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

特定疾病狀態人群的配方食品

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是指為滿足進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礙、代謝紊亂或者特定疾病狀態人群對營養素或者膳食的特殊需要,專門加工配製而成的配方食品,包括適用於0月齡至12月齡的特殊醫學用途嬰兒配方食品和適用於1歲以上人群的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該類產品必須在醫生或臨床營養師指導下,單獨食用或與其他食品配合食用。

定義


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Food for Special Medical Purpose,FSMP),是為了滿足進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礙、代謝紊亂或特定疾病狀態人群對營養素或膳食的特殊需要,專門加工配製而成的配方食品。該類產品必須在醫生或臨床營養師指導下,單獨食用或與其他食品配合食用。
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屬於特殊膳食用食品。當目標人群無法進食普通膳食或無法用日常膳食滿足其營養需求時,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可以作為一種營養補充途徑,對其治療、康復及機體功能維持等方面起著重要的營養支持作用。此類食品不是藥品,不能替代藥物的治療作用,產品也不得聲稱對疾病的預防和治療功能。

分類


根據不同臨床需求和適用人群,《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通則》(GB 29922-2013)將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分為三類,即全營養配方食品、特定全營養配方食品和非全營養配方食品。
全營養配方食品
全營養配方食品,可作為單一營養來源滿足目標人群營養需求的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
適用於需對營養素進行全面補充且對特定營養素沒有特別要求的人群。
患者應在醫生或臨床營養師的指導下選擇使用全營養配方食品。
可以作為需要口服或者管飼病人的飲食替代或者營養補充。
特定全營養配方食品
特定全營養配方食品,可作為單一營養來源能夠滿足目標人群在特定疾病或醫學狀況下營養需求的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
特定全營養配方食品是在相應年齡段全營養配方食品的基礎上,依據特定疾病的病理生理變化而對部分營養素進行適當調整的一類食品,單獨食用時即可滿足目標人群的營養需求。符合特定全營養配方食品技術要求的產品,可有針對性的適應不同疾病的特異性代謝狀態,更好地起到營養支持作用。
適用於特定疾病或醫學狀況下需對營養素進行全面補充的人群,並可滿足人群對部分營養素的特殊需求。(即:在特定疾病狀況下,全營養配方食品無法適應疾病的特異性代謝變化,不能滿足目標人群的特定營養需求,需要對其中的某些營養素進行調整。)
對於伴隨其他疾病或併發症的患者,均應由醫生或臨床營養師根據患者情況決定是否可以選用此類食品。
非全營養配方食品
非全營養配方食品,可滿足目標人群部分營養需求的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適用於需要補充單一或部分營養素的人群,不適用於作為單一營養來源。
該類產品應在醫生或臨床營養師的指導下,按照患者個體的特殊醫學狀況,與其他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或普通食品配合使用。

發展現狀管理


國外

在世界範圍內,健康領域正在發生著新的變化,即在疾病到來時採取治療手段而逐漸轉移至治未病階段。在營養食品領域也是一樣,為患者提供經過科學論證的營養配方,與藥品共同輔助疾病治療,能加快人體機能的恢復,這一創新已經在醫療體系中扮演越來越重要的角色。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的應用在改善病人營養狀況,促進病人康復,縮短住院時間,節省醫療費等方面發揮了巨大作用,不少國家已經將這類產品列入醫保報銷的範圍。
許多發達國家早在上世紀80年代就廣泛使用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制定了管理措施和(或)相應標準,如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及歐盟、美國、澳新、日本等多個國家和地區。
1、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AC):Codex Stan 180-1991 The Labeling of and Claims for Food for Special Medical Purpose 主要對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的定義和標籤標識進行了詳細規定。
2、歐盟:在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標準(1999/21/EC)中規定了各種營養素含量,允許根據特定的疾病、紊亂或醫療狀況對營養素做出適當調整。
3、美國: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1988年出台了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生產和監管的指導原則,包括生產、抽樣、檢驗和判定等多項規定。
4、澳大利亞和紐西蘭:2012年公布了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標準(Standard 2.9.5),並於2014年6月實施。該標準主要規定了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的定義、銷售、營養素含量、標籤標識四部分內容。
5、日本:日本健康增進法(2002年法律第103號)第26條確定了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的法律地位。

國內

2013年前,由於缺乏此項國家標準,國內企業沒有生產依據。國內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市場被外國食品佔據,長期以來依賴進口,處於量少價高的局面。
為滿足國內市場對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的需求,大力在我國發展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建立與國際接軌的相關配套的國家標準體系,國家衛生計生委2013年第11號公告公布了《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通則》(GB29922-2013)和《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良好生產規範》(GB29923-2013)兩項國家標準,連同我國2010年頒布的《特殊醫學用途嬰兒配方食品通則》(GB25596-2010),在我國食品安全標準體系中已經有了3個關於“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方面的標準。
如今,國內越來越多的醫生、營養學家和患者開始重視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的臨床應用。
我國有特殊營養需求的人群數量龐大,包括:正常生理狀況下具有特殊營養需求的人群,如孕產婦、老年人;病理狀況下具有特殊營養需求的人群,如糖尿病、腎病、腫瘤等各種疾病患者和手術等損傷人群。相信引入此類產品,將在改善特殊人群的疾病治療中起到積極的配方設計和臨床應用的科學支持
1、國內相關法規和標準、國際組織和其他國家法規和標準;
2、國內外臨床應用研究證明材料,或國內外臨床研究發表的權威論文;
3、國內外權威醫學、營養學機構發布的指南、專著、專家共識等,如(排名不分先後):中華醫學會及相關專業分會(如腸外腸內營養學分會等),中國營養學會,中國醫師協會營養醫師專業委員會,聯合國糧農組織/世界衛生組織(FAO/WHO),歐洲兒科胃腸肝臟病營養學會(ESPGHAN,European Society of Pediatric Gastroenterology Hepatology and Nutrition ),美國兒科學會(AAP,American Academy of Pediatrics),歐洲腸外腸內營養學會(ESPEN,European Society for Parenteral and Enteral Nutrition),北美兒科胃腸肝病營養學會(NASPGHAN,North American Society of Pediatric Gastroenterology Hepatology and Nutrition),美國腸外腸內營養學會(ASPEN,American Society for Parenteral and Enteral Nutrition),美國營養及膳食研究院(AND,Academy of Nutrition and Dietetics)。

特定


糖尿病全營養配方食品
呼吸系統疾病全營養配方食品
腎病全營養配方食品
腫瘤全營養配方食品
肝病全營養配方食品
肌肉衰減綜合症全營養配方食品
創傷、感染、手術及其他應激狀態全營養配方食品
炎性腸病全營養配方食品
食物蛋白過敏全營養配方食品
難治性癲癇全營養配方食品
胃腸道吸收障礙、胰腺炎全營養配方食品
脂肪酸代謝異常全營養配方食品
肥胖、減脂手術全營養配方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