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批函
請批函
請批函具有以下三個方面的特點:
1.時效性
請批函較強的時效性表現在,針對本機關、單位或團體當前工作中出現的不能自行做主解決的具體事項向有關主管機關請批,待主要機關做出及時答覆之後能迅速付諸實施。
2.單一性
請批事項具有單一性,即一函一事。請批函的單一性,一是體現對該事項的重視,二是方便行文對象及時準確地了解函件的中心意圖,及時做出批複。
3.平等性
請批函的發文機關與收文機關不相隸屬,但是發文機關要想實施一些具體工作還是需要收文機關批准的。這種情況下,請批函必須體現出一種平等溝通的態度,不能過於謙卑。
請批函的行文對象是寫作機關的“不相隸屬的機關”,即在行政或組織上,發文機關與收文機關沒有領導與被領導的關係。當二者發生了工作聯繫,出現了涉及工作的某方面的事務,其中有些事務不是本機關、單位或團體就有決定權的,所以不同系統中的各個部門需要使用函來溝通。比如某一個職業技術學校需要新建一個職業技能鑒定所,這時教育系統本身沒有這方面職權,就需要發請批函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請求批示。所以說請批函的行文對象比較廣泛,只要是不相隸屬的機關之間發生工作聯繫,就有可能用到。這也是請批函廣泛性的體現。
雖然請批函行文對象廣泛,但只要做到語言清楚、主題鮮明,把請批事項敘述清楚,保證行文對象能清楚正確地理解自己的意思,從而及時做出批複即可。
(一)結構要素
1.標題:一是由發文機關名稱、事由、文種構成,如“×××省教育廳關於轉請審批××大學學生公寓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函”;二是由事由、文種構成,如“關於同意××××的函”。
2.主送機關:規範地標明主送機關的全稱或者規範化簡稱。
3.正文:請求函(發函)的正文:
開頭部分,說明制發請求函的緣由、根據、目的等,常用“現將有關情況說明如下”引入下文。
主體部分,說明請求對方批准的具體事項。如有必要,可考慮提出自身對需要審批事項的打算、初步意見或詳細預案、方案,有多種預案時應說明自身所傾向的意見等,為審批單位提供一些可資參考的意見,這樣有助於提高答覆審批的效率。
結尾部分,再次向對方提出希望或請求,明確行文目的,如用“以上事項,請予批准”、“請即復函”、“請予批准為盼”等結尾語詞收束全文。
審批函(復函)的正文:
開頭部分,規範地引用來函的成文日期、標題以及發文字型大小,便於受文者查閱與處理相關公文,如:“你公司《關於×××××××××的函》(×××[200×]××號)收悉……”常用“現就有關問題函復如下”、“現答覆如下”等過渡語句轉入下一部分內容。
主體部分,具體答覆審批事項,例如明確說明審批的依據、程序,寫明具體要求,明確是否同意來函報批的事項,需要注意哪些問題等。如果不同意或者部分同意來函請求的事項,則要盡量說明緣由,以便受文機關理解。如果答覆內容較多,為了條理清晰,可分條列項予以說明。
結尾部分,常使用“特此函復”、“此復”等結尾詞結束全文,如分條列項予以答覆的,則可自然收束,不需結尾部分。
4.發文機關。
5.成文日期。
(二)撰寫要求
1.正確使用文種。請批函是向不相隸屬的機關行文,請求或回復需要批准的事項,文種應使用“函”,而不應使用“請示”或“批複”。一些發文機關認為用“請示”比用“函”更能表示自己的謙虛與對對方的尊重,有利於所請求的事項得到批准,這種認識是不對的。同時,也要防止該用“復函”時用“批複”的現象發生。
2.堅持一函一事。請批函要避免一函中夾雜需要幾個部門辦理的多個事項,這樣會使公文因輾轉傳遞而延誤辦文時間,降低公文處理的效率。請批函的事項要明確,行文要簡練,要直陳事項,不講套話、空話、假話,內容要具有針對性。
3.用語得體、規範。語言要鄭重、平實,體現出平等、禮貌和對對方的尊重。既不應使用命令式語言,也不應過於委婉或採用祈求式語氣。
請批函是不相隸屬的機關之間就相關工作事項請求批複的文件,語體特點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請示性
無論是請求批准還是請求回復函,行文要注意語氣的平實、態度的懇切,但要不卑不亢,不能語氣生硬,或者有諸多客套,更不能低聲下氣。
2.程式化
請批函雖然形式靈活,但是在公文長期的寫作實踐中已經形成了相對固定的框架結構。無論是標題用語、文首用語還是結束用語都帶有模式化的色彩。
3.明確簡約
請批函要特別注意語言的明確和簡約。清楚明白地闡述工作中需要解決的問題、請批的主題即可,以便行文對象抓住請批重點,及時做出批複。
請批函用語重在清楚明白地闡述請批事項,明確表達請求指示的態度。因此,遣詞造句方面重在表達請求批准的語氣和清楚直接的請示目的。
在開頭語中,重點使用表達行文目的、依據或者原因的詞語。比如“為了”、“關於”、“由於”、“對於”等,使目的表達明確、理由充分。特別是要寫清楚自己工作中的現狀,使行文對象明白自己的困難所在,以及批准所請求事項的必要性。
在句子使用上要多使用短句。使用長句時切忌結構不完整,表達不清楚。請批函是很講求時效性的,所以文辭不能過於繁冗,力求簡潔明了。此外,不要使用生僻字和不常用的詞語。
(一)適用範圍不同
《辦法》和《條例》都規定了函和請示的適用範圍,它們有著嚴格的區別,不能混淆二者的適用範圍。
(二)與收文者的隸屬關係不同
請批函的收文機關不屬於自己的上級機關,它常常是不相隸屬的機關單位。請示的收文機關是自己的上級機關。
(三)行文的方向不同
請批函是平行文,而請示是上行文。
(四)行文的語氣不同
請批函是不相隸屬機關單位間的行文,語言應比較得體,做到態度誠懇、語氣謙和、恭敬。請示是對上級機關行文,行文時用上行文的語氣,語氣比較懇切。
市公安局:
你局《關於調整美國公民簽證收費標準的函》(×公裝財發字(2008]4號)收悉。根據原國家計委、財政部《關於同意調整內地公安機關對外國人簽證收費標準的復函》(計價格[2003]392號)的規定,同意調整你局對美國公民來華簽證收費標準,具體如下:
一、美國公民來華簽證收費標準(編碼171010012)調整為不論次數、統一按每人130美元收取,港幣、人民幣收費標準分別為每人1010元、940元。
二、請你局持本函到市發展和改革委辦理《收費許可證》變更事宜,並使用市財政局統一印製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
三、此項收費收入管理按照財政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四、請你局按有關規定做好收費公示工作,接受發改、財政、審計等部門的監督檢查。
五、上述收費標準自2008年1月20日起執行。市發展和改革委、市財政局《關於調整美國公民簽證收費標準的函》(×發改[2007]1448號)同時廢止。
特此復函。
二00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這是一份上級主管部門對來文請批的事項審批后所作出答覆的函。市公安局無權調整外國公民簽證收費標準,如需調整應報請主管部門市發展和改革委、市財政局批准。該復函引述來函,表明態度,並說明了同意的依據——根據原國家計委、財政部《關於同意調整內地公安機關對外國人簽證收費標準的復函》的規定;之後著重從五個方面就同意事項作出具體規定和要求,使答覆內容更加明確。這是對來文請批事項審批后給予復函的常見寫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