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柱礎

介紹解釋

柱礎是中國建築構件一種,俗稱磉盤,或柱礎石,它是承受屋柱壓力的墊基石,凡是木架結構的房屋,可謂柱柱皆有,缺一不可。古代中國人民為使落地屋柱不使潮濕腐爛,在柱腳上添上一塊石墩,就使柱腳與地坪隔離,起到絕對的防潮作用;同時,又加強柱基的承壓力。因此,對礎石的使用均十分重視。

名稱起源


承柱的礎石;柱下的基礎。墨子書中記載:「山雲蒸,柱礎潤」。據宋營造法式第三卷所載:「柱礎,其名有六,一曰礎,二曰礩,三曰舄,四曰躓,五曰磩,六曰磉,今謂之石碇」。而在本省則稱之為「柱仔珠」、「石珠」、「柱珠」等。最早的柱子應是直接「種」於地下,但為了防止柱子的移動下沉,便在柱腳的部位置一塊大石頭,使柱身的承載重量能均勻分佈於較大面積上。後來發現埋在地下的木柱容易潮溼腐爛,因此便把石塊提升至地面上,可免除柱礎的腐蝕或碰損。在柱子底下承受壓力的部分叫「礎」,而在礎與柱子之間常有「躓」的放置,以隔斷毛細現象向柱子滲入的溼氣,並且能於損壞時隨時抽換。但我們一般所通稱的「柱礎」即包括以上兩者。
柱礎
柱礎

歷史沿革


發展階段

柱礎大致經歷三個發展階段:一、在柱下鋪墊卵石,不露明;二、讓礎石上升到地面來,成為整個立柱的外觀形象部分,但沒有裝飾;三、在礎石上再安裝柱座,礎石周圍加以精雕細刻進行裝飾。

歷朝造型

先秦時期大多用卵石做柱礎。秦代已有方達1.4米整石巨柱礎。到了漢代柱礎有類似覆盆式,也有反斗式,但樣式極為簡樸。至六朝佛教大昌藝術上增加了新動力,覆盆式已普遍,又有了人物、獅獸、蓮瓣樣式的柱礎。從大同出土的北魏太和八年司馬金龍墓中的柱礎看,當時石雕工藝已達到很高的水平。其雕刻手法一改秦漢粗獷的風格,顯現的是精美細緻、玲瓏清新。唐代雕有蓮瓣的覆盆式柱礎最為流行。宋代對柱礎形制已有具體規定,《營造法式》中這樣寫道:“造柱礎之制,其方倍柱之徑,謂柱徑二尺即礎方四尺之類。方一尺四寸以下者,每方一尺厚八寸,方三尺以上者,厚減方之半;方四尺以上者,以厚三尺為率。”關於柱礎的雕飾,宋《營造法式》也有說明:“其所造花紋制度有十一品:一曰海石棉花;二曰寶相花;三曰牡丹花;四曰蕙草;五曰方文;六曰水浪;七曰寶山;八曰寶階;九曰鋪地蓮花;十曰仰覆蓮花;十一曰寶裝蓮花。或於花紋之間,間以龍、鳳、獅獸以及化生之類者,隨其所宜分佈用之”。到了明清,柱礎的形制和雕飾更加豐富,製作工藝已達到極高水平。卻多了些繁縟及程式化,少了些氣勢和精神。形制除上述外還有鼓形、瓶形、獸形、六面錘形等多種。雕飾圖案以龍鳳雲水為母題,或以百獅飛鶴為主體,結合宗教裝飾圖案的佛家八寶(法輪、法螺、白蓋、蓮花、盤長、寶瓶、寶傘、金魚);民間八寶(寶珠、古錢、玉磬、犀角、珊瑚、靈芝、銀錠、方勝);道家八寶(魚鼓、玉笛、寶劍、葫蘆、葯籃、紫板、芭蕉、荷花)以及花鳥蟲等。另外還有琴棋書畫,麒麟送子、獅子滾繡球、孫悟空三借芭蕉扇等數百種之多。雕刻手法上善於把高浮雕、淺浮雕、透雕與圓雕相結合,裝飾性與寫實性相比襯,使裝飾作用與獨立欣賞價值相統一,充分體現了當時工匠的高超技藝,同時也展現出了屋主人的情操和願望。

