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烏市綜合行政執法局
義烏市政府部門
義烏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是義烏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1、行使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監督檢查權和行政處罰權,強制拆除影響市容市貌、損害城市形象、環境衛生標準的違法建築物或者設施;
2、行使城市規劃管理(含村、鎮規劃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監督檢查權和行政處罰權;
3、行使城市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監督檢查權和行政處罰權;
4、行使市政管理(含液化石油氣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監督檢查權和行政處罰權;
6、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無照商販的監督檢查權和行政處罰權;
9、履行法律、法規、規章或省、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職責。
局長:黃鎮
負責協調局機關的日常工作;負責文秘、信息、文書檔案、保密工作;負責會務、接待、保衛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創建、軍民共建、結對幫聯工作;負責與相關職能部門的聯繫協調工作;負責全局經費的計劃、分配、核算、財務管理和勞動工資發放;負責基建、固定資產、辦公設備、機動車輛的管理;負責群眾來信來訪舉報工作。
負責全局幹部職工協管員政治思想、宣傳教育工作;負責組織人事、幹部考察任免、人員錄用與調配工作;負責黨群工作;負責勞動工資的調整、審核工作;負責綜合治理工作;負責計劃生育工作;負責離退休、離崗退養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負責行政處罰職能的法規適用、界定工作;負責指導、協調行政執法業務工作;負責行政執法規範性文件的起草、審核、備案工作;負責執法人員的業務、法律培訓及普法工作;負責執法證件和執法文書的管理工作;負責行政執法責任制的制訂與考核;負責行政執法案件的審核、匯總、統計和上報工作;負責受理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投訴;負責組織聽證、行政複議及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負責對行政執法隊伍執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業務考核;負責對行政執法中的不作為、亂作為現象及違紀問題進行調查和處理。
負責對外與有關職能部門的聯繫、協調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協調各大隊開展行政執法工作;擬定行政執法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各類專項執法活動;負責收集社會各界對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意見建議。
負責全局黨風廉政工作;負責制定、實施有關隊伍建設、行風建設的制度和措施;負責開展執法監督工作、受理群眾來信來訪;負責查處和審理違反政紀的案件;提出對隊員的違紀處分建議和解除行政處分的建議;負責對機關和下屬單位的審計監督工作。
義烏市江濱北路281號行政三號樓18、19樓。
2020年6月17日,入選2019年度浙江省“無違建縣(市、區)”創建工作先進集體公示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