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性改革

解決結構性問題制定的改革舉措

結構性改革是為了解決結構性問題而制定的改革舉措,2015年12月18日,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習近平提出推進結構性改革,推動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政策全文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2015年12月18日至21日在北京舉行。習近平在會上發表重要講話,總結2015年經濟工作,分析當前國內國際經濟形勢,部署2016年經濟工作,重點是落實“十三五”規劃建議要求,推進結構性改革,推動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內容解讀


結構性改革包含了兩層含義。一方面,深化改革本身涉及很多領域,需要明確改革思路,對“先改什麼、后改什麼”做出結構性安排,確保改革平穩有序推進。
另一方面,當前中國經濟社會發展中面臨很多問題。這些問題又並不是單一的問題,而是多個矛盾交織疊加形成的結構性問題。要解決這些問題,需要有針對性地進行結構性改革。
眾所周知,經濟發展常常有周期性波動。過去多年來,中國主要依靠財稅和貨幣政策的調整來拉動“三駕馬車”,實現經濟的穩增長。但是,中國經濟發展中存在的問題,更多的是多年累積下來的結構性問題。要解決這類結構性問題,不能只按凱恩斯式的需求管理政策來應對,而要對症下藥,採取結構性改革對策。
中國目前的結構性問題主要包括產業結構、區域結構、要素投入結構、排放結構、經濟增長動力結構和收入分配結構等六個方面的問題。這六個方面的結構性問題既相對獨立、又相互疊加,需要通過結構性改革去有針對性地解決。
一是產業結構問題。產業結構問題突出表現在低附加值產業、高消耗、高污染、高排放產業的比重偏高,而高附加值產業、綠色低碳產業、具有國際競爭力產業的比重偏低。為此,需要加快推進科技體制改革,促進高技術含量、高附加值產業的發展;需要加快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為綠色低碳產業發展提供動力;需要通過金融體制改革、社會保障體制改革等去淘汰落後產能和“三高”行業等。
二是區域結構問題。區域結構問題突出表現在人口的區域分佈不合理。目前,我國城鎮化率尤其是戶籍人口城鎮化率偏低,且戶籍人口城鎮化率大大低於常住人口城鎮化率。為此,需要加快戶籍制度改革、福利保障制度改革、土地制度改革等,推進農民的市民化進程,提高戶籍人口城鎮化率。
區域結構的另一個問題是區域發展不平衡、不協調、不公平。例如,有些地方享有很多“特權”政策,有些地方發展嚴重滯后。為此,需要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財稅制度改革、區劃體制改革等,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市場,解決不同區域發展不平衡問題,使人口和各種生產要素在不同地區自由流動、優化配置。
三是要素投入結構問題。長期以來,我國經濟發展過度依賴勞動力、土地、資源等一般性生產要素投入,人才、技術、知識、信息等高級要素投入比重偏低,導致中低端產業偏多、資源能源消耗過多等問題。為此,必須要加快科技體制、教育人才體制等改革,優化要素投入結構,更多地實現創新驅動。
四是排放結構問題。中國排放結構中廢水、廢氣、廢渣、二氧化碳等排放比重偏高。這種不合理的排放結構導致了資源環境的壓力比較大。為此,必須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制度改革,特別是推進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自然資源用途管制制度、資源有償使用制度、生態補償制度,以及用能權、用水權、排污權、碳排放權初始分配製度等方面的改革。
五是經濟增長動力結構問題。長期以來,我國經濟增長過多依賴“三駕馬車”來拉動,特別是過度依賴投資來拉動。其實,“三駕馬車”只是GDP的三大組成部分,是應對宏觀經濟波動的需求邊短期動力,只是經濟增長的結果而非原因,制度變革、結構優化和要素升級(對應著改革、轉型、創新)“三大發動機”才是經濟發展的根本動力。我們要更多地依靠改革、轉型、創新,來提升全要素增長率,培育新的增長點,形成新的增長動力。
六是收入分配結構問題。當前,我國城鄉收入差距、行業收入差距、居民貧富差距都比較大,財富過多地集中在少數地區、少數行業和少數人中。因此,有必要加快推進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社會福利制度改革、產權制度改革和財稅制度改革等,促進收入分配的相對公平,縮小貧富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