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能力評估師

老年人自我照料能力評估的人員

老年人能力評估師是以老年服務需求為主,進行老年人自我照料能力方面的職業化1評估人員。

2020年7月6日,人社部聯合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統計局發布9個新職業,包括老年人能力評估師。

2021年2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頒布老年人能力評估師國家職業技能標準

產生背景


2013年,民政部制定了《關於推進養老服務評估工作的指導意見》,從建立評估組織模式、完善評估指標體系和評估流程、探索評估結果綜合利用機制和養老評估監督機制等方面作出規定,科學判斷老年人服務需求類型、照料護理等級等,以合理配置養老服務資源。2020年8月,民政部通過新修訂的《養老機構管理辦法》,完善養老機構承擔法律責任的行為方式,將“未建立入院評估制度或未按照規定開展評估活動”等行為增加為應當予以處罰的情形。
相關報告預測,中國將在2022年左右由老齡化社會進入老齡社會,屆時65歲及以上人口將佔總人口的14%以上。

發展歷程


2020年7月6日,人社部聯合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統計局向社會發布了“老年人能力評估師”等在內的9個新職業。
2020年12月29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有關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組織制定了老年人能力評估師等11個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現予頒布施行。原相應國家職業技能標準同時廢止。

重要意義


1.指導養老服務機構科學地制定照護服務計劃,為老年人提供個體桉化,差異化的養老服務;
2.吸引更多的入住者。從每位老年人的個體需求出發,合理配置符合老年人能力的生活服務人員,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服務;
3.為處理與老年人及其家屬間因服務項目引起的收費糾紛等問題提供依據。
依據《老年人能力評估標準》(MZ-T001-2013)為基本依據,規定了老年人能力評估的評估對象、評估指標、評估實施及評估結果,來擬定實施技術細則。

職業現狀


目前全國各地的老年人能力評估師大致分為專職和兼職兩種,專職指第三方老年人評估機構,兼職則指由養老機構從業人員擔任評估師,兩種類型的評估從業者人數在10萬人以上。常見的評估方式分為三類:第三方評估、養老機構評估后再由相關部門抽查或普查、養老機構獨立評估。

證書樣本


老年人能力評估師證書由中國管理科學研究院教育標準化研究所頒發,分為職業技能證書和結業證書
老年人能力評估師證書樣本 2張
老年人能力評估師證書樣本
老年人能力評估師 2張
老年人能力評估師

工作任務


1.採集、記錄老年人的基本信息和健康狀況。
2.評估老年人日常生活活動能力。
3.測量與評估老年人認知能力、精神狀態、感知覺與溝通能力、社會參與能力。
4.依據測量與評估結果,確定老年人的能力等級。
5.出具老年人能力綜合評估報告。
6.為老年人能力恢復提出建議。

政策依據


(1)《老年人能力評估》標準(MZ/T039-2013)民政部2013年頒發。
(2)《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35號)。
(3)《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2015】2號)。
(4)《養老機構服務質量規範》(GB/T35796-2017)2017年發。
(5)《“十三五”國家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體系建設規劃的通知》(國發【2017】13號)。

就業前景


首先,加強養老服務評估人員的專業建設。老年人能力評估師缺口較大,人才隊伍建設急需提速。
其次,相關部門應儘快開展職業技能認定工作。儘管“老年人能力評估師”已被確定為職業,但所謂“持證上崗”的“證”並未統一,一些行業協會、養老機構、培訓學校等主體都有自己的培訓和考核方式。
再次,要建立和完善科學化、規範化、人性化的老年人能力和需求評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