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血饅頭
人血饅頭
中醫對於人血入葯在明代就已經逐步停止(之前雖然有用人血入葯,但並非是殺人用人血饅頭入葯,人血饅頭是迷信的產物),尤其是《本草綱目》刊行后,李時珍明確反對用人血或人體器官入葯的觀點受到中醫界的廣泛認同,所以此後基本已經沒有醫生用人血入葯,只是局部地區還有不通醫理的人或庸醫迷信用人血治療肺結核等疾病。
現實中也有迷信的認為人血饅頭可以治肺病的案例。但不是向劊子手買蘸過人血的饅頭,而是殘殺嬰兒用其煲湯治病。
有恐怖小說恐怖音像(如紅饅頭、綠饅頭)含有此類字眼。
魯迅的文章《葯》其中有對 人血饅頭主要的講述,主要是為了表達當時特定的歷史背景下,人們的愚昧無知和封建迷信。
袁枚(清)《子不語》中“還我血”篇記載:“楊竟負約,又記人血蘸饅頭可醫瘵疾,遂如法取血。”瘵疾即為癆病,肺結核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