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忌
五月忌
五月忌,指的是農曆五月的忌諱,流行於我國北方。古時我國南北各地風俗不一,北方一些地方民俗視農曆五月為毒月、惡月。東漢王充《論衡》中將五月“惡”的理解或歸之於“太陽”、“盛陽”之惡。《論衡·言毒篇》云:“夫毒,太陽之熱氣也,中人人毒……太陽火氣,常為毒螫…天下萬物,含太陽氣而生者,皆有毒螫。”又如《論衡》對“五月五日生子不舉”的解釋:“夫正月歲始,五月盛陽,子以(此月)生,精熾熱烈,厭勝父母,父母不堪,將受其患。”
出於對入夏以後自然與生態所產生的各種巨大變化,人們心理上有諸多的恐懼,從而產生了“掩身,毋躁,止生色”等諸多禁忌,如有“五月五日生子”和“五月五日曝床薦席”、“忌諱造屋“、“忌打午時水”之類事項的忌諱,其實隱藏著古代我國北方民眾對於這一特定時間背後某種神秘因素的深刻戒懼。
五月忌,古時候流行於我國北方。如王充《論衡·言毒篇》云:“夫毒,太陽之熱氣也,中人人毒……太陽火氣,常為毒螫。”“天下萬物,含太陽氣而生者,皆有毒螫。”文中似以太陽是萬“毒”之源。又如《論衡》對“五月五日生子不舉”的解釋:“夫正月歲始,五月盛陽,子以(此月)生,精熾熱烈,厭勝父母,父母不堪,將受其患。”此文將對端午“惡”的理解或歸之於“盛陽”。各類禁忌避諱背後種種神秘和令人戒懼的“不祥”,如對“五月五日生子”和“五月五日曝床薦席”、“忌諱造屋“、“忌打午時水”之類事項的忌諱,其實隱藏著我國北方民眾對於這一特定時間背後某種神秘因素的深刻戒懼。
農曆五月,多陰雨天,衣、物都容易霉爛,稻田亦易遭蟲害。舊時人們認為五月諸事不吉,稱為“惡月”,一般在五月十五之前採取不嫁娶、不建房、不砌灶、不搬家、不造船等迴避的辦法。其中,五月初五、初六、初七、十五、十六、十七以及二五、二六、二七,此九天為“天地交泰九毒日”;“十四”為天地交泰日,一共十天。其實這是由於古時人們自然知識匱乏,夏季天氣燥熱,瘟疫易流行,加上蛇蟲繁殖易咬傷人,這才讓人們逐漸形成五月忌的觀念。
西漢《禮記·月令》中說:“(仲夏)是月也,日長至,陰陽爭,死生分,君子齊(齋)戒,處必掩身,毋躁,止生色,毋或進,薄滋味,毋致和,節嗜欲,定心氣,百官刑事毋行,以定晏陰之所成”。東漢以後,范曄的《後漢書》、王充《論衡》以及應劭的《風俗通義》等都多次提到了五月五日的習俗,五月初五的禁忌在北方發展得越來越多。古代北方人認為瘟鬼和五毒(蟾蜍、蠍子、壁虎、蛇和蜈蚣)等不祥因素都是集中在五月初五這一氣候轉換較為顯著的時間出籠的。在這一天產生的小孩都被視為不祥之物,《風俗通義》中有“五月五日生子,男害父,女害母”的說法。據《史記·孟嘗君列傳》記載,田文也就是後來的孟嘗君就是在五月五日出生的,他父親田嬰說“五月子,長與戶同,殺氣父母”,認為五月五日出生的小孩會給家庭以及父母帶來不好的影響,因此要將他扔了,是他母親不忍心將其拋棄而偷偷把他撫養長大,這才成就了以後的孟嘗君。王充《論衡·四緯》也有這種記載:“諱舉正月、五月子。以正月、五月子殺父與母,不得舉也。已舉之,父母禍死。”遼人王鼎的《焚椒錄》敘述遼懿德皇後生於五月五日,其父謂其母“此女大貴而不得令終。且五日生女,古人所忌,命已定矣,將復奈何”。五月的一切事情似都不祥,五月五日生子,則更被視為災害臨門之事。
除了對五月子的恐懼和禁忌外,古代北俗五月還忌諱造屋和曬席,《風俗通》中就說:“五月蓋屋,令人頭禿”,唐代段成式的《酉陽雜俎·廣知》中也說:“俗諱五月上屋,雲五月人蛻,上屋見影,魂當去”。惡月惡日的觀念影響甚廣,以至人們相信五月對從政為官者也是惡月。《風俗通》佚文說:“俗雲五月到官,至免不遷。”俗傳五月上任的官,至離職都不能升遷。歷代為官者都忌五月上任。《日知錄》卷六說“唐朝新格,以正、五、九月為忌月,今人相沿以為不宜上任。”另外,潘榮陛的《帝京歲時紀勝》中還提到人們有五月五日不汲泉水的禁忌,以避免井毒的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