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樹德

最高人民法院審管辦副主任

劉樹德,男,1970年10月生,現任最高人民法院審管辦副主任。

人物經歷


教育經歷

時間院校專業學位
1990年9月—1994年6月中國人民大學國際政治系本科
1994年9月—1997年6月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碩士
1997年9月—2000年6月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博士

工作經歷

2000年7月—2001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刑二庭工作。
2001年10月—2003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工作。
2001年9月—2003年6月,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博士后流動站工作。
2001年12月,被湖南大學法學院聘為副教授。
2004年4月,被國家重點學科研究基地中國人民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聘為客座研究員。
2005年8月,被北京師範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聘為客座研究員。
現任最高人民法院審管辦副主任。

主要成就


科研成就

1、個人專著 《行為犯研究》,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
《罪狀建構論》,中國方正出版社2002年版。
《空白罪狀——界定 追問 解讀》,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年版。
《罪狀解構——刑事法解釋的展開》,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刑法諸問題案解》,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年版。
《綁架罪案解》,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搶奪罪案解》,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閱讀刑法典——罪狀建構的若干比較》,人民法院出版2004年版。
《閱讀公報——刑事准判例學理鏈接》,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版。
《挪用公款罪案解》,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年版。
《敲詐勒索罪案解》,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年版。
《牽連犯辨正》,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
《自由:刑法內外的思考》,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
2、合著或參與撰寫30餘部 《稅收欺詐及其防治》(與王宏偉合著),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
《在大要案的背後》(與苗有水合著),江蘇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3、論文30餘篇 《罪刑法定原則中空白罪狀的追問》,載《法學研究》2001年第2期。
《犯罪概念的反駁與辨正》(與陳興良教授合著),載《法律科學》2000年第6期。
《綁架罪若干問題研究》,載《檢察業務指導》2003年第5、6期。
《死緩適用條件設置的四維思考》(與高憬宏庭長合著),載《當代法學》2005年第4期。
《刑法分則若干條文罪數形態分析》(與胡云騰教授合著),載《現代法學》2005年第4期。

教學成就

主講課程
2003年上學期,承擔中國青年政治學院2002級雙學士刑法學教學任務。
2005年上學期,為中國青年政治學院2004級刑法碩士生講授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