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職業技能標準
國家職業技能標準
國家職業技能標準是在職業分類的基礎上,根據職業活動內容,對從業人員的理論知識和技能要求提出的綜合性水平規定。它是開展職業教育培訓和人才技能鑒定評價的基本依據。
2021年2月,連鎖經營管理師等13個國家職業技能標準頒布。
截至2015年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先後頒布946個國家職業技能標準。
2020年1月31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頒布中式烹調師等26個國家職業技能標準。根據《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編製技術規程(2018年版)》要求,每個國家職業技能標準均須經過立項、開發、審定、頒布共4個階段13個環節的工作流程,其中僅審定階段就包括預審、初審、徵求意見、修改、終審等5個環節,以確保標準編製質量。目前,除中式烹調師等26個國家職業技能標準外,另有25個標準也完成了立項、開發、審定工作,擬由人社部會同有關部門聯合頒布。上述標準頒布之日起,原相應國家職業技能標準同時廢止。
2021年2月,連鎖經營管理師等13個國家職業技能標準頒布。其中,城市軌道交通服務員、船閘及升船機運管員2個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與交通運輸部聯合頒布。這批新頒布的國家職業技能標準涉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2015年版)》中第三大類“辦事人員和有關人員”、第四大類“社會生產服務和生活服務人員”和第六大類“生產製造及有關人員”等三大類多個職業。此批頒布的13個國家職業技能標準中,行政辦事員(政務服務綜合窗口辦事員)、連鎖經營管理師、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勞務派遣管理員)、電子競技員、老年人能力評估師、城市軌道交通服務員、船閘及升船機運管員7個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系首次頒布;家用電器產品維修工、家用電子產品維修工、氧化鋁製取工、鋁電解工、金屬擠壓工、鑄軋工6個國家職業技能標準是對原相應職業技能標準的修訂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