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教育局

合肥市教育局

根據中共合肥市教育局委員會、合肥市教育局《關於印發合肥市教育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製規定的通知》(合教黨委〔2010〕43號),制定本規定。合肥市教育局是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主管全市教育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市教育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地方性教育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並監督實施;擬訂全市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政策和規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教育專項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工作。
(二)統籌管理和指導全市各級各類教育。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負責對義務教育的宏觀指導與協調;大力發展高中階段教育和學前教育,推進成人教育和社區教育。
(三)受市政府委託,負責對縣區黨政領導幹部教育工作進行督導考核;負責對直屬學校及其他學校進行督導與評估;發布全市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狀況,高中階段教育發展狀況的評估報告。
(四)統籌和指導學校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學校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學校普法教育、國防教育等工作。
(五)主管全市教師工作,貫徹實施各級各類教師資格標準,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六)編製全市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教育招生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教育的學籍管理等工作。
(七)承擔全市教育考試工作,承擔直屬學校的教師及學生的有關具體事務工作。
(八)執行課程標準和課程計劃,開展教育教學研究,實施新課程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負責並指導全市中等及其以下學校學業水平測試和教學業務評價工作。
(九)參與擬定教育經費籌措政策以及教育收費項目和標準的申報工作;編製市本級教育預決算;參與管理市財政下達教育事業費、教育專項經費、城市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負責協調管理直屬學校和直屬單位的財務和國有資產;指導全市教育系統財務管理工作,對直屬學校教育經費實行內部審計。
(十)督促並指導全市中小學校舍建設工作,協調實施直屬學校校舍建設工作和全市教育民生工程。
(十一)負責組織實施直屬單位教育裝備配置、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二)指導全市教育系統政風行風建設、政務公開和效能建設,規範辦學行為,推進依法行政工作。
(十三)指導全市教育系統安全穩定工作,負責直屬學校安全穩定與應急處置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對學校及周邊環境進行綜合治理。
(十四)規劃、指導、實施全市通用語言文字和普通話推廣工作。
(十五)指導直屬學校工會、共青團工作,直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
(十六)負責管理並協調指導全市教育系統的國際合作與交流工作。
(十七)承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編製


視察活動
視察活動
市教育局機關行政編製57名
領導職數5名:局長1名,副局長4名;紀委書記1名;總督學1名;總經濟師1名;
處室領導職數22名(含監察室主任、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工會主席、團委書記各1名),其中,正職15名,副職7名。
市教育局機關事業編製85名。其中:教育考試院編製數19名,領導職數4名;教學研究室編製數35名,領導職數3名;裝備電教中心編製數15名,領導職數3名;教師事務
管理中心編製數6名,領導職數2名;學生事務管理中心編製數5名,領導職數2名;教育督導事務中心編製數5名,領導職數2名。

