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省

越南胡志明市的古代行政區劃

嘉定省地原屬高棉所有。早在1698年阮主阮福淍即命阮有鏡“經略高蠻,以農耐地置為嘉定府”。當時,嘉定已經有越南人,高棉人和華人居住,日益繁榮。

簡述


嘉定省(越南語: Gia ĐịnhTỉnh)為越南舊省名,阮朝明命年間置,其駐地在今胡志明市(越南語: Thành phố Hồ Chí Minh)。

歷史


阮朝建立后,政治、經濟、文化各個方面都效仿中國清朝。阮聖祖明命十二、三年間(公元1831~1832年)將全國改置為三十個省,省下轄府、州、縣。嗣德十二年(公元1859年),法軍入侵湄公河三角洲,阮朝無力抵抗,接連失地。嗣德帝只好派大臣潘清簡到嘉定與法人議和。嗣德十五年(公元1862年)阮朝與法國簽訂《第一次西貢條約》(壬戌條約),越南割讓嘉定省、邊和省、定祥省於法國。
阮朝的龍興之地嘉定省淪於法國殖民者之手,有辱國體,朝廷威信掃地。阮朝從此喪權辱國,逐步淪為法國的殖民地。

區域劃分


明命十三年(公元1832年),朝廷下旨將原嘉定城(越南語: Gia ĐịnhThành)地域析置為六省(邊和省、嘉定省、定祥省、永隆省安江省、河仙省,史稱南圻六省,越南語: Nam Kỳ lục tỉnh)。
嘉定省下轄三府(新平府、新安府、西寧府)九縣,因其地經濟發達,又為阮朝龍興之地,阮朝朝廷特任命定邊總督(越南語: Định Biên Tổng đốc ,轄嘉定、邊和兩省軍政)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