灤南縣城鄉規劃局

灤南縣城鄉規劃局

灤南縣城鄉規劃局於2008年10月正式組建,為正科級事業單位,人員編製16人,其中設局長(正科級)1名,副局長(副科級)2名,下設綜合、政策法規、城區規劃、鎮村規劃4個職能科室,具體負責全縣城鄉規劃管理工作。

主要職責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城鄉規劃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起草城鄉發展戰略及城鄉規劃的方針、規章;受縣政府委託,組織編製城市總體規劃和縣域鎮村體系規劃;負責組織編製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以及廣場、公園、雕塑等設計方案,與相關部門結合編製縣城規劃區內的專項規劃;負責各有關部門單獨編製的各類專業規劃的審查;負責縣城規劃區內所有建設項目以及縣城規劃區以外的非村民自建項目審批。承擔由縣政府負責制定近期建設規劃的具體工作;核發選址意見書;核定劃撥地塊的位置、面積、允許建設的範圍、提出出讓地塊規劃條件,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審定修建性詳細規劃、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的總平面圖,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核發城市臨時建設規劃許可和臨時用地規劃許可;負責建設工程竣工規劃核實;負責城鄉規劃編製、審批、實施、修改的監督檢查,查處違反城鄉規劃法律、法規、規章的違法行為;負責承擔由縣政府負責審批的鎮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具體工作;指導各鎮、村莊的規劃編製和實施工作;組織村鎮建設管理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負責村鎮建設計劃統計工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市規劃編製行業資質、註冊規劃師執業資格和市場管理;承擔縣規劃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灤南縣城鄉規劃局自成立以來,作為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和行政執法部門,該局立足發揮部門職能,優化發展環境,承擔起了多項攻堅任務,與各相關單位密切配合、協調聯動,加強規劃指導,全力服務“三大攻堅,四大開發”,不斷提高城鄉規劃水平,先後高質量完成了《灤南縣城總體規劃(2008-2020)》、《北河新區詳細規劃》、《灤南縣城總體規劃(2010-2020)》的編製工作以及既有建築物立面改造規劃設計方案。其中《灤南縣城總體規(2008-2020)》和《北河新區詳細規劃》得到了省市領導的充分肯定,為重點項目建設實現新突破做出了突出貢獻。期間,該局結合“城鎮面貌三年大變樣”和“城鄉規劃年”活動,起草了《灤南縣城鄉規劃管理暫行辦法》,並於2009年3月12日經縣政府批准實施,在全市率先制定出台了與《城鄉規劃法》相配套的實施細則。在此基礎上,建立健全了行政許可、行政執法以及政府信息公開等一系列規章制度,為加強規劃管理、優化發展環境提供了制度保障。
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特別是“三大攻堅、四大開發”以來,全局上下持續發揚“少說多干、奮勇爭先”的攻堅精神,以打造“激情灤南、實力灤南、文化灤南、生態灤南、和諧灤南”為目標,不斷加強行業作風建設,形成了“時不我待,只爭朝夕,科學發展,精益求精”的良好作風。經全局上下不懈努力,先後獲得了“灤南縣城鎮面貌三年大變樣攻堅行動先進單位”、“先進基層黨組織”、“灤南縣2011年度第三批徵收搬遷先進單位”、“灤南縣重點項目建設攻堅行動先進單位”以及“灤南縣統籌城鄉發展攻堅行動優秀助推單位”等多項榮譽稱號。

內設機構


根據工作職責,灤南縣城鄉規劃局內設4個職能科室,機構規格均為股級。
(一)綜合科
其主要職責是:負責機關工作的綜合協調;負責機關文秘、行政事務、文件收發、後勤服務、上傳下達、財務收支、人事勞資、機構編製等工作;負責規劃業務信息統計、業務公示、公告工作;負責城鄉規劃法規法規的宣傳教育,對城鄉規劃法規及技術規定進行政策性研究,對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反饋並提出修改意見;負責縣規劃委員會日常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
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城鄉規劃政策研究;組織擬訂城鄉規劃地方性法規、規章、政策和技術標準;負責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負責規劃監察和行政執法監督;負責行政複議工作;負責組織辦理行政應訴工作;負責信訪穩定和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工作;負責受理違法建設舉報和群眾來信來訪及政策諮詢。
(三)城區規劃科
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城區總體規劃和分區規劃的編製工作;負責對城鄉建築建設項目規劃設計方案進行審查;負責建設用地規劃審批管理,實施建設工程規劃驗收;負責城鄉環境建設規劃驗收;負責編製各種市政工程專項規劃並實施規劃監督管理和驗收;負責縣規劃委員會日常工作。
(四)鎮村規劃科
其主要職責是:負責組織縣域內村鎮規劃體系編製工作;負責村鎮規劃編製和建設管理的指導與協調服務;負責村鎮建設計劃統計工作;負責村鎮建設管理人員業務培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