紋飾


六朝之後,受佛教藝術的影響,中國建築與佛教藝術開始融合。例如在山西司馬金龍墓出土的柱礎上,已凋有覆盆蓮花及盤龍、人等複雜之紋飾。因此,自東漢佛教東傳之後,佛教的裝飾藝術對往後柱礎的發展產生了重大的影響。蓮瓣的裝飾,被廣泛地運用於柱礎。古代的蓮瓣柱礎多作覆盆式的鋪地蓮花,其蓮瓣較為寫實且富變化。這種類似佛教「蓮花座」的古式覆盆蓮花造形,即是宋代所謂的「寶裝蓮華」在鹿港龍山寺山門的柱礎,尚可見到。台灣廟宇中常見的蓮瓣形柱礎,其造形已不同古制,並有束腰及底座的產生,在上端凸出的肚部作蓮瓣凋飾,其蓮瓣以圓弧收齊上下唇緣,而呈現上下對稱的長橢圓形。整體造形類似南瓜,所以又稱為「南瓜形柱礎」或「瓜瓣形柱礎」。唐代的柱礎依壁畫及石刻上所見,仍以覆盆蓮花式的為主,但蓮瓣較六朝初期的略為肥短。宋代,柱與柱礎的裝飾益形細緻,佛教裝飾除與本土建築融合外,並開創出成熟的風格。在宋營造法式中,對柱礎的紋飾,即載有:海石榴花、牡丹花、寶相花、鋪地蓮花、仰覆蓮花、蕙草、龍風紋、獅獸及化生之類等,這些紋飾即是大多受了佛教藝術之影響。此外,營造法式第三卷中,對柱礎的形式、比例及裝飾手法更有詳細的說明:造柱礎之制,其方倍柱之徑,方一尺四寸以下者,每方一尺厚八寸,方三尺以上者,厚減方之半;方四尺以上者,以厚三尺為率。若造覆盆,每方一尺覆盆高一寸,每覆盆高一寸盆,唇厚一分;如仰覆蓮花,其高加覆盆一倍,如素平及覆盆,用減地平鈒,壓地隱起華,剔地起突,亦有施減地平鈒及壓地隱起蓮瓣上者,謂之寶裝蓮華。

式樣


宋朝柱礎的式樣變化更多,雕刻也更加纖細,但仍以蓮花瓣覆盆式為主要的通行式樣。由於一般建築曾經傾向於複雜和多變而華麗,這種風氣隨即受官方注意和反對,故宋代即有「非宮室寺觀,毋得凋鏤柱礎」的規例,所以柱礎凋刻發展則開始著重在宮室及寺廟方面。至於元代,因其民族性格,所以柱礎喜用簡潔的素覆盆,不加凋飾。明清時則在元的基礎上,以簡化、單純的形式稍作凋飾,但圖桉則崇尚簡樸。於柱礎的形狀上,圓柱形、圓鼓形及上寬下窄、肩部凸出的「變體」圓鼓形,均為清代早期的流行風格。
圓柱形通常表面平素不施紋飾,圓鼓形及「變體」圓鼓形則造型古拙,凋飾典雅。此外,官式建築多採用薄如鏡面的石礎,稱為「古鏡式」。但一般民間,尤其是南方則顯著不同,一方面就地理環境而言,因多雨潮溼,故常採用較高的鼓狀柱礎;另一方面,在人文背景上較崇尚華麗凋飾,所以柱礎的變化較多;且地處偏遠,政令鞭長莫及,故發展較為自由。而台灣因為居南方廟宇建築乃屬於閩、粵的南方系統,加上融入的道教思想、民間信仰及反應風土民情與時代背景的各種裝飾題材,並在民族個性的影響下,有具象的寫實紋飾、有抽象的圖桉裝飾。這些裝飾題材的背後,都蘊涵著豐富的象徵意義。
綜觀上述柱礎的發展,自殷墟出土的簡單柱礎,經歷了外來佛教藝術的影響,而發展到清代的古鏡式柱礎,可謂柱礎的形式,隨著時代的發展,由簡樸而華麗。
早期的形式以圓柱形及圓鼓形為主,表面施以簡單的花紋或線條等淺浮凋的裝飾,顯得樸素澹雅。中期的柱礎,其形式則有變化,外形較早期的為高;道光之後,圓鼓形的柱礎已漸消失,代之而起的是下手部已有明顯的內縮形式,整個造形顯得細高秀挺。晚期的柱礎,形式變化豐富,有扁圓形、蓮瓣形、方形等。
光緒之後,蓮瓣形柱礎已成主流,而且此時外形已可明顯的區分為頂、肚、腰、腳等四部分。在上段的礎肚,常施以圖紋凋飾,紋飾的變化也較以往豐富,題材更加多樣化,有花鳥、動物、吉祥圖桉及反映風土民情的內容等,凋飾華麗,凋工精巧,但有流於繁瑣之感。另外,柱礎形式的發展還可以歸納為兩大類,一類是單層式柱礎,有鼓式、覆盆式、鋪地蓮花式、獸式等;另一類是多層式柱礎,是由二種以上不同形式的單層式柱礎重疊而成。

