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峁遺址
中國歷史遺跡
石峁(mǎo)遺址是中國已發現的龍山晚期到夏早期時期規模最大的城址。位於陝西省榆林市神木縣高家堡鎮石峁村的禿尾河北側山峁上,地處陝北黃土高原北部邊緣。初步判斷其文化命名為石峁類型,屬新石器時代晚期至夏代早期遺存。石峁遺址是探尋中華文明起源的窗口,可能是夏早期中國北方的中心。據專家研究有可能是黃帝的都城崑崙城。
石峁遺址是距今約4000年左右,面積約425萬平方米。這個曾經的“石城”壽命超過300年。1976年,西北大學考古系教授戴應新在山西進行考察,從山西民間聽到關於神木石峁的一些信息,於是專門到石峁考察,此後先後有來自西安和北京的考古隊對其進行了考古發掘。
2006年被公布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石峁遺址以“中國文明的前夜”入選2012年十大考古新發現和“世界十大田野考古發現”以及“二十一世紀世界重大考古發現”。2018年4月,陝西神木石峁遺址發現4000年前大型陶鷹。
2019年5月,石峁遺址被列入《中國世界文化遺產預備名單》。
2019年9月,科技人員通過對陝西石峁遺址的遺存物取樣並進行碳14年代測定,初步確定了石峁遺址核心區域——皇城台的建造年代,大約是在公元前2200年-1900年之間。
石峁遺址以“中國文明的前夜”入選2012年十大考古新發現和“世界十大田野考古發現”以及“二十一世紀世界重大考古發現”。2018年4月,陝西神木石峁遺址發現4000年前大型陶鷹。2019年5月,石峁遺址被列入《中國世界文化遺產預備名單》。
1976年就被發現的石峁遺址,經過系統調查和考古發掘,發現了石峁城址,這是一處宏大的石砌城址。
考古勘探確認了石峁遺址由“皇城台”、內城、外城三座基本完整並相對獨立的石構城址組成。調查發現,石峁石城分為外城和內城,內城牆體殘長2000米,面積約235萬平方米;外城牆體殘長2.84千米,面積約425萬平方米。其規模遠大於年代相近的良渚遺址、陶寺遺址等已知城址,成為已知史前城址中最大的一個。
“皇城台”位於內城偏西的中心部位,為一座四面包砌護坡石牆的台城,大致呈方形。內城將“皇城台”包圍其中,依山勢而建,城牆為高出地面的石砌城牆。外城系利用內城東南部牆體、向東南方向再行擴築的一道弧形石牆,絕大部分牆體高出地面,保存最好處高出現今地表亦有1米余。
城牆越溝現象將石峁城址基本閉合起來,形成了一個相對封閉的獨立空間,為探討石峁早期地貌變遷及環境提供了重要資料。
根據清理出年代特徵明顯的陶器和玉器,並結合地層關係及出土遺物,專家初步認定最早一處是“皇城台”修於龍山中期或略晚(距今4300年左右),興盛於龍山晚期,夏(距今4000年)時期毀棄,屬於中國北方地區一個超大型中心聚落。這個“石城”的壽命超過300年。
出土文物
石峁遺址外城東門影像
此次考古中發掘出6件完整的玉器,種類為玉鏟、玉璜、石雕人頭像等。這是石峁遺址考古中首次發掘出的玉器。玉器就在石牆裡,這是奇特的發現。可發掘中確實如此。出土的玉器一種是在傾斜的石牆裡面,第二種就是在倒塌的石牆堆積裡面,距離地面都比較低。
石峁遺址出土了大量玉器,尤其以現藏陝西歷史博物館的玉人頭像價值最高,是中國新石器時代遺址中發現的唯一一個以人為雕刻對象的玉器。陝西省考古研究院院長王煒林說:“上世紀70年代,就有考古人員在石峁徵集到127件玉器。其中不少被陝博收藏著。目前流失在世界各地的石峁玉器有4000件左右。”石峁玉器世界聞名,但是一直沒有“正名”。這是因為沒有在考古發掘上發現過石峁玉器,缺乏關鍵依據。
但在此次考古挖掘中,發掘出了6件完整玉器。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考古收穫。證明了石峁玉器確實存在,流散各地的石峁玉器也因此“正名”。
在2012年的挖掘中中,考古人員在外城東門還發現了壁畫的身影。考古人員在一段石牆牆根底部的地面上,發現了100餘塊成層、成片分佈的壁畫殘塊,部分壁畫還附著在晚期石牆的牆面上。這些壁畫以白灰面為底,以紅、黃、黑、橙等顏色繪出幾何形圖案,最大的一塊約30厘米見方。這是龍山時期遺址中發現壁畫數量最多的一次。幾何圖案是北方地區的一種傳統流行圖案,之前就曾發現過這類圖案。
清理人頭骨
