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經濟區域法制一體化研究
我國經濟區域法制一體化研究
針對經濟一體化背景下地方法制的不協調問題,本書提出了區域法制一體化的構想,認為經濟區域內的各地方要在自願、平等和有利於各方發展的基礎上加強法制協作,消除各種體制性障礙和地區壁壘,整合區域法制資源,形成良好的一體化的區域法制大環境。
本書不僅從理論上論證了區域法制一體化的必要性、可行性,而且在研究發達國家以及區域性國際組織法制協調經驗的基礎上設計了符合我國國情的區域法制一體化的三種路徑:一是嘗試對相同或近似的立法事項制定區域“共同規章。來協調地方規章間的衝突,二是使用示範性文本協調地方立法間的衝突,三是賦予一定級別的政府間協議以法律效力。
王春業,男,1970年生,安徽明光人,法學博士,淮北師範大學副教授,中國礦業大學碩士生導師,浙江大學博士后研究人員。出版專著2部,在《中共中央黨校學報》、《行政法學研究》、《當代法學》、《現代法學》等各種學術刊物上發表論文80多篇。
緒論
一、法制及區域法制一體化的含義
二、研究的意義
三、研究內容簡介
第一章 經濟一體化:區域法制一體化的經濟基礎
第一節 區域經濟一體化的客觀趨勢
一、區域及經濟區域的界定
二、我國幾個成熟的經濟區域
三、區域經濟一體化現象
第二節 區域經濟一體化對區域法制提出更高的要求
一、經濟對法制決定作用的必然結果
二、區域經濟一體化對法制的內在需求
第二章 法制和諧統一:區域法制一體化的法律要求
第一節 地方立法間的衝突
一、法律規範衝突的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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