功用


其一是將柱身集中的荷載佈於地上較大的面積;其二石柱礎既可防潮,且高出地面,可免柱腳腐蝕或碰損。由於柱礎很接近人們的視線,往往成為藝術家施展技藝的好地方,於是就有了隨朝代變化而變化的多種形制和雕飾,成為我國石雕藝術的一大門類。柱礎雖因機能上的需求而產生,但當其發展成熟后,也逐漸形成了柱子的收頭,使單調平直的柱身,產生視覺上之變化,兼具有裝飾之功能。因此,隨著時代的發展,即使是石柱也運用了柱礎做為裝飾,所以其在裝飾上的作用已大於機能上之需求。

材質


為了堅固耐用並能隔斷濕氣,柱礎大多以石製為主。早期亦有以橫紋的木塊為材料者,今鹿港三山國王廟還保留二個木製的柱礎。石制柱礎的應用甚早,安陽殷墟出土的石礎,可能是現今所見最早的柱礎,礎上已有動人的雕刻,刻下部抱膝的人像裝飾,礎背有槽,側有卯,可見是將柱腳插於礎石之上。南朝時亦有銅礩之使用,在戰國策中有:「智作攻趙襄子,襄子之晉陽,謂張孟談曰:『吾城郭完,倉廩實,銅少耐何?』孟談曰:『臣聞董安於之治晉陽,公之室皆以黃銅為柱礎,請發而用之,則有餘銅矣』」。到了漢朝(例:山東肥城孝堂山祠堂石柱)石柱鋼礩已完全為石礎取代。在漢代的石刻畫像上可以看到當時柱礎的式樣有類似櫨鬥倒置的形式,也有作多層及類似覆盆的樣式;其上凋有細密的花紋,而其凋刻的手法則類似於宋代的「減地平鈒」的線刻表現。

簡介


柱礎石是中國古代建築石構件的一種,俗稱磉盤。就是柱子下面所安放的基石,是承受屋柱壓力的奠基石,在中國傳統磚木結構建築中用以負荷和防潮,對防止建築物蹋陷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有鼓型、瓜型、花瓶型、宮燈型、六錘型、須彌座型等多種式樣。據宋《營造法式》第三卷記載:“柱礎,其名有六,一曰礎,二曰礩,三曰舄,四曰躓,五曰磩,六曰磉,今謂之石碇。”柱礎是承受房屋立柱壓力的墊基石,古代人為使落地立柱不受潮濕而腐爛,在柱腳上墊一塊石墩,使柱腳與地坪隔離,起到相對的防潮作用。凡木架結構的房屋,柱柱皆有,缺一不可。同時,又加強柱基的承壓力。因此,古代對礎石的使用十分重視。柱礎造型的演變,從另一側面反映中國古代建築裝飾藝術的發展一個縮影,是中國幾千年建築藝術中一個不可或缺的閃光點。柱礎石的出現要比柱晚大約五千年左右。著名古建築學家梁思成先生認為安陽出土的殷商時期房屋遺址發掘的天然卵石“當系我國最古礎石之遺例”。安陽殷商房屋遺址距今也不過三千年左右的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