處室職能


辦公室
主任:朱迎友 副主任:張承沖
職責:協助局領導管理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秘、會議、機要、檔案、信息、信訪、保密、接待、安全保衛工作;負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提案、議案辦理;負責計生、雙擁工作;負責綜合協調和聯絡工作;負責教育外事工作。
基礎教育處
處長:謝華國 副處長:許王義、張紅貴
職責:負責指導和規範管理全市公、民辦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學前教育等工作;制定全市基礎教育管理辦法及評估標準,推進素質教育;負責指導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統籌和指導全市各類學校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國防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等工作;指導全市教育系統衛生防疫工作。
職業與成人教育處
處長:姚健 副處長:李勇、戈弋
職責:負責全市公、民辦中等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的規範管理和指導工作;制定全市中等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管理辦法及評估標準;負責指導全市中等職業學校、成人教育學校的招生工作;指導職業學校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國防教育等工作。
發展規劃處
處長:李磊 副處長:朱偉紅
職責:負責全市教育改革發展政策研究;制定全市教育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市各級各類中小學教育布局、設施等專項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教育統計、分析和發布工作;制定全市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教育招生計劃;參與擬定教育經費籌措政策以及教育收費項目和標準的申報工作;負責高中階段學校的設置、變更、終止及成人高等學校函授站(點)和現代遠程教育校外學習中心的審核工作;制定直屬學校投資計劃;指導全市中小學後勤社會化改革工作。
法規安全處
處長:李邦燈 副處長:陳建國
職責:研究督促協調全市教育系統學校及周邊環境綜合治理工作;負責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指導全市教育系統依法行政、依法治教、普法和依法維護師生的合法權益等工作;負責局機關推進依法行政工作;負責所屬單位的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有關工作;承擔局機關行政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等工作;指導全市教育系統安全穩定、應急處置、安全教育工作。
財務審計處
處長:馮其宏 副處長:徐向南、范巧文、袁德春
職責:編製市本級教育預、決算;參與管理市財政下達的教育事業費、教育專項經費、城市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等經費;協助管理所屬單位的國有資產;指導監督直屬學校財務管理工作並實行內部審計;牽頭實施涉及教育方面的民生工程;爭取上級資金投資教育,指導並督查縣、區的國家、省、市級教育專項經費的有效使用;負責機關財務管理。
組織人事處
處長:童翔 副處長:祖波濤、趙文亞
職責:管理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幹部工作,負責並指導黨組織關係隸屬於市教育局黨委的直屬學校、直屬事業單位、高等院校黨建工作;負責所屬單位的統戰、人才等工作。研究指導全市教育系統人事制度改革;規劃指導全市教師隊伍建設,負責直屬學校教師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機構編製、年度考核獎懲、教師流動、勞動工資、離退休人員審批等人事管理工作;統籌協調全市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指導協調教師職稱申報和城鎮教師支援農村教育工作;統籌規劃並指導全市中小學、幼兒園校(園)長幹部培訓、師資培訓和其他專業技術人員培訓等工作。
宣傳處
處長:費勇
職責:負責全市教育系統的思想政治、宣傳、教育輿情分析與處置、對外信息發布等工作;指導全市教育系統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生態文明等建設工作;做好局黨委中心組學習工作。
督導處
處長:空缺待補
職責:負責市政府教育督導日常工作;制定全市教育督導工作規劃;指導並組織實施對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督導與評估工作;發布全市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狀況、高中階段教育發展狀況評估報告;開展對縣區黨政領導幹部教育工作督導考核工作;開展對縣區教育主管部門的督導考核工作。
語言文字工作處
處長:程雯青
職責:管理和指導全市語言文字工作;制定並實施普通話推廣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督促檢查各級各類學校開展普通話和文字規範化工作;負責全市普通話水平測試工作。
行政審批事務處
處長:丁家祥
職責:負責本部門行政許可及非許可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核工作;參與行政許可及非許可行政審批事項的論證、審核、上報等相關程序性工作;負責行政審批決定送達和行政許可證的發放工作;負責制定和完善本部門行政許可和非許可行政審批項目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等工作;負責本部門行政審批項目的統計分析和案卷整理歸檔工作。
機關黨委
書記:陳茂子
職責:教育局機關黨務工作
教育工會
主席:吳榮嶸
職責:指導中小學的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工作和市屬學校工會、教代會建設工作,履行工會的維權、建議、參與和教育職能。
團委
書記:張承沖 副書記:張紅貴
職責:貫徹落實上級共青團組織工作會議精神,圍繞黨的中心工作,制定市管學校共青團工作指導方針。圍繞學校教育教學,開展青少年教育活動,做好共青團專(兼)職幹部(少先隊輔導員)培訓工作,推薦優秀共青團員加入共產黨組織。
紀委、監察室
主任:沈昊
職責:維護黨的章程和黨紀政紀的嚴肅性,協助局黨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監督檢查局機關和市屬學校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建立健全具有教育系統特色的懲防制度體系;對重要行政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調查處理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和申訴;牽頭負責全市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和市教育系統政風行風評議工作;開展遵守紀律和反腐倡廉警示教育。
市教育考試院
院長:陸昌雲 副院長:陳毅紅、朱延萍、孫偉
職責:承擔合肥地區普通高考、成人高考、研究生考試、自學考試、非學歷考試(全國英語等級考試、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等考試任務,組織實施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工作。
市教學研究室
主任:李衛文 副主任:費維重、陳明傑、張勇健
職責:執行課程標準和課程計劃,開展教育教學研究,實施新課程改革;負責並指導全市中等及以下學校學業水平測試和教學業務工作;組織職業教育課程開發和課程改革實驗,指導課程實施和教學模式改革,指導教師專業發展。
市裝備電教中心
主任:陳良生 副主任:程迅、陳愛林
職責:指導全市中小學現代教育信息技術、實驗室、圖書資料及學校基本設施設備配置和維護工作,組織科教創新活動,承擔合肥教育信息網、直屬學校教育信息網和教育信息資源中心的技術支持工作;承擔直屬學校校舍安全檢測產權變更等具體事務工作;指導、協調、落實全市學校基建項目;指導全市現代教育信息技術應用。
市學生事務管理中心
主任:劉原徽 副主任:劉明純
職責:承辦與學生相關的具體事務性工作,包括:學籍管理、證書發放,有關學生的評優、評先等具體事務工作,承擔各類學生資助、就業創業指導等工作,負責承辦各類學生文體活動、技能比賽。
市教師事務管理中心(市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
主任:朱偉紅 副主任:楊興東、呂維勤
職責:承擔直屬單位教師和其他專業技術人員的招聘以及全市中小學教師職稱申報、中小學、幼兒園校(園)長培訓和師資培訓等具體事務工作;承辦全市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具體認定及教育系統評先、評優等表彰選拔的具體評選等事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學校、直屬事業單位人事檔案工作;做好直屬單位及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和服務工作。
市教育督導事務中心
主任:張亞濤
職責:承擔教育督導、評估評價、教育執法等具體事務工作。

