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曲縣文物旅遊局

陽曲縣文物旅遊局

陽曲縣文物旅遊局為縣政府直屬全額事業單位,編製12人,領導職數為一正兩副。局機關設置一室三科一辦一公司,分別為辦公室、文物博物科、旅遊管理科、安全保衛科、旅遊開發有限公司。

簡介


局下屬兩所,即懸泉寺文物保護管理所,紅峗山文物保護管理所。

主要職能


一、文物工作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文物保護的法律、法規,制定全縣文物保護的具體辦法。
(二)審核、申報縣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推薦、申報全國、全省、全市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三)負責制定全縣文物保護和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計劃及重大工程項目的建設。
(四)管理、協調和指導全縣文物的保護、發掘、宣傳、研究、出境等業務工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負責申報重點文物的發掘、保護、維修項目;組織、指導重點文物保護工程方案的論證、設計、施工、質量監督及驗收;負責審批或申報文物保護單位的維修、遷移、拆除、古建築維修設計及施工隊伍的資質;管理和監督全縣文物勘測設計,施工;文物考古調查,勘探,考古發掘。
(五)負責縣博物館和文物庫的建設、管理與安全。
(六)督促、檢查、指導、協調全縣文物的安全保衛和消防、技防工作;負責全縣的文物行政執法監督;對查處盜竊、破壞、走私文物的大案要案提出文物方面的專業性意見;對社會文物進行宏觀管理。
(七)負責全縣各文物景區增建設施的審批、報批工作。
(八)承辦縣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旅遊工作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旅遊部門有關旅遊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規。
(二)編製發展我縣旅遊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發展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旅遊業的對外宣傳和重大促銷活動。
(三)負責對全縣旅遊行業的管理工作,組織評定星級飯店、A級景區(點)、工農業旅遊點的申報工作,指導協調旅遊資源的開發、利用、保護和旅遊設施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協調、指導旅遊商品生產銷售,旅遊娛樂工作;監督檢查旅遊市場和服務質量,受理旅遊投訴,維護旅遊者的合法權益
(四)負責全縣旅遊資源調查和旅遊接待的統計工作。
(五)負責全縣旅遊項目的開發審批工作。
(六)負責全縣重點旅遊項目的督導和建設工作。
(七)承辦縣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下屬單位


一、紅峗山文物保護管理所
1、認真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和“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針;
2、做好紅峗山的日常事務管理工作;
3、做好文物旅遊項目的申報及維修方案等工作;
4、建立健全文物保護單位的“四有”工作;
5、加強文物保護單位的安全防範工作;落實各項安全制度,包括安全檢查制度、崗位安全責任制、領導不定期安全檢查制度、值班交接班制度等;做好巡查檢查記錄,並定期向上級部門彙報;
6、加強紅峗山的消防、技防工作,做好護林防火工作。
二、懸泉寺文物保護管理所
1、認真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和“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針;
2、做好懸泉寺的日常事務管理工作;
3、做好文物旅遊項目的申報及維修方案等工作;
4、建立健全文物保護單位的“四有”工作;
5、加強文物保護單位的安全防範工作;落實各項安全制度,包括安全檢查制度、崗位安全責任制、領導不定期安全檢查制度、值班交接班制度等;做好巡查檢查記錄,並定期向上級部門彙報;
6、加強懸泉寺的消防、技防工作,做好護林防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