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體育局
青島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之一
(一)擬訂全市體育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負責推動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進體育公共服務和體育體制改革。
(三)統籌規劃全市競技體育發展,確定體育運動項目設置和重點布局;指導協調體育訓練和體育競賽,指導運動隊伍建設;組織和承辦國內外重大體育賽事;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
(四)擬訂全市體育產業發展規劃、政策;規範體育服務管理,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負責體育彩票銷售管理工作。
(五)統籌規劃全市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
(六)指導體育宣傳、科研、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監督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組織開展體育領域科技研究和成果推廣。
(七)指導、管理體育外事有關工作,開展國際間以及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體育交流與合作。
(八)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根據上述職責,市體育局設5個職能處室:
(一)辦公室
擬訂全市體育工作發展規劃,負責綜合性文稿起草工作;組織協調大型活動和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應急管理、信息宣傳、政務公開、督察督辦、提案和議案辦復、對外聯絡和接待等行政後勤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監督指導局直屬單位財務管理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目標績效考核工作,牽頭實施對直屬單位目標績效考核工作;協調重大體育活動的宣傳工作。
(二)組織人事處
擬訂全市體育人才發展規劃草案;負責局黨委的具體事務;協調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的建設、幹部隊伍建設、精神文明建設,負責組織人事、機構編製、教育培訓等工作;承辦出國人員政審等事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協調運動員的社會保障工作。
(三)群眾體育處
擬訂全市群眾體育工作發展規劃草案;組織實施全民健身計劃,推動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務和管理體系,指導和推動群眾性體育活動;組織實施社會體育指導員培訓,指導開展國民體質監測工作,實施國家體育鍛煉標準;指導、協調全民健身設施建設,承擔全民健身設施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全市體育傳統項目學校建設;指導全市中小學生運動會工作;指導監督青少年體育鍛煉標準的實施;參與協調關心下一代、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軍警民共建等工作。
(四)訓練競賽處
擬訂全市競技體育發展規劃草案,擬訂全市競技運動項目設置和布局方案;組織實施我市體育運動團(隊)參加國內外重大體育比賽的備戰和參賽工作;組織協調全市綜合性運動會的競賽工作;指導全市體育教練員、裁判員的管理和培訓工作;指導市優秀(專業)運動隊的訓練、競賽和隊伍建設;指導全市各級各類體育運動學校建設工作;指導開展全市青少年業餘訓練;組織、協調、監督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指導全市體育科研,組織體育科研成果的審查、鑒定和推廣工作。
(五)體育產業處(掛行政審批辦公室牌子)
擬訂全市體育事業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及體育產業發展規劃草案和產業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規範體育服務管理,實施體育標準化建設的具體工作;負責體育產業統計工作;指導協調公共體育場館建設,指導機關、直屬單位基礎設施建設;指導體育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的開發利用;指導、協調直屬單位經營活動;指導體育彩票銷售管理工作;依法管理體育市場;統一承擔本部門行政許可和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辦理工作。
按規定設置紀委(掛監察室牌子)、機關黨總支、工會和團委。
青島市體育局
市體育局機關行政編製31名,工勤人員編製4名。其中:書記、局長1名,副書記1名,副局長3名,紀委書記兼監察室主任1名;正處級領導職數9名(含紀委副書記兼監察室副主任、機關黨總支專職副書記、工會主席、團委書記各1名),副處級領導職數2名。
車景華,局長
主持體育局全面工作,主管幹部、財務工作,分管辦公室
李國利,副局長
負責體育產業工作,分管體育產業處
李曙光,副局長
負責群眾體育、體育總會工作,分管群眾體育處、體育總會辦公室
宮成力,副局長
負責訓練競賽工作,分管訓練競賽處
耿聯軍,紀委書記
負責紀檢監察、機關建設、科學發展綜合考核工作,分管監察室、機關黨總支、行政審批大廳
趙秀雲,副巡視員
負責組織人事工作,分管組織人事處
劉諭,青島市帆船運動管理中心主任(副局級)
王平,副巡視員
張祖淵,副巡視員
左永平,副巡視員
2020年12月,體育總局發布了《關於表彰2020年全國體育事業突出貢獻集體和個人的決定》,山東省青島市體育局入選2020年全國體育事業突出貢獻獎(集體)名單(賽事活動)。
2021年9月,被授予全國“節約型機關”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