領導班子


市教育局長、市委教育工委專職副書記王傑才
調研員姜昌根:負責基礎教育、學前教育工作。分管基礎教育處、學前辦。
副局長安嵐:負責政策法規、安全、語言文字工作和機關行政事務工作。分管辦公室、法規安全處和語言文字工作處。
副局長唐文水:負責職業與成人教育、民辦教育和行政審批事務等工作。分管職業與成人教育處、行政審批事務處。
副局長陳雪梅。
調研員稂樂民:負責機關黨務、市教育工會等工作。分管機關黨委、教育工會。
副局長桑韌剛:負責財務審計、民生工程、教育宣傳、共青團、學生事務管理及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分管財務審計處、宣傳處、團委、學生事務管理中心。
黨委委員、副局長王勇:負責教育教學研究和裝備電教工作。分管市教學研究室和裝備電教中心。
黨委委員、紀委書記何軍:負責教育紀檢、監察等工作,分管監察室。
黨委委員陸昌云:負責教育考試工作,分管教育考試院。
總經濟師梁新友:負責招商引資工作,協助負責發展規劃和項目建設工作,協管發展規劃處。
總督學吳慶防:負責教育督導工作,分管督導處(教育督導事務中心)。

發展述要


合肥興辦新學始於清末,但發展緩慢。當時,中學堂只有一所,系由書院遞嬗蛻變而來,未脫“忠君尊孔”窠臼。小學堂為數亦極少,私塾佔主要地位。
民國時期
民國時期,以封建的、買辦的、法西斯思想為指導的公立學校,帝國主義舉辦的、以奴化教育為宗旨的教會學校以及熱心教育人士舉辦的私立學校,都逐漸粗具規模。其時政局不穩,經濟蕭條,近四十年之久,迄未興辦高等教育。中等專業教育僅限於師範教育,而且1935年以後只辦速成師範、簡易師範;職業教育時辦時停,終於撤銷。女子教育起步既遲,又受種種限制,除教會學校以外,至1945年以後的三四年中,女子在本地才有接受普通高中教育的機會,長時期內女子只能接受職業教育或師範教育。縣立及縣立以下中小學經費入不敷出,長期慘淡經營,勉力維持,難言發展;幼兒教育不僅興辦太晚,而且只有兩所。聾啞學校純系私人設立,既無經費,又缺教師,以生養校,勉強撐持。到1948年底,縣城及附近郊區僅有公私立中等學校10所、小學13所,在校中小學生 6300餘人,僅有省立幼稚園及獻立中正小學幼稚園各1所,入園幼兒250多名。私塾及私人開設的補習社相當盛行,所佔比重較大。
1949年到1956年
1949年到1956年本市教育事業經歷了接收、改造和發展的過程。1949年1月,合肥解放,根據中共中央關於“有步驟地,謹慎地進行舊有學校教育事業改革工作”的指示精神,對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教育進行了根本性的改造.接收了原公立學校,把私立學校管了起來,加強了領導;收回了教會學校的主權,割斷了與帝國主義的聯繫,擺脫了教會的控制。經過初步的調整與改造,9所市立小學、2所市立中學、4所私立小學和 1所私立中學都於新學期開始時陸續開學上課。又為工農子女增設了小學,並設立人民助學金,減免學費,照顧家庭經濟困難的工農子弟,勞動人民取得了受教育的權利;逐步接管、改造了私立學校多一廢除了學校中的訓育制度,推行了民主管理;取消了反動的課程設置,清除了各科教材中封建主義的、殖民主義的反動內容,開設了革命的政治課程和其他新課程;組織師生參加反匪、反霸、土改、鎮反等政治運動和義務勞動。建立起民族的、科學的、大眾的新民主主義教育的雛型。1951年,新建了合肥衛生學校,1952年又創辦合肥師範學校和合肥醫士學校;東南醫學院遷來合肥改為安徽醫學院;同時,全市普通中學發展到5所。在校學生2329人;小學79所,在校學生13084人;教育部門辦幼兒園2所,入園幼兒135人,成人教育也有發展。全市開始形成了幼兒、小學、中學、中專、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的較完整教育體系。當時參加各級各類學校學習的近萬人,為全市人口總數的五分之一。1952年在教師中進行了思想改造運動,對教師隊伍進行了整頓與調整,一支有志為新社會作出貢獻的教師隊伍開始形成。
