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蘭教義
伊斯蘭宗教術語
伊斯蘭教義( yī sī lán jiào yì)是伊斯蘭宗教術語。伊斯蘭教義主要由三部分構成。 1、基本信仰(الايمان 中文通譯依瑪尼),指信真主、信天使、信經典、信使者、信後世、信前定。 2、宗教義務(العبادات 中文譯爾巴達特),指穆斯林必須完成的五項基本功課,簡稱念、禮、齋、課、朝。3、公益與善行(الاحسان 中文譯以罕薩尼),指穆斯林必須遵守、履行《古蘭經》和先知穆罕默德為人類制定的行為規範與公益義務。
伊斯蘭教是嚴格的一神教信仰,相信除安拉之外別無神靈,安拉是宇宙間至高無上的主宰。《古蘭經》第112忠誠章稱:“安拉是真主,是獨一的主,他沒有生產,也沒有被生產;沒有任何物可以做他的匹敵。”據《古蘭經》記載,安拉有99個美名(99種德性),是獨一無二、永生永存、無所不知、無所不在、創造一切、主宰所有人命運的無上權威。信安拉是伊斯蘭教信仰的核心,體現其一神論的主要特點。
伊斯蘭教認為,天使是安拉用光創造的無形妙體,受安拉的差遣管理天園和火獄,並向人間傳達安拉的旨意,記錄人間的功過。《古蘭經》中有四大天使:哲布勒伊來(Jibra'il)米卡伊來(Mikal)阿茲拉伊來(Azral)和伊斯拉非來(Israfil),分別負責傳達安拉命令、降示經典、掌管世俗事務、死亡和吹末日審判號角。
伊斯蘭教認為,《古蘭經》是安拉啟示的一部天經,穆斯林必須宣讀、信仰、遵奉,不得詆毀和篡改。伊斯蘭教同時也承認《古蘭經》之前安拉曾降示過的經典,如《聖經》等。但《古蘭經》是比其它一切經典都更優越、更完善的天啟文獻,《古蘭經》包羅一切經典的意義。
《古蘭經》中曾提到的先知使者多達25位。其中最重要的有阿丹、努海、易卜拉欣、穆薩和爾撒,即《聖經》中提到的的亞當、諾亞、亞伯拉罕、摩西和耶穌。穆罕默德是最後一位使者,也是最偉大的使者、至聖的使者、封印的使者,負有傳達安拉之道的光榮使命;凡信仰安拉的人,都應服從安拉的使者。所以,又有基督徒認為,伊斯蘭教是集閃族宗教(猶太教、基督教、哈尼夫思想和伊斯蘭)之大成的宗教信仰。
伊斯蘭教認為,宇宙間一切生命,終將有一天要全部毀滅。然後安拉使一切生命復活,進行復活日審判。 《古蘭經》第五十五章第二十六節說:“大地上所有的一切將終朽壞。只有你的具有莊嚴和尊貴的主的本然長存。”又說:“的確,你們在復生日將被複活”。穆斯林相信,復生日到來之時,一切生命的靈魂都將復返於原始的肉體,並接受安拉最終的判決:行善的將進入天堂,永享歡樂;作惡的將被驅入地獄,永食惡果。伊斯蘭教提倡兩世兼顧,號召穆斯林要在現世努力創造美滿生活,多做善功為未來的後世歸宿創造條件,兩者相輔相成。穆斯林相信,後世審判可以有效制約人類今生的行為。
伊斯蘭教認為,宇宙間一切事物都受安拉制定的法則制約,任何人都不能變更其法則,唯有對真主的順從和忍耐,才能贏得真主的喜悅,因此,前定並非宿命。人類只有通過虔誠地向安拉祈禱,然後努力履行宗教義務和職責,真主才會使其結局發生變化。
伊斯蘭學者根據《 古蘭經》內容,將五項基本功課概括為:念、禮、齋、課、朝。先知穆罕默德說:“伊斯蘭是建築於五項基礎之上的,誠信除安拉外別無他主,穆罕默德是主的使者;履行拜功;繳納天課;朝覲、封萊邁丹月之齋”。中國伊斯蘭學者王岱輿譯著的《正教真詮·五常章》謂:“正教之五常,乃真主之明命,即念、施、戒、拜、聚之五事也。”
