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事業

建設工程類術語

水利事業是一個建設工程類術語,讀音shuǐ lì shì yè,意思是對水力資源的開發和防止水災。也通稱為“水利”。即“水利工程”、“水利建設”。

基本解釋


1、[water conservancy]∶對水力資源的開發和防止水災。也通稱為“水利”。
2、[irrigation works]∶即“水利工程”、“水利建設”

詳細解釋

1、利用水力資源和防止水害。
《呂氏春秋·慎人》:“掘地財,取水利。”高誘 註:“水利,濯灌。”《史記·河渠書》:“自是之後,用事者爭言水利。”宋 葉適 《法度總論三·監司》:“提舉司則督責茶鹽,用法苛慘;至常平義倉、水利農田則置而不顧。”清 昭槤 《嘯亭續錄·王文肅》:“﹝王安國﹞喜講水利,屢任河員,卒以河決罷官。”朱德 《和謝老泛舟古田水庫》:“四級梯田多發電,層堤水利用無餘。”
2、指興修水利帶來的利益。
《史記·滑稽列傳》:“西門豹即發民鑿十二渠,引河水灌民田,田皆溉……至今皆得水利,民人以給足富。”
3、水利工程在宏觀上也被稱作水利事業,隸屬於水利事業的範疇。
宋 高承 《事物紀原·利源調度·水利》:“《沿革》曰:‘井田廢,溝澮堙,水利所以作也。本起於 魏 李悝。’”《明史·太祖紀三》:“乙亥,遣國子監分行天下,督吏民修水利。”《清史稿·河渠志四》:“近年水旱為災,民生重困,皆因水利失修,致誤農工。”丁玲 《田保霖》:“修水利的農民一天一天地加多,外縣外鄉的人都到這裡來,楊家畔就打了二十多個窯等他們來住。”
4、水路之便。
北魏 酈道元 《水經注·葉榆河》:“愚以行兵,此道最便,蓋承籍水利,用為神捷也。”

基本概念


水利一詞最早見於戰國末期問世的《呂氏春秋》中的《孝行覽·慎人》篇,但它所講的"取水利"系指捕魚之利。
約公元前104~前91年, 西漢史學家司馬遷寫成《史記》,其中的《河渠書》(見《史記·河渠書》)是中國第一部水利通史。該書記述了從禹治水漢武帝黃河瓠子堵口這一歷史時期內一系列治河防洪、開渠通航和引水灌溉的史實之後,感嘆道:"甚哉水之為利害也",並指出"自是之後,用事者爭言水利"。從此,水利一詞就具有防洪、灌溉、航運等除害興利的含義。
現代由於社會經濟技術不斷發展, 水利的內涵也在不斷充實擴大。1933年,中國水利工程學會第三屆年會的決議中就曾明確指出:"水利範圍應包括防洪、排水、灌溉、水力、水道、給水、污渠、港工八種工程在內。"其中的"水力"指水能利用 ,"污渠"指城鎮排水。進入20世紀後半葉,水利中又增加了水土保持、水資源保護、環境水利和水利漁業等新內容,水利的含義更加廣泛。
因此,水利事業就是:人類社會為了生存和發展的需要,採取各種措施,對自然界的水和水域進行控制和調配,以防治水旱災害,開發利用和保護水資源。研究這類活動及其對象的技術理論和方法的知識體系稱水利科學。用於控制和調配自然界的地表水和地下水,以達到除害興利目的而修建的工程稱水利工程。從事這一系列活動的統籌和安排,統稱為水利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