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市河東區工作委員會

三亞市河東區工作委員會

(二)領導指導職能。領導指導各基層事業單位居民委員會的工作。

主要職責


(一)管理職能。在本區域內行使市政府賦予的管理職能,包括市政管理、經濟管理、社會勞力管理、計劃生育管理、科技文化教育衛生事業管理、社會治安管理和民政福利事業管理等。
主要任務:宣傳、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執行市委、市政府的決定和命令;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基層政權建設和居委會組織建設;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搞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做好本區違法青少年幫教工作;管理本轄區的經濟、教育、文化、衛生、青年、婦女、民政、公安、民族事務、計劃生育工作;組織管理並搞好街道集體經濟、個體經濟,積極發展第三產業;配合市有關部門搞好市政建設和本轄區範圍居民、集體建房的報建審查、房屋規劃等工作,協同環衛部門做好市容市貌整治工作,協調條條塊塊單位與區之間的關係;領導和指導區居委會下屬事業單位工作;向市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見和要求,處理群眾來信來訪工作;做好民政福利工作;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服務職能。在轄區內為機關、事業、企業單位的工作及生產提供服務,為轄區內的居民提供綜合性服務,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四)協調職能。協調本轄區內的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作關係,協調上級業務部門駐本轄區工作部門的關係。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工委、管委行政事務、文秘、公文收發、文件資料存檔保管;承辦會務和組織幹部職工政治理論學習;撰寫工作計劃、總結、報告;負責宣傳、統戰、政法、工會、青年、婦女、精神文明、關心下一代等工作;負責上傳下達工作;負責區機關幹部職工生活福利、財務工作及工委、管委的房屋、財產、車輛的管理和機關環境衛生、綠化等工作;協調各科室工作;負責接待群眾來訪和處理來信工作。
組織人事辦公室
根據黨的組織路線和工委的決議,調查研究本區組織人事工作方面的情況,提出貫徹黨的組織人事路線的具體措施,並負責組織實施;檢查、督促所屬黨支部執行民主集中制、堅持集體領導和組織生活;負責區機關、下屬居委會、企業、學校幹部人事工作的管理;負責對幹部的考察了解、黨員教育和管理以及發展新黨員工作;負責黨員和幹部統計工作。
紀檢監察室
監督檢查所屬基層單位黨員幹部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和貫徹黨內法規的情況,抓黨風廉政建設;對違犯黨紀的黨組和黨員進行調查,並提出處理意見;受理、有關違反黨紀政紀的信件和案件,並提出處理意見;負責政務和財務公開工作。
城區管理科
負責做好河東區城建管理工作。編製河東區市政建設及環境資源開發利用規劃,並負責組織檢查實施;協助市規劃和城建部門指導和組織河東區小區開發及各居民點房屋規劃和建設工作,做好市政公用事業、道路、交通、園林綠化、城市住宅的管理工作和國土管理;做好市容市貌整治工作,負責轄區內風景點及環境資源的保護工作,負責轄區內的環境衛生管理工作,負責區內環境衛生隊伍及各居委會衛生管理監察隊伍人員職業道德教育、業務素質培訓工作,負責轄區食品衛生及除“四害”工作。
社會事務科
負責河東區文化、教育、體育、科技、醫療衛生、司法、社會福利、民族宗教、民政、扶貧、綜合統計、社會養老保險等方面的工作。配合各科室對基層黨員幹部和居民進行實用技術和業務培訓,提高基層幹部和居民的業務水平和技術技能。
經濟發展科
負責制定河東區經濟發展規劃和指導各居委會制定經濟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對河東區農、林、牧、漁、水利、工業、經貿、經營管理、經濟統計、經濟計劃、安全生產、金融、稅務等工作的實施管理;負責招商引資工作;負責對本區經濟管理人員的培訓;負責本區經濟和產業發展狀況調查,檢查各項經濟指標和項目的落實情況。
計劃生育辦公室
負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計劃生育方針、政策和法規法令;編製本轄區人口發展的長遠規劃和年度計劃,並負責檢查落實;落實計劃生育節育措施,對流動人員計劃生育工作進行管理;組織培訓專職兼職計劃生育隊伍人員,提高其政策水平和工作效率。
武裝部
負責民辦預備役、徵兵和戰時兵員動員工作,組織民兵開展“富島強兵”活動和“兩個文明”建設活動;負責指導各居委會民兵隊伍組織建設、軍事訓練、武裝保管、預備役登記統計等工作,組織民兵參加各項活動,抓好民兵隊伍培訓,提高思想業務素質,協助有關部門抓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人員編製


中共三亞市河東區工委、河東區管理委員會行政編製46名。其中:工委、管委領導職數6名;科級領導職數11名;機關工勤人員財政撥款事業編製4名,非領導職 數按國家公務員有關規定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