念清真言(al-Kalimah a1—Tayyibah)。即“萬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使者”。這是對真主信仰的表白(作證)。當眾表白一次,名義上就是一名穆斯林。《正教真詮·五功章》謂:念有二,曰‘意念、曰‘贊念。意念者,念念不忘於主,忘者喪心也,念者仁心也”。“贊念者,感贊主恩,歌頌聖德也”。《天方典禮·五功篇》謂:“念,知所歸也”。“念主則心有所歸,而不致流蕩忘返。蓋真主為大化根源,萬命所自出。凡欲返本命之初,務以真主為準向,斯得所要歸,而身心俱有收束矣”。
每日五次禮拜,每周一次的聚禮拜(即主麻拜),一年兩次的會禮拜(即古爾邦節和開齋節的禮拜)。禮功是督促穆斯林堅守正道,對自己過錯加以反省,避免犯罪,給社會減少不安定因素,為人類和平共處提供條件。《正教真詮·五功章》謂:“禮者,朝拜真主,祝佑君親,乃天理自然之節文也。真主清凈無形,不落方位,朝拜者,統萬形而渾於無形也”。《天方典禮·五功篇》謂:“禮,踐所歸之路也”。“禮拜者,踐其原來所歷之境,而步步漸次以返之也。當日自主命,步步郵遞,以至於今生;今日即由此生,步步郵遞,以復歸於主命,此禮拜之至義也”。
即成年穆斯林在伊斯蘭教曆的萊麥丹月(伊歷九月),白晝戒飲、食和房事一個月。黎明前而食,日落後方開。但封齋有困難者,如病人、年老體弱者和出門旅行者、孕婦和哺乳者可以暫免,或過時再補,或納一定的濟品施捨。《正教真詮·五功章》謂:“齋者,戒持也,戒自性而持智慧也”。《天方典禮·五功篇》謂:“齋,以絕物也”。用無為之功,而效無求之法也。無求於物,自能絕物,絕物而無擾於性,則本性復而不二於主矣”。
也稱天課,是伊斯蘭對佔有一定財力的穆斯林規定的一種稅賦功修。伊斯蘭認為,財富是真主所賜,富裕者有義務從自己所擁有的財富中拿出一定份額,用於濟貧和進行慈善事業。“營運生息”的金銀或貨幣每年抽百分之二點五,農產品抽十分之一;各類放牧的牲畜各有不同的比例。對天課的用途,《古蘭經》有明確的規定,但是隨著社會經濟的變化,天課的用途在各國或各地區不完全相同。《正教真詮·五功章》謂:“課施有二:曰己之施,乃身心智慧,施於主,施於君親,施於天下也,物之施,乃以財帛谷粟之類,施於危困,濟其饑寒也”。《天方典禮·五功篇》謂:“課,以亡己也”。“求道之士,外亡諸物,內亡諸己,則繫戀之念全消,沾染之事悉化,不必刻意求道而道,自不覺其渾融妙合矣”。
指健康、有能力的穆斯林在規定時間內,前往麥加履行一系列功課活動。伊斯蘭曆每年12月8 - 10日為法定朝覲日期(即正朝)。在此時間外去瞻仰麥加天房稱為“歐姆爾”(即“副朝”)。所謂“朝覲”,一般是指“正朝”。凡身體健康,有足夠財力的穆斯林在路途平安的情況下,一生中到聖地麥加朝覲一次是必盡的義務。不具備此條件者則可以進行請人代朝。
《正教真詮·五功章》謂:“朝者,太聚天下萬國之人,以全約信也。愛之開闢之初,降人祖於天房,闡主明命,修道立教,及化行日久,人物日增,則漸流於四方。流被漸遠,日趨於迷,旁枝側派,始於此矣。真主憫世人離散,忘自己之從來,乃命阿丹闡揚大眾,平生一次,朝覲天房,參悟正道”。《天方典禮·五功篇》謂:“朝,復命而歸真也”。“命朝覲者,使絕域登途,去其貪戀,以近本原也”。
總之,遵守五功是穆斯林信仰虔誠的基本體現。五功中“念”為本,“禮”為綱,五項天命互為因果,相輔相成,共同構成了系統完整的伊斯蘭教基本功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