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銀市旅遊局

白銀市旅遊局

(二)統籌協調全市旅遊產業發展;制定全市旅遊產業發展總體規劃;綜合協調全市旅遊資源的規劃和開發;指導市內重點旅遊區域、旅遊目的地和旅遊線路的規劃開發;引導全市旅遊業社會投資;負責全市旅遊統計工作。 (三)制定全市國內旅遊、入境旅遊和出境旅遊的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組織全市旅遊整體形象宣傳和重大促銷活動;指導全市旅遊產品開發。 (五)負責全市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指導旅遊應急救援。

機構簡介


根據《甘肅省委辦公廳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白銀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省委辦發〔2009〕106號)和《白銀市委白銀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白銀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市委發〔2010〕10號)精神,設立白銀市旅遊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上關於旅遊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旅遊業地方性法規及規範性文件並監督實施。
(二)統籌協調全市旅遊產業發展;制定全市旅遊產業發展總體規劃;綜合協調全市旅遊資源的規劃和開發;指導市內重點旅遊區域、旅遊目的地和旅遊線路的規劃開發;引導全市旅遊業社會投資;負責全市旅遊統計工作。
(三)制定全市國內旅遊、入境旅遊和出境旅遊的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組織全市旅遊整體形象宣傳和重大促銷活動;指導全市旅遊產品開發。
(四)承擔規範全市旅遊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服務質量、維護旅遊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的責任;依法申報出境旅遊業務、審核申報經營國內和入境旅遊業務的旅行社;指導全市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指導行業組織的業務工作。
(五)負責全市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指導旅遊應急救援。協調和指導全市假日旅遊和紅色旅遊工作;監測全市旅遊經濟運行;承擔全市特種旅遊的相關工作。
(六)推動全市旅遊國際交流與合作,承擔與國際旅遊組織合作的有關事務;按規定承擔全市居民赴港澳台旅遊的有關事務。
(七)組織、指導全市旅遊行業教育培訓工作,貫徹國家旅遊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標準和等級標準並組織實施。
(八)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白銀市旅遊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局內政務協調和重要事項督辦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局內後勤、財務、總務、財產、車輛、安全等工作;承擔保密、政務宣傳、政務信息等工作;負責局內機構編製、人事管理工作;負責人大建議、政協提案和信訪工作;負責局內資產的管理與監督工作;承擔旅遊協會秘書處日常工作;負責協調全市旅遊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及全市旅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相關工作。
(二)規劃發展科
承擔全市旅遊業發展研究課題和重大問題調查研究工作;承擔全市旅遊行業法制建設以及有關地方性法規(草案)、規範性文件及地方標準的調研起草工作;負責旅遊法規、規章的執法監督檢查工作;負責組織編製全市旅遊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承擔全市旅遊資源的普查、規劃、開發和相關保護工作;負責旅遊規劃設計單位的推薦申報及資質認定;負責全市旅遊統計;組織全市國家A級景區的評定工作;承擔行政複議工作;負責全市工農業旅遊工作和紅色旅遊工作。
(三)宣傳推廣科
負責全市旅遊宣傳推廣工作;組織開展市內重點旅遊區域、旅遊目的地和旅遊線路的宣傳推廣工作;負責全市旅遊形象宣傳;組織國內旅遊交易會等旅遊促銷活動;負責組織、指導全市各項旅遊節會活動;負責市內旅遊區域合作;負責組織境外旅遊交易會和對外旅遊宣傳促銷活動;按規定承擔我市居民赴港澳台旅遊的有關事務;辦理因公出境人員的相關手續。
(四)行業管理科
貫徹實施旅遊行業法規、行業標準和服務規範;承擔市內旅行社、導遊人員、旅遊星級飯店的行業管理和服務質量監督管理;承擔國家A級旅遊景區服務質量監督管理工作;引導企業自主經營,指導全市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指導行業組織的業務工作;承擔全市特種旅遊的相關工作;協調和指導全市假日旅遊工作;承擔全市旅遊安全綜合協調和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旅遊應急、救援和保險工作。
(五)產業科
擬訂全市旅遊投資項目與計劃,指導市內重點旅遊區域、旅遊目的地和旅遊線路的開發;負責全市旅遊發展基金和旅遊專項資金的審核、申報及管理工作;負責重點旅遊項目的招商引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