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德鈞

蔣德鈞

蔣德鈞(1851~1937),字少穆,晚號戒廬老人、樂天老人,湖南省湘鄉縣人。是蜀漢名臣蔣琬後裔。清末官吏,曾任四川龍安知府,在任11年,清廉勤敏、政聲卓著,為士民擁護。

目錄

生平


光緒九年(1883年)任龍安府知府,執政十年,頗有政績。在任時,“朝接吏民逾日是,夕治文書過夜午”,政務案獄等皆從不拖沓,斷案、辦事公正廉明。彰明縣大盜陳鐵牛為害鄉民已久,人皆恐懼,他下令拘捕歸案,處以極刑。民間賭博流行,他囑吏查禁,凡聚賭者皆苛重罰,賭風遂止。中壩場為江、彰兩縣特產附子、藍能的交易市場,原由私家掌秤收錢,他執政期間,設附秤局,秤費歸公用於教育。
清光緒十一年(1885年),他倡修匡山書院並修繕太白飼,士民稱讚道:“匡山勝地也,書院盛舉也。二者得兼,實公之惠。”
光緒十五年(1889年)六月,龍安江河發大水,江、彰、平、北四縣受災,沿江兩岸田廬漂沒。水退次日,他即撥發部分公儲並捐出自己的一些私財賑濟災民。這年冬季,他督修江油縣城武都鎮東北二堤,至今仍遺惠於民。他勸學興農,賑災濟民及從政清、慎、勤等,咸為世人所稱頌。離任后,江、彰兩縣紳民建蔣公德政坊,撰文勒石以記其德政,原建於青蓮鄉五家坡下江綿道旁,今移置城區太白公園昌明河畔。
光緒十六年(1890年),蔣德鈞30歲出任四川龍安知府。在任時勸農桑、修水利、肅姦宄、懲貪官,政聲卓著。光緒十九年(1893年),蔣因父喪返湘。
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8月,陳寶箴創設礦務總局,阜湘及沅豐兩公司應運而生,阜湘公司開採湘省中路南路礦產,沅豐則開採西路,候選道蔣德鈞以經理身份參與阜湘公司經營。1903年,趙爾巽接任湖南巡撫后,將兩公司合併為湖南礦務總公司,蔣德鈞為南路經理,他還在湘鄉豹子坑開辦了南路煤礦公司,採煤煉焦,礦工有1200餘人。
光緒二十二年(1896年)1月,清政府計劃修建粵漢鐵路,原議是由廣東經江西至湖北。為了爭取鐵路能經過湖南而至湖北,蔣德鈞又和熊希齡一起,到湖北進謁張之洞,力爭張之洞及主持修築粵漢鐵路的盛宣懷同意將粵漢鐵路“折而入湘”;最終說服張之洞、盛宣懷,同意粵漢鐵路經由湖南。
光緒二十二年(1896年)4月,蔣德鈞與熊希齡等人不顧守舊分子的非議,具銜遞交了《上湖廣總督請辦湖南內河輪船公呈》,得到批准。
光緒二十三年(1897年)8月,湖南、湖北兩省通過了《鄂湘善後輪船局合辦章程》,蔣德鈞被推舉為總董之一,主持南局集股、用人、備料等事宜。9月,火輪試航長沙至湘潭、長沙至常德、長沙至岳州等航線取得成功,1898年4月28日正式開航,當時湘潭的碼頭設在十二總。
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蔣德鈞與譚嗣同唐才常、熊希齡、陳三立等人共同創辦《湘報》,並擔任八名董事之一。《湘報》宣傳“愛國之理”、“救亡之法”,倡導變法維新,介紹西方資產階級政治改革的歷史和社會學說,與封建頑固勢力展開針鋒相對的鬥爭。戊戌變法失敗后,《湘報》被迫停刊。
雖然湖南維新派諸項新政蔣德鈞都積極參與,且貢獻頗多,但戊戌變法失敗后,他並沒有遭厄運。之所以如此,是因為他只干實事,不參與新思想的論爭,因此得以脫難。在這一點上,蔣德鈞與譚嗣同、唐常才等激進派是不同的,他屬於維新派中的溫和派。
光緒二十八年(1902年),阜湘礦務總公司(即湖南煉礦總公司)成立,蔣德鈞為紳董之一。
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他積極參與了收回粵漢鐵路築路權的運動。
辛亥革命后,袁世凱命其督辦湖南團練,蔣以年逾6旬為由,堅持不就,而將精力、資金投於辦學和礦務公司。
1918年,湖南政局動蕩,蔣受熊希齡之邀,結束湘省礦務,舉家遷往北京,不談國事,不與政界人物往來。
1932年返回湖南湘鄉故里。
1937年病逝,享年86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