1953年國家進入第一個五年計劃建設時期,合肥各級各類教育開始做到有計劃按比例地發展。到1956年,全市已建立工、農、醫、師高等學校4所,在校學生4431人,中等專業學校9所(包括師範學校1所),在校學生4925人。貫徹執行了“兩條腿走路”的辦學方針,“發展了普通教育,擁有公立、民辦中學8所,在校學生9510人;小學71所,在校學生26268人。建立了教育部門辦公立幼兒園4所,在園幼兒616人。興辦農業學校1所,在校學生300餘人。學齡兒童人學率達83%;各級各類學校在校學生數佔全市總人數的四分之一。
各級各類學校開展了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思想品德教育,把勞動教育列入普通教育的內容,並在合肥一中、合肥師範學校重點試驗綜合技術教育。從1955年起在中小學實行勞衛制。1956年成立中小學教學研究室,具體指導中小學的教育與教學研究工作。組織教師學習蘇聯經驗,結合自身的實踐,總結自己的經驗。採取有效措施,狠抓了教師的業務進修,使廣大教師獲得了思想、業務雙豐收。
這個時期,在學習蘇聯經驗的過程中曾出現過要求過高、過急及形式主義的偏向,但對改造舊教育、建設新教育不無積極作用。在改造舊教育的過程中也曾出現過師生參加政治運動過多,亂抽調教師搞中心工作等情況。但為時不長便及時得到糾正。
1957年至1966年
1957年至1966年國家進入全面建設社會主義時期,合肥教育進入建設社會主義教育的新階段。貫徹執行了毛澤東同志1957年2月提出的“應該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體育幾方面都得到發展,成為有社會主義覺悟的有文化的勞動者”的教育方針,發展了各級各類學校。對如何走中國啟己的教育道路進行了探索;對學制、課程設置、教材教法等進行了改革試驗。這中間,由於缺乏經驗,加之“左”的思想影響,曾出現過1958年的“瞎指揮”和“浮誇風”破壞了學校教育的正常秩序。其後不久,又相繼出現過片面強調升學率,忽視學生身體健康,過分強調政治教育,學生參加社會活動過多等現象。1962年貫徹執行了“調整、鞏固、充實、提高”的方針,總結了經驗教訓,從各方面開拓建設社會主義教育的道路。中央制定的全日制高等學校、中學、小學的《工作條例》(試行草案)下達后,全市先在部分中小學重點試行,1963年普遍展開。1962年開始實行兩種教育制度,先後辦起了4所農墾學校。全日制中學與半耕半讀學校同步發展,打破了中等教育結構的單一化。這一時期,合肥中小學在以教學為中心統一安排學校政治工作和勞動教育,開展勤工儉學活動,課內外結合,理論聯繫實際,減輕學生負擔,師範學校的專業教育等方面都進行了探索和實踐,並取得了初步的經驗。各學科的教改試驗也不斷發展,如在中學進行的語文教改試驗、數學教學邊講邊練的試驗、外語直接教學的試驗以及市直屬小學進行的集中識字試驗等等,都取得一定的成績。
至1966年全市共有高等學校9所,在校學生9529人,中等專業學校11所(內含中等師範學校1所),在校學生2903人,各種類型的中學54所(內含半工半讀學校和農業中學),在校學生21188人;小學154所,在校學生74426人,教育部門辦幼兒園12所,在園幼兒1325人;聾啞學校由民辦轉為公辦,填補了合肥市特殊教育的空白。全市形成了全日制與半工半讀制、普通教育與專業教育、正規教育與業餘教育、國家辦教育與民辦教育並舉的比較完整的社會主義教育體制,基本上能與國民經濟發展相適應。一支忠於人民教育事業,符合各級各類教育需要的教師隊伍基本形成。學生在德智體諸方面都得到發展。
“文化大革命”十年
