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份
董份
董份(1510年-1595年),字用均,號潯陽山人,又號泌園,浙江烏程縣(今湖州)人。明嘉靖十六年(1537年)舉鄉薦,二十年(1541年)進士,改庶吉士,授翰林院編修,參與纂修會典。轉右春坊右中允,管國子司業事,世宗齋居西宮時,親點為翰林學士,得乘騎出入宮廷之中,齋醮儀上“天神”表文多出其手。
不久,加太常少卿,賜一品服。又晉禮部右侍郎,賜飛魚服,領從二品俸。轉任吏部左侍郎兼翰林學士,掌詹事府事。修《奉天大志》時,任副總裁,四十一年得賜蟒服。嘉靖二十三年(1544)及三十二年,董份曾兩次任會試同考官。三十五年典武會試,三十七年主試北闈,三十八年充會試同考,總裁南宮,賜有“東觀總裁”印章,加工部尚書,仍管吏部左侍郎。升禮部尚書,兼翰林學士。
嘉靖四十四年(1565)六月十三日,給事中歐陽一敬劾其黨嚴嵩,接受嚴世蕃賄賂,為之營解,詔黜為民。與唐樞、蔣瑤一起,仿宋“耆英洛社”,辦“逸老堂”。創義田,築義宅、義塾,又建義倉。病卒,遺命“毋書吾故官,以白布三尺題曰‘耐辱主人’”。
董份為人貪險,在官攀附權貴,居鄉廣占田地,蓄積財貨,“富冠三吳,田連蘇湖諸邑,殆千百頃。有質舍百餘處,各以大商主之,歲得利息數百萬。家畜僮僕不下千人,大航三百餘艘”。“有質舍百餘處”。他還利用部分家財放私債,集地租剝削與高利貸剝削於一身,其家在烏程、烏江佔有數萬畝土地(劉秋根《明清高利貸資本》),是浙江南潯屈指可數的鄉宦。
萬曆二十二年,董份之孫董嗣成提出懲戒家奴,弄清土地糾紛是非,允許民戶回贖,價不足者將予以補足。董嗣成言行一出,立即引起湖州民眾抗議。浙江烏程縣,有退休歸家的尚書董份、祭酒范應期,他們橫行不法,民怨極大,遮上訴狀者千人。右副都御史浙江巡撫王汝訓和巡按御史南昌彭應參未經細緻查實,即與烏程知縣張應望將范應期拘捕。祭酒范應期不堪所辱,自縊而死,終年68歲。后其妻吳氏赴京訴冤。帝怒,命將彭應參、張應望下獄。謫張應望戍煙瘴之地,王汝訓、彭應參俱削籍為民,連舉薦王汝訓、彭應參的吏部尚書孫丕揚和都御史衷貞吉都受到牽連。
蘇州府推官袁可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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