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舉
古代官職
提舉拼音是tí jǔ,漢語辭彙,有提拔、薦舉等含義。又為古代官名,即某事或某地“主管”,如“提舉常平”等。
《陳書·徐陵傳》:“陵 以 梁 末以來,選授多失其所,於是提舉綱維,綜覈名實。”
唐 白居易 《姚侍御見過戲贈》詩:“東台御史多提舉,莫按金章系布裘。”
宋 蘇軾 《上神宗皇帝書》:“臣頃在 陝西,見刺義勇提舉諸縣。”清 葉廷琯 《吹網錄·石林公曆官年月》:“以龍圖閣學知 汝州,尋免,提舉 洞霄。”范文瀾蔡美彪 等《中國通史》第四編第一章第四節:“蔡京 入相,依仿三司條例司舊例,設置‘講議司’制定法令制度,由他親自提舉。”
原意是“管理”。宋代以後設主管專門事務的職官,即以“提舉”命名。有“提舉常平”、“提舉市舶”、“提舉學事”(宋)、“醫學提舉”(元)、“寶鈔提舉”(元、明)、“鹽課提舉”(元、明、清)等官號,其官署稱“司”。宋代另有“提舉宮觀”之名,為安置老病無能的大臣及高級冗官閑員而設,坐食俸祿而不管事,稱為“祠祿之官”。
劉伯溫為官元朝時,曾出任浙江提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