“文化大革命”十年,合肥教育事業遭到極為嚴重的破壞。教育上一系列的倒行逆施,諸如“砸爛”各級教育行政機構,破壞其職能作用;高等學校、各類中等學校或下遷,或停辦,或停止招生,或交工廠、公社領導管理;市區部分小學一至三年由街道辦,幼兒園被誣為“培養修正主義苗子的園地”,幾乎停辦;盲目提出城市普及高中教育的口號;小學、初中紛紛戴帽子,層層上撥骨幹教師,隨心所欲地變更教學計劃、課程設置和教材內容,大搞所謂的“開門辦學”;大造教師是“全面專政的對象”的輿論;鼓吹“讀書無用論”、“知識越多越反動”等等,使全市的教育體制、教育結構、教育管理、教育制度、教育設施、教育秩序、教學內容、教學形式、教育質量、教師隊伍建設等等都遭受極大破壞,後果嚴重。
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
粉碎“四人幫”,特別是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通過全面的撥亂反正,認真貫徹執行“調整、改革、整頓,提高”的方針,合肥教育又逐步走上了健康發展的道路。首先,推倒了“四人幫”炮製的“兩個估計”,砸爛了精神枷鎖,糾正了歷次政治運動特別是“文化大革命”中教育工作上的極“左”思想和做法,複查糾正了各種冤假錯案,提高了教師的待遇和地位,落實了知識分子政策,調動了教師的積極性。與此同時,恢復了管理機構的職能作用和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在逐步調整教育與經濟比例關係的同時,逐步解決了教育內部比例失調問題:確定兒所重點中小學,並積極辦好,撤掉了兩所布局不合理的中學,改辦省屬中等專業學校,去掉了6所中學的高中部帽子,使其集中力量辦好初中,逐步把市區中學的高中改為三年制,撤掉了3所初中,恢復為完全小學,撤銷了市區小學的初中班,便於集中精力辦好小學,把二十多所街道辦的一至三年級不完全小學與附近的公辦小學合併,恢復為完全小學,市區小學從1983年秋起已改為六年制,動員了部分在高中和初中任教的教師分別回到初中、小學,充實了初中和小學的骨幹力量。通過調整,逐步改變了中小學“頭重腳輕”的狀況。中等教育結構單一化的狀況有了改變,已有5所普通中學改為職業中學,並在部分中學開設了職業班,在職業中學(班)學習的學生有3000多名。中等專業教育和高等教育也有很大發展,創建了合肥幼兒師範學校、合肥經濟管理學校,合肥教育學院、合肥聯合大學,還發展了電視大學、函授教育。
近幾年來,市、區教育部門分別組建了新的領導班子,完成了各級各類學校領導成員的調整任務,破格提拔了一大批德才兼備、一年富力強的骨幹教師擔任學校領導工作。制定了人事工作、學籍管理、教研工作、老幹部工作、財務管理、校辦工業管理、學校崗位責任制等方面的規定和條例,加強了教育管理和教學管理,一全面開展教學改革試驗活動,已有近百個項目的教改試驗正在進行中。創辦了《合肥教研》,使全市教育工作者有了交流教育和教學改革經驗的陣地。成立了電化教育館,第一次召了全市電化教育工作會議,使全市電化教育重新邁開步子。目前全市許多中小學電化教育的勢頭很好。
幾年來,全市中小學積極開展了勤工儉學活動。成立了教育工業公司,加強了對學校工廠的領導,做到統一規劃,統一調配,使全市中小學工廠取得了很大的成績。1985年全市中小學工廠總產值由1976年的91.30萬元增加到1369萬元,增長近15倍。1984年,教育工業公司榮獲省先進單位稱號。
截至1985年
截至1985年,全市各種類型的高等學校已發展到10所(不含軍事院校、電大、函大、刊大及業餘大學),在校學生2.8萬多人;各種類型的全日制中等專業學校33所(含師範學校、幼兒師範學校各1所),在校學生11699人,普通中學97所(含職業學校和其他部門辦的中學),在校學生62941人,小學249所,在校學生82101人;公辦、民辦幼兒園500所,在園幼兒33166人。普及了小學教育,市區普及了初中教育,幼兒入園率達70%。同時,調動了社會辦學的積極性,目前民主黨派和群眾團體辦起了中山夜校、育才學校、建人業餘學校、青年夜校、職工業餘大學以及各種文化補習班、各種職業培訓班,近兩年來參加學習的青少年達214000人。一個為四化學文化、學技術的熱潮,正在全市掀起。

