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河之爭
回河之爭
回河之爭,是北宋神宗、哲宗兩朝對疏導黃河“東流”抑止“北流”引發的爭議。因統治者強行引導黃河回到故道,故稱為“回河”。
回河之爭
回河之爭的內容看起來很複雜,但其實質就是:讓黃河主流走唐代延續下來的“京東故道”(即東流,宋景祐元年以後稱為“橫隴故道”;宋嘉祐五年以後決為“二股河”),還是走宋慶曆八年(公元 1048 年)以後形成的“商胡大道”(即北流)?這本來是一個很清楚的工程技術問題,只要治河者獨立認真地勘測對比一下新舊河道的河流大勢,問題並不難解決。但是由於當時的治河與北宋社會的政治、經濟、民族矛盾複雜地交織在一起,再加上朝廷內部黨爭的成見,竟使得治河問題變得異常複雜,在整個北宋王朝(主要是仁宗、神宗、哲宗 三朝)一百多年的歷史上,三次用人力強行逼河回歸東流,三次在實踐中遭到慘敗。
公元1048年發生的黃河商胡改道,是黃河歷史上的第三次大改道。在此後的三、四十年間,北宋王朝出於統治需要,曾三次堵口回河東流歸故,但均以失敗而告終。以至於到了北宋末年有人在總結這一時期的治河時發出了“河為中國患,二千歲矣。自古竭天下之力以事河事者,莫如本朝。而徇眾人偏見,欲屈大河之勢以從人者,莫於近世”的感嘆。
分析三次回河失敗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自然原因,也有社會原因。從自然和技術角度看,首先是對改道后新河道的地理、自然狀況認識不清,導致決策一錯再錯。這從歐陽修、司馬光、蘇轍、范百祿等眾多反對回河東流而給皇上的意見條陳中均可看出。在第三次回河時,以蘇轍等人為代表的反對派就舉出“東流高仰,北流順下”的觀點。曾任刑部、吏部侍郎的范百祿在奉命勘察河道后也撰文說:“既開撅井筒(北宋時測量地形水平高下的方法),折量地形水面高下,……皆謂故道難復”。可惜,他們的正確意見難以得到採納。
其次,對河道變遷的規律缺乏正確的認識。商胡改道前的黃河下遊河道大致和隋唐五代時相同,已有近千年的歷史,可以說已到了晚期。河床淤積嚴重,決溢災患不斷。這從北宋以前對河患的歷史記載中就可看出。改道后的黃河,因勢就低,儘管有入海途程較遠,又“橫遏西山之水”等不利因素的存在,但作為新的河道,仍極具生命力。如果能在新河道沿岸加強堤防,象歐陽修所說的那樣,“因水所趨,增堤峻防,疏其下流,縱使入海”,而不是強行回河東流,黃河的災害可能要稍輕些,更不至於勞民傷財,三次失敗,加重河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