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鶴

昆明理工大學法學院教授

張鶴,女,1959年生,教授,清華大學法學博士,昆明理工大學法學院民商法與經濟法研究中心教授,現為昆明理工大學法學院碩士生導師,兼任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理事。

學術成就


主要課題

1.主持雲南省教育廳科學研究基金項目,名稱《物權法的地役權問題研究》。
2.主持昆明理工大學校基金項目,《地役權之功能研究》。
3.參與:
1)國家社科基金項目一項,名稱《西北少數民族地區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環境資源開發與保護》。
2)國家科技部課題一項,名稱《我國地理標誌產品保護制度與立法研究》。
3)清華大學校基金一項,名稱《可再生能源法律制度創新研究》。

教材和譯著

1.主編:《工程造價管理相關法規》,雲南科技出版社。
2.參編:《民法學》,21世紀全國普通高校法學系列教材,清華大學出版社出版。
3.審校法律譯編:《國外可再生能源法律譯編》,人民法院出版社。

學術論文

1.“我國物權法定原則與地役權:宏觀法定與微觀意定之融合”,載《法學雜誌》。
2.“地役權與相鄰關係適用範圍界分之思考”,載《雲南大學學報(法學版)》。
3.“論相鄰建築物間之利用關係的地役權調整”,載《法學雜誌》。
4.“我國股份公司控制股東義務構建的必要性及其法理基礎”,載於《雲南大學學報(法學版)》。
5.“讓與擔保的物權法空間”,載《河北法學》。
6.“論地役權的時效取得”,載《法律科學》。
7.“土地法立法價值淺論”,載《法商研究》。
8.“善意取得客體新論”,載《法商研究》。
9.“高等職業教育‘專接本’教學銜接中的問題及對策”,載《河南職業技術師範學院學報》。

個人榮譽


2009年獲雲南省政府第十二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獎
2009年獲評為昆明理工大學“紅雲園丁獎”優秀教師
2008年獲雲南省政府第十一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三等獎
2007年獲中國教育工會昆明理工大學委員會“先進女職工”稱號
雲南省政府第十一屆(2006年度)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三等獎。
清華大學法學院“明理獎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