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甲傳臚

黃甲傳臚

傳統寓意圖案。科舉甲科及第者,其名附卷末,用黃紙書,故曰黃甲。《山堂肆考》:“黃甲由省中降下,唱名畢,以此升甲之人附於卷末,用黃紙書,故曰黃甲。”傳臚,後世科舉,殿試后,宣制唱名,曰傳臚。但世多稱二甲一名為傳臚

寓意與解釋


《明史·選舉志》:“士大夫通以鄉試第一為解元,會試第一為會元,二、三甲第一為傳臚。”《事物異名錄水族蟹》:“蟹之大者曰蝤蛑,名黃甲”。二隻大蟹,意謂二隻黃甲,即二甲,“蘆”與“臚”同音。紋樣以蟹與蘆為內容構成,即寓科舉及第之意。

科舉時代意義


殿試揭曉唱名的一種儀式。殿試公布名次之日,皇帝至殿宣布,由閣門承接,傳於階下,衛士齊聲傳名高呼,謂之。
科舉制度中,殿試以後由皇帝宣布登第進士名次的典禮。古代,上傳語告下稱為臚,傳臚即唱名之意。商衍鎏《清代科舉考試述錄》第三章第三節:“[四月]二十五日在太和殿傳臚,典禮勘為隆重。按傳臚唱名,其制始於宋代。宋沈括《夢溪筆談》云:‘進士在集英殿唱第日,皇帝臨軒,宰相進一甲三名卷子,讀畢拆視姓名,則曰某人,由是閣門承之以傳臚。’此基證也。清代之制,是日晨,鑾儀衛設鹵簿法駕於殿前,設中和韶樂於殿檐下......鴻臚寺官引新進士就位。宣制曰:‘某年月日策試天下貢士,第一甲賜進士及第,第二甲第一名某人,引出班就御道左跪,第二名某人,引出班就道右稍後跪,第三名某人,引出班就御道左又稍後跪。每名皆連唱三次。嗣唱第二甲某等若干名,第三甲某等若干名,僅唱一次,不引出班。唱時以次接傳至丹墀下,所以是日稱為傳臚。唱名畢,樂作,大學士至三品以上各官及新進士均行三跪九叩禮。中和韶樂奏顯平之章。禮成,皇帝乘輿還宮。”

明代意義


明代稱會試第一為會元,二三甲第一為傳臚。
至清則專稱二甲第一名為傳臚。清朝科舉分為三甲。頭甲三人,即狀元、榜眼和探花,賜進士及第;二甲第一名,稱“傳臚”(初,三甲頭名亦稱傳臚,后僅限於二甲頭名),中二甲賜進士出身;三甲人數最多,賜同進士出身。這裡的“同”實際上表示的卻是“不同”,目的當然是為了給落第秀才一點心理安慰,省得他們一時想不開了上街遊行,破壞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與此相對應的是“如夫人”:所謂“如夫人”乃小老婆——小老婆當然不是夫人,可為了安慰她,或者為了給她指明一條“光明”前程,大老爺就稱她為“如夫人”:字面上好像是說,你在我這裡“如”同“夫人”一樣,不會受到任何歧視;而實際上不過是點明你只是像夫人罷了,根本就不是夫人,要做夫人,你才“萬里長征”只邁出第一步!
科舉有“鄉試、會試、殿試”三種。殿試又稱御試廷試,是由皇帝親自主持在太和殿前進行的屬國家最高一級的國家考試,是封建統治者選拔人才和籠絡知識分子,維護其統治的一種手段。明初“殿試”,曾在承天門南金水橋畔設案考試,后移至太和殿。清代在保和殿。這種考試每三年進行一次,時間一般在春季農曆三月。明清時期的科舉考試十分嚴格,進京應考的舉人首先要集中在大清門內東側千步廊朝房,經禮部會試,考中後為貢士,又稱為“中式進士”。只有取得貢士資格才能進宮參加殿試。
殿試由皇帝親自出題,考卷的成績,由閱卷大臣打分,獲得前十名的考卷,皇帝還要親自過目,考中的被賜予進士。列第一甲第一名者稱為“狀元”,列第一甲第二名叫“榜眼”,列第一甲第三名的是“探花”。殿試兩天後,皇帝召見新考中的進士。考取的進士身著公服,頭戴三枝九葉冠,恭立天安門前聽候傳呼,然後與王公百官一起進太和殿分列左右,肅立恭聽宣讀考取進士的姓名、名次。這就是“金殿傳臚”。“臚”有陳列的意思,“傳臚”就是依次唱名傳呼,進殿晉見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