教育志


1985年11月市委、市政府召開全市教育工作會議,就教育體制改革作出部署,並形成《關於教育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以合發[1986]1號文件頒發施行。
1986年全市城鄉初等教育基本普及,“四率”(入學率、鞏固率、畢業率、普及率)均達到或超過原教育部制定的暫行標準。
1987年12月《合肥市普及九年制義務教育實施規劃》,經市人大常委會審議批准,頒布施行。各區、縣政府據此分別制定了本地區的實施規劃。
1989年制定的《普及九年制義務教育基本要求和驗收辦法》(簡稱“達標驗收”),由市到區、縣直到鄉鎮,從普及程度、辦學條件、師資水平三個方面精心組織實施。
1989年,市區學齡兒童入學率提升到99.8%,其他各項指標均在99%以上,肥東、肥西縣普及初等教育通過了省級驗收。
1991年,市教委在中市區召開現場會,揭開了市區普及九年制義務教育驗收的序幕;
1992年,市區教育部門辦的中小學有三分之二達到義務教育辦學標準;1992年,市區職高發展到40所,職業類學校總計達55所,職業教育招生數與普通高中的比例上升到1.4:1,應屆初中畢業生升入高中階段各類學校的比例上升到86.6%,為今後市區基本普及高中階段教育邁出了重要一步。
1992年決定撤銷市職工教育辦公室,將其人員和業務劃歸市教委,在教育管理上形成了基礎教育、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三教”統籌的新格局。
1993年2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1993年,市區“兩基”(即基本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基本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和職業教育獲得突破性進展。
1994年,西市區、郊區和東市區“兩基”工作先後通過省級驗收,市區全面實現了“兩基”目標。職業教育在新的水平線上,連續6年保持穩定發展的良好勢頭;高中階段入學率就此在95%的比例上高居不下。
1995年6月,市委、市政府召開改革開放以來第二次全市教育工作會議,貫徹落實全國教育工作會議精神,高舉“科教興市”旗幟,進一步貫徹《綱要》,採取一系列措施,加快合肥教育的改革與發展。
1996年12月,肥西縣通過省“兩基”達標驗收。
1997年11月,肥東縣通過驗收。
1998年末,長豐躋身“兩基”達標縣行列。至此,全市城鄉全面實現基本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基本掃除青壯年文盲的目標,譜寫了合肥教育史上最輝煌的篇章。
1999年6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頒發《關於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並召開全國教育工作會議進行動員和部署。
2000年1月市委、市政府召開改革開放以來第三次全市教育工作會議,制定了《關於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發展,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對教育的改革與發展提出了新的目標、任務和要求。由此,合肥教育事業進入改革發展新里程。
2003年重點改造29中,接受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入學就讀。
2002年,經批准,以合肥聯合大學、合肥教育學院和合肥師範學校合併組建的合肥學院正式成立,書寫了高等教育發展的新篇章。
2004年職業類招生與普高招生數量比例大體相當。
2005年,投入1300萬元,建成肥東縣農村現代遠程教育工程。至此我市農村教育現代化向前邁進了一大步。
2005年,《合肥市教育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編製完成。合肥教育正走向新的征程。

獲得榮譽


2019年9月,經審定,被合肥市文明委推薦申報“第十二屆安徽省文明單位”。
2020年6月,被授予“第十二屆安徽省文明單位”稱號。

辦公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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