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教育
軍事教育
軍徠事教育( Military Education )對從軍人員進行的訓練,目的是讓服役人員擁有基本的格鬥技能,軍事知識以及軍規軍紀。優秀者有資格接收進一步的深造。
以教育科學的一般原理、原則為依據,對現役和預備役官兵進行軍事理論教育和實踐訓練。
軍事教育
軍事教育
從原始氏族公社產生自治的武裝組織起,就出現了最初的軍事教育萌芽。進入奴隸制階級社會後,人類最早的有組織的軍事訓練,從“謀用是作”的戰爭和“兵由此起”的軍隊中誕生。中的《孫子》一書中所論述的制勝條件,就涉及到:兵眾孰強,士卒孰練,賞罰孰明等方面。在《六韜》中,對於訓練士卒、教習戰法和選拔“武車士”、“武騎士”,作了理論上的專門闡述。在《史記·孫子吳起列傳》里,有關於孫武嚴格訓練士兵的生動記載。此外,其他一些古籍,如《周禮·大司馬》中的“中春教振旅”(全面整訓),“中夏教茇舍"(習夜戰),“中秋教治兵”(習攻伐),“中冬教大閱”(校閱軍隊),反映了當時一年四季練兵的情況。
軍事教育
軍事教育
19世紀後半葉,馬克思主義的問世,為研究和揭示無產階級軍事教育的本質及其規律,提供了正確的理論基礎和辯證唯物主義的認識論與方法論。
中國近百年來的軍事教育,是在半封建半殖民地制度下緩慢發展的。林則徐(1785~1850)按照“師夷長技以制夷”和“器良、技熟、膽壯、心齊”的要求,訓練軍隊。20世紀初,中國曾先後建立過不少武備學堂,講武堂和少量新軍,在武裝力量的近代化訓練上作了一些努力。孫中山在和中國共產黨合作下建立了黃埔軍官學校以俄為師,對中國軍隊進行近代化的正規訓練,這是中國近代軍事教育史發展的重要標誌之一。1927年誕生了中國工農紅軍,在中國揭開了工人階級軍事教育的新篇章。
1929年,《古田會議決議》規定的中國工農紅軍建軍綱領,是人民軍隊軍 事教育的指導原則。它規定人民軍隊要遵循為人民服務的唯一宗旨,確立人民戰爭的戰略思想,著眼於提高全體指戰員為民族、為階級而戰的政治覺悟,徹底劃清與雇傭軍隊的界限,這是人民軍隊軍事教育的根本目的。在革命戰爭中,毛澤東先後發表了許多著名的軍事論著,是軍事教育的基本教材。《中國共產黨紅軍第四軍第九次代表大會決議》中的十條教授法,則是軍事教育的重要方法。1938年,毛澤東為抗日軍政大學規定的“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艱苦樸素的工作作風,靈活機動的戰略戰術”的教育方針,在八路軍和新四軍中貫徹實施后,出現了戰教一致、教養一致、學用一致的蓬勃發展局面;按照“從戰爭學習戰爭”的原則,利用作戰間隙和結合戰評所實施的技術訓練與戰術訓練,也取得了很大成效。1943年,延安留守兵團創造的“官教兵、兵教官、兵教兵”的群眾練兵運動經驗,在解放戰爭時期繼續推廣。所有這些,都為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教育學的形成與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軍事徠教育
中國軍隊院校的領導、管理和教學過程,對培養大批建設正規化、現代化革命軍隊的骨幹人才,正在起著決定性的作用。軍隊院校的教育方針、計劃、體制問題,以及以教學為中心的問題,教學協作問題,教學改革問題,師資隊伍建設問題,教學保障和教學質量標準等問題的研究,正在對軍隊院校的建設起著促進作用。
普通高等院校和高級中學(包括相當高級中學的學校)都需對學生進行軍事訓練,實施初步的軍事知識和技能的教育。《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對此做了明文規定。《兵役法》指出,高等院校和高級中學的學生就學期間,必須接受基本軍事訓練。高等院校設軍事訓練機構,配備軍事教員。高級中學配備軍事教員,對學生實施軍事訓練。根據國防建設的需要,對適合擔任軍官職務的學生,再進行短期集中訓練,考核合格的,經軍事機關批准,服軍官預備役。《兵役法》還指出,高等院校和高級中學學生的軍事訓練由教育部和國防部負責。
軍事教育
中國軍事教育將繼續研究解決體制與任務、平時訓練與實戰需要、過去經驗與現代條件、科學文化與軍事專業、傳授與自修、求同思維與求異思維、博學與專長等一系列問題,大膽實行改革,總結新的經驗,確立新的章法,開創新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