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文肯

林文肯

林文肯,男,漢族,1945年11月出生,福建莆田人。研究生學歷。1970年2月加入共產黨。1968年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律系,1981年畢業於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法學系刑法專業,獲法學碩士學位,1998年7月在美國伊里諾伊大學進修培訓。先後擔任過中央紀委副秘書長、中央紀委駐中國社會科學院及國務院僑務辦公室紀檢組長等職,在中共十六大當選為中央紀委委員,十一屆全國政協委員。發表著作(包括主編、合著)17本、文章論文30多篇。

人物履歷


林文肯
林文肯
1964.09——1968.09,北京大學法律系法律專業學生。
1968.09——1970.02,留校待分配。
1970.02——1971.12,8231部隊某連副指導員。
1971.12——1978.09,武漢鋼鐵公司教育處幹部。
1978.09——1981.07,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法學系刑法專業碩士研究生。
1981.07——1983.06,司法部研究室幹部。
1983.06——1984.09,司法部政研室簡報雜誌業務處處長。
1984.09——1988.12,司法部政研室副主任。
1988.12——1990.09,司法部辦公廳副主任(正局級,主持全面工作)。
1990.09——1991.08,中央辦公廳秘書局文法組副組長(正局級)。
1991.08——1992.09,中央辦公廳法規室副主任(正局級)。
1992.09——1994.11,中央辦公廳法規室主任。
1994.11——1998.06,中央紀委研究室主任。
1998.06——1998.11,中央紀委副秘書長兼研究室主任(期間:1998.07在美國伊里諾伊大學進修培訓)。
1998.11——2001.06,中央紀委副秘書長。
2001.06——2003.08,中央紀委駐中國社會科學院紀檢組組長、中國社會科學院黨組成員。
2003.08——2008.08,中央紀委駐國務院僑務辦公室紀檢組組長、國務院僑務辦公室黨組成員。
2003——2008,任中國海外交流協會副會長。
2008年,任中國華文教育基金會理事長。(已卸任)
政協第十一屆全國委員會委員。中共十六大當選為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

社會兼職


全國黨建學會常務理事、中國政策科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企業聯合會維權工委顧問、中國國際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國際刑法協會會員。

著作與觀點


在主持工作的同時,他不輟筆耕,先後主編《經濟合同格式手冊》、《中國法律知識普及教程》、《中文經濟合同格式大全》、《律師詞典》、《全民普及法律知識簡明讀本》等著作;合著《法學基礎知識》、《律師公證實務指南》、《企業職工普法讀本》、《中國律師制度研究》、《加強黨的作風建設的行動綱領》等著作。
他在《求是》、《紅旗文稿》、《理論視野》、《理論動態》、《法學評論》等五十多個報刊雜誌上發表雜誌上,發表了100餘篇文章,曾首先提出“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和“建立結構合理、配置科學、程序嚴密、制約有效的權利運行機制”及“把預防腐敗寓於決策之中”等觀點,這些觀點被中共中央十五屆六中全會報告所採納。
林文肯在華僑大學巡視時有十次講話,包括《在華大校領導班子座談會上的講話》、《在校紀檢審工作座談會上的講話》、《在廈門校區建設指揮部座談會上的講話》等文章受到中紀委、國務院僑辦等領導的肯定。《關於加強國務院僑辦黨風廉政建設的意見》、《學習胡錦濤同志在中央黨校重要講話的體會》等文章,發表在《中國紀檢監察報》頭版頭條。《在機關服務中心領導班子擴大會議上的講話》印發給國務院僑務辦公室各司(室)、機關、機關黨委、監察局同志學習。

代表作品


《紅葉》
遠望香山火焰燃,近看楓葉一色丹。霜凝硃砂漫天舞,竟將青山朝霞染。滿庭菊花笑赧然,自愧弗如葉璀璨。我摯紅葉當赤旗,浪跡天涯逐爛漫。
《雲蒙山懷古》
欲知長城何處險,請登雲蒙烽火台。萬仞絕壁驚天下,蓋世奇觀春秋來。遙想秦皇今何在?萬里長城閃異彩。願與天地共長存,鑄就偉業當豐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