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憬宏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
高憬宏,男,漢族,1959年8月生,遼寧凌源人,1985年8月參加工作,1983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吉林大學研究生院刑法學專業畢業,研究生學歷,法學博士學位。
現任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迴法庭庭長、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高憬宏
1982.09—1985.07,吉林大學研究生院刑法學專業碩士研究生
1985.08—1991.07,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書記員
1991.07—1992.11,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助審員(副處級)
1992.11—1994.05,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刑事處副處長(1993.08正處級)
1994.05—1994.11,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刑事處副處長、審判員
1994.11—1998.11,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刑事處副處長、審委會秘書(1996.12副局級)
1998.11—2005.07,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長(2003.09正局級)
2005.07—2006.06,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庭長
2006.06—2010.02,最高人民法院審委會委員、刑三庭庭長(2002.09—2007.12吉林大學刑法學專業研究生,獲法學博士學位;)
2010.02—2010.12,最高人民法院審委會委員、國家法官學院黨委書記、院長
2010.12—2012.06,國家法官學院黨委書記、院長(2011.09—2012.01中央黨校中青年幹部培訓班學習)
2012.06—2012.12,最高人民法院審委會副部級專職委員、國家法官學院黨委書記、院長、二級大法官
2012.12—2013.10,最高人民法院審委會副部級專職委員、國家法官學院黨委書記、二級大法官
2013.10—2014.01,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代院長、二級大法官
2014.01—2018.12,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市委政法委副書記、二級大法官
2018.12—2019.01,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成員
2019.01—,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2019.06—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迴法庭庭長
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
2019年1月30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任命高憬宏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2019年6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任命高憬宏為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迴法庭庭長。
1985年起從事刑事司法解釋、司法調研、司法文件起草等工作,並於1988年至1997年作為最高人民法院刑法、刑事訴訟法修改小組成員參與刑法、刑事訴訟法的修改和其他刑事立法活動。1998年以後從事刑事審判工作。在任刑一庭副庭長期間,分管涉外、涉港澳台、涉軍、特殊案件,以及新疆、西藏刑事審判工作;負責籌備召開了全國法院維護農村穩定刑事審判工作座談會(濟南會議)、全國法院審理毒品暨涉外涉港澳台刑事案件審判工作座談會(南寧會議)、全國法院審理金融犯罪案件刑事審判工作座談會(長沙會議)等多個全國性重要會議,均形成了指導性文件;負責禁毒、禁賭、反恐、打拐、人權、減刑假釋、社區矯正等專項工作。在任刑三庭庭長期間,參與了最高人民法院統一收回死刑案件核准權的重大改革工作;先後負責華北、華中以及西北、華東部分省份的死刑複核等刑事審判工作;主持制定死刑適用標準、辦理死刑案件證據規定和非法證據排除規定(簡稱兩個“證據規定”)、常見罪名量刑標準、刑事證據規則;負責打黑除惡、掃黃打非等專項工作;作為司法改革項目組組長,主持全國量刑規範化改革、刑事二審程序改革、刑事證據制度改革等中央重大司法改革項目工作;多次參加中美、中歐、中英、中澳等人權對話,多次出席聯合國人權大會、上海合作組織最高法院院長會議、世界法律大會、國際刑法學大會等重要國際會議。
在《中國法學》、《當代法學》、《法學》、《法學雜誌》、《西北政法學院學報》、《人民司法》、《人民檢察》、《人民公安》、《人民法院報》等報刊上發表論文、文章五十餘篇。編著、合著、主編、副主編《經濟犯罪大案點評》、《人民法院刑事訴訟實務》、《六害案件法律實務》、《刑法修改與適用》、《刑事法律大辭典》、《刑法刑事訴訟法適用問題研究》、《刑事審判——實務卷》、《減刑假釋的法律適用與司法實踐》、《刑法罪名精釋》、《刑事審判認證指南》、《刑法條文案例釋解》、《刑事司法解釋判解與適用》、《訴訟法學辭典》、《刑事審判參考》、《量刑規範化改革——內容與解讀》等著作三十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