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經濟普查

第二次經濟普查

第二次經濟普查是指2007年11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發出《關於開展第二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國發[2007]35號)決定於2008年進行第二次全國經濟普查(準時點是2008年12月31日),國家統計局決定於2007年10月中旬至12月上旬在北京市崇文區(今東城區)、河南省寶豐縣、陝西省周至縣進行第二次全國經濟普查單位清查的試點工作,試點調查內容包括:單位和個體經營戶的基本情況等。

目的


全面調查了解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發展規模及布局;了解產業組織、產業結構、產業技術的現狀以及各生產要素的構成;摸清各類企業和單位能源消耗的基本情況;建立健全覆蓋國民經濟各行業的基本單位名錄庫、基礎信息資料庫和統計電子地理信息系統。通過普查,進一步夯實統計基礎,完善國民經濟核算制度,為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科學制定中長期發展規劃,提供科學準確的統計信息支持。

普查對象


普查對象為中國大陸境內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行業範圍包括採礦業,製造業,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建築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體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金融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技術服務和地質勘查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以及公共管理與社會組織等。這次普查除農業以外的19個國民經濟門類、90個行業大類、378個行業中類和875個行業小類,涉及普查對象約有800萬個各類單位和3000多萬個個體經營戶。根據《全國經濟普查條例》的規定,經濟普查取得的單位和個人資料,嚴格限定用於經濟普查目的,不作為任何單位對經濟普查對象實施處罰的依據。
國務院參與普查的成員單位包括國務院辦公廳、國家統計局、發展改革委、中央宣傳部、中央編辦、監察部、民政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工商總局國家質檢總局等11個部門。普查分為三個階段即2007年為這次普查的籌備階段,2008年為普查的準備階段,2009年為普查登記、數據審核處理和普查結果發布階段,2010年為資料出版和利用普查結果開展的課題研究階段。

GDP介紹


2005-2009年度GDP總量修訂(億元)
年份經濟普查后修訂數據經濟普查前修訂數據初步核算數據
總量(本幣總量(美元)增幅(%)總量(本幣)
增幅
(%)
總量
(本幣)
增幅
(%)
2005184,937.422,576.211.3183,217.410.4182,3219.9
2006216,314.427,135.012.7211,923.511.6209,40710.7
2007265,810.334,956.614.2257,305.613.0246,61911.4
2008314,045.445,218.39.6314,045.49.6300,6709.0
2009340,506.949,847.39.1340,506.99.1335,3538.7
歷年發布數據對比
GDP經濟普查修訂數據與歷年發布數據對比(單位:億元)
年份經濟普查修訂數據
統計年鑒
2009數據
統計年鑒
2008數據
統計年鑒
2007數據
統計年鑒
2006數據
初步核算數據
(年度公報數據)
2005184,937.37183,217.40183,217.40183,867.88183,084.80182,321
2006216,314.43211,923.50211,923.50210,870.99209,407
2007265,810.31257,305.60249,529.90246,619
2008314,045.43300,670.00300,670
2009340,506.87335,353

人均GDP

2005-2008人均GDP修訂(元)
年份經濟普查后修訂數據經濟普查前修訂數據初步核算數據
本幣(人民幣)摺合美元本幣(人民幣)摺合美元本幣(人民幣)摺合美元
200514,1851,73214,0531,71613,9841,707
200616,5002,07016,1652,02815,9732,004
200720,1692,65219,5242,56818,7132,461
200823,7083,41422,6983,26822,6983,268

結構修訂

2005-2009年GDP結構數據修訂
年份數據類型GDP總量與分佈(億元)GDP結構比重(%)
總量一產業二產業三產業總量一產業二產業三產業
2005經濟普查后修訂數據184,937.422,420.087,598.174,919.310012.1247.3740.51
經濟普查前修訂數據183,217.422,420.087,364.673,432.910012.2447.6840.08
初步核算數據182,321.022,718.086,208.073,395.010012.4647.2840.26
2006經濟普查后修訂數據216,314.424,040.0103,719.588,554.910011.1147.9540.94
經濟普查前修訂數據211,923.524,040.0103,162.084,721.410011.3448.6839.98
初步核算數據209,407.024,700.0102,004.082,703.010011.8048.7139.49
2007經濟普查后修訂數據265,810.328,627.0125,831.4111,351.910010.7747.3441.89
經濟普查前修訂數據257,305.628,627.0124,799.0103,879.610011.1348.5040.37
初步核算數據246,619.028,910.0121,381.096,328.010011.7249.2239.06
2008
經濟普查后修訂數據314,045.433,702.0149,003.4131,340.010010.7347.4541.82
初步核算數據300,670.034,000.0146,183.4120,486.610011.3148.6240.07
2009
初步核實數據340,506.935,226.0157,638.8147,642.110010.346.343.4
初步核算數據335,35335,477156,958142,91810010.646.8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