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石家莊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根據《中共河北省委辦公廳、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石家莊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冀辦字〔2009〕46號)和《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關於市政府機構設置的通知》(石政發〔2009〕40號)文件精神,設立石家莊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對全市安全生產工作綜合監督管理和指導協調職責。
(三)加強對市有關部門和全市各級地方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監督檢查職責。
(一)組織起草安全生產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草案和行政規章草案,研究擬訂安全生產工作方針政策,組織實施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標準及有關綜合性安全生產規章規程。
(二)承擔全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制定全市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定期分析和預測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協調和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三)負責發布全市安全生產信息,綜合管理全市生產安全傷亡事故調度統計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分析工作;組織、指揮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
(四)承擔非煤礦礦山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准入管理責任,依法組織實施安全生產准入制度;負責綜合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
(五)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組織實施對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包括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廠內機動車輛、遊樂設施、客運索道,下同)進行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安全培訓、安全諮詢等社會中介組織資質管理工作,並進行監督檢查。
(六)組織、指導全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工作,依法組織、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產經營單位主要經營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
(七)負責監督管理市管理的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監督工礦商貿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承擔工礦商貿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責任,依法承擔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工作,組織調查處理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八)依法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依法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和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九)指導協調全市事故調查處理工作;依法組織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參與重特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十)擬訂安全生產科技規劃,組織、指導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和技術示範工作。
(十一)組織實施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監督和指導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和註冊工作。
(十二)承擔石家莊市安全生產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根據上述職責,石家莊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設10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安全生產協調處)
組織、協調機關辦公,擬訂和監督執行局機關的各項工作規定和制度;承擔機關文秘、政務信息、保密、檔案、信訪、穩定、綜合治理和行政事務等方面的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財務、經費、國有資產管理和審計工作。承擔市安委會辦公室日常工作;分析和預測全市安全生產形勢;聯繫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各縣(市)、區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掌握重要情況和重大事項;組織、協調全市性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專項監察和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組織協調全市安全生產綜合性會議及相關工作;負責聯繫工傷保險事宜。
(二)政策法規處
負責全市安全生產責任目標的管理和考核工作;負責起草有關安全生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重要文件、重要會議報告;綜合管理全市安全生產傷亡事故調度統計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分析工作;組織研究擬訂工礦商貿行業及有關綜合性安全生產規章、規程;負責安全生產方面的行政複議和執法監督工作,指導安全生產系統的法制建設;組織研究安全生產重大政策;承擔全市安全生產信息統計發布工作,負責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建議、提案辦理答覆工作;組織指導安全生產新聞宣傳工作;負責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審核工作。
(三)培訓教育處
指導全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系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和考核;依法組織、指導和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和生產經營單位主要經營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培訓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安康杯”、“安全生產月”、“安全生產競賽”等活動。
(四)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處(石家莊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
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章、規程、標準;依法組織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的編製和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負責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的應急值守工作;組織指揮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演習;統一指揮、協調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分析預測較大以上事故風險,及時發布預警信息;組織研究擬訂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和科技規劃;組織、指導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技術示範及安全生產科研成果鑒定和技術推廣工作;按照投資管理許可權負責相應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負責市安全生產專家組工作;依法負責對安全評價、安全諮詢等社會中介機構的資質管理,並進行監督檢查。
(五)安全監督管理一處
依法監督檢查非煤礦山、石油、冶金、有色、建材、地質等行業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組織相關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指導和監督相關的安全評估、評價工作;負責一般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參與較大以上事故的調查處理,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參與相關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六)安全監督管理二處
依法監督檢查機械、輕工、紡織、煙草、電力、貿易、建築行業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指導、監督相關的安全評估、評價工作;組織相關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承擔全市無人看管鐵路道口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一般事故的調查處理,參與較大以上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參與相關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七)安全監督管理三處
綜合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依法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和儲存企業設立及其改建和擴建的安全審查、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和容器專業生產企業的安全初審、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乙種)的發放、監督檢查市內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依法監督檢查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和煙花爆竹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組織相關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指導和監督相關的安全評估、評價工作;負責一般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參與較大以上事故的調查處理,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參與相關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八)安全監督管理四處
依法指導、監督和檢查公路運輸、水運、鐵路、民航、院校、水利、科研院所、郵政、電信、林業、軍工、旅遊等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一般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參與較大以上事故的調查處理,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參與相關行業應急救援工作。
(九)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處
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衛生情況;按照職責分工,組織實施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有關執法規章和標準;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承擔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工作;組織指導並監督檢查有關職業安全培訓工作;管理職業危害申報工作和職業危害信息統計工作;參與職業危害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十)事故調查處
依法指導監督全市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組織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提出事故責任追究意見;督促、檢查責任追究和防範措施的落實;負責舉報、遲報、漏報、謊報、瞞報各類事故調查處理及上報督辦工作;負責事故調查處理的信息管理工作;負責事故資料的檔案管理工作。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組織人事、機構編製、勞動工資等工作。
紀檢(監察)室
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
石家莊市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正科級),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管理。負責全市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監督檢查煤炭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監督監察煤炭企業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指導煤炭企業安全投入的使用;負責煤炭安全生產的政策落實、資金申請、使用監督;參與煤礦相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組織審查開辦小煤礦,發放和管理煤炭生產許可證;負責煤礦安全生產評估及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
石家莊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機關行政編製76名(含紀檢監察人員編製3名,含市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編製)。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紀檢組長1名,科級領導職數29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市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紀檢(監察)室科級領導職數)。
機關工勤人員編製6名。
(一)相關職責分工。
1、關於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職責分工。石家莊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的監督檢查,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頒發管理,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行為。石家莊市衛生局負責擬訂職業衛生地方性法規,規範職業病的預防、保健、檢查和救治,負責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認定和職業衛生評價及化學品毒性鑒定工作。石家莊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石家莊市衛生局要按照職責分工,建立完善協調機制,加強配合,共同做好相關工作。
2、關於有專門的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監督管理問題。各有關部門具體負責本行業和領域內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並承擔相應的行政監管責任;石家莊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綜合監督管理全市安全生產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市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3、關於煙花爆竹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分工。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監督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情況,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條件審查和生產安全許可證、銷售許可證發放工作,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組織查處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市公安局負責煙花爆竹運輸通行證發放和煙花爆竹運輸路線確定工作,管理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實施煙花爆竹廠點四鄰安全距離等公共安全管理,偵查非法生產、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煙花爆竹企業新建、改建和擴建的審批,負責煙花爆竹行業規劃、有關政策的擬訂工作。
(二)保留石家莊市安全生產監察支隊(副縣級)。
負責對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情況進行執法監察,依法對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負責對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條件、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煤礦除外)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情況、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隱患整改情況、主要負責人、分管人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操作人員持證上崗情況及其他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情況進行執法監察;負責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職業衛生安全的執法監察;參與對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重新核定市安全生產監察支隊全額撥款事業編製20名(原使用的10名行政編製調劑給局機關使用),領導職數1正1副,內設機構4個(正科級)即:辦公室、一大隊、二大隊、三大隊;科級領導職數7名。工勤人員編製2名。
2015年2月,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四屆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