——人是自由的。人即自由。”薩特認為,人在事物面前,如果不能按照個人意志作出“自由選擇”,這種人就等於丟掉了個性,失去“自我”,不能算是真正的存在。薩特的存在主義哲學不僅是存在主義文學的思想核心,而且成為後現代主義文學各個流派的思想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