在下層地面下發現集中埋置人頭骨的遺跡兩處,一共48個頭骨。一處位於外瓮城南北向長牆的外側;一處位於門道入口處,靠近北墩台。這兩處人頭骨擺放方式似有一定規律,但沒有明顯的挖坑放置跡象,擺放範圍外瓮城外側呈南北向橢圓形,門道入口處的遺跡略呈南北向長方形。經初步鑒定,這些頭骨以年輕女性居多,部分頭骨有明顯的砍斫痕迹,個別枕骨和下頜部位有灼燒跡象。
主持發掘的陝西省考古研究院副研究員邵晶說,在新石器時代遺址中,部落首領人物死後使用人殉已成為通行的禮俗。但以年輕女性頭蓋骨用於奠基儀式或祭祀活動,在中國境內的考古發掘中十分罕見,在陝北地區為首次發現。這兩處集中發現的頭骨可能與城牆修建時的奠基活動或祭祀活動有關。依據實驗室分析結果,這些女性的年齡在20歲左右。
2013年4月20日至11月15日,考古人員完成了對陝西省神木縣“我國史前規模最大城址”石峁遺址第二年度的主動性考古工作,發現了樊莊子祭壇、祭祀遺跡以及皇城台夯土基址、池苑遺址。樊莊子祭壇、祭祀遺跡位於石峁城址外城東南方向,距離外城城牆約300米。祭壇具層階結構,共3層。皇城台位於石峁城址內城中部偏西,歷年來發現的遺跡遺物最為豐富集中。夯土基址小板塊夯築的跡象明顯確鑿,鑽探所知的面積不小於1500平方米;池苑遺址緊接夯土基址北部,現存面積約300平方米,深逾2米。
鱷魚骨
這塊鱷魚骨板是包括陝晉中北部、內蒙古中南部在內的河套地區的首次發現,所以推斷這條鱷魚未必生長於此,極有可能來自遙遠的南方。根據史料記載,上古時代有一種鼓名叫鼉鼓,用揚子鱷的皮革製作而成,是等級的象徵。因為“鼉”便是揚子鱷的古稱,按照學界最流行的觀點,這些骨板很可能便和製作鼉鼓有關。專家推測,鱷魚骨板出現在神木石峁,可能是當時上層社會的奢侈品交流而來的。
骨殖上的紡織品
經過細緻發掘,在這具嬰兒的骨骸上發現了一些紡織物殘片。這一發現,對他們來說意義重大。北方地區因為氣候乾燥,土壤水分不夠,很少有紡織品能夠保存下來,更何況是4000多年前的紡織品,所以尤為珍貴。經初步鑒定,這些紡織物原料為薴麻類纖維,這說明北方至少4000多年前就已經懂得人工紡織,並已經開始有意種植薴麻。此外骨殖上部殘留的織物殘片,分為上下兩層,下層緊貼骨殖,經緯較為細密,上層經緯較為粗疏,說明4000多年前的石峁人已經有了內外衣之分。這一發現對於研究中國服飾的歷史,也有著重要意義,證實了“北麻南絲”這一構想的可操作性。
石砌院落
石峁遺址
在開展正式考古發掘前,石峁遺址有石雕人面像的現象已引起考古專家注意。近十年前,有學者就對石峁遺址展開考察,進而公布了一批特徵明確、造型獨特的石雕或石刻人像,數量20餘件,均為砂岩質地,大部分是人面像,也有半身或全身的石像,其中不乏高鼻深目者,推測可能與中國西北地區早期青銅時代的同類雕刻有關。
2016年8月,考古人員在石峁遺址的皇城台區域,發現了4300多年前的大型建築遺址,瓮城、廣場保存完好。建築遺址位於皇城台底部,考古人員還發現了一條用石頭砌出的通道,從皇城台底部直接通向頂部。
這可以叫“皇城大道”,它是一條通向內外城的主幹道,在通向皇城台頂部前有相對隱蔽的空間,可以增強皇城台防衛能力。
在瓮城的石牆處,考古人員發現了兩件保存完好的玉鉞。在回填的土中,還發現了製作青銅武器的石范。
專家表示,石范的發現證明在4000多年前後,石峁遺址已具備生產和鑄造簡單青銅武器的能力,對研究中國早期青銅發展史以及石峁遺址人類活動具有重要意義。
經過陝西省考古研究院和榆林文物部門持續兩年的考古發掘,神木石峁遺址的核心區域——皇城台門址揭開神秘面紗,它是目前我國確認的龍山晚期規模最大、結構最為複雜的門址結構。
石峁遺址皇城台門址是目前已知的唯一一處上下皇城台的城門遺址,主要由廣場、外瓮城、南北墩台和內瓮城等四部分構成。其中,廣場處於門址的最外面,是一個南北走向,面積超過2100平方米的平整場地,這也是目前我國確認的史前時期最大的廣場。城門的結構大體和外城門址的結構類似,兩邊有南北墩台,有內、外瓮城,還有石砌的台基、道路、護牆等。考古人員在門址範圍內出土了大量文物。
從這些遺物的年代推斷,它最初構建的年代是公元前2300年到2200年左右,也就是說石峁遺址最先的發展,皇城台應該是它最先構建的一個建築。
另外,皇城台護牆的發掘也取得了新進展,整個皇城台由石砌的牆體層層包裹,每層高3米左右,呈現出頂小底大的金字塔式結構。在坍塌的建築中還發現了一些手工業作坊遺跡,生產的主要產品是骨針和石范、環首銅刀等,這類現象表明皇城台上居住的人,除了傳統意義上說的高等級貴族之外,一些掌握手工技術的人也具有很高的社會地位,他們也可能生活、居住在皇城台上。
皇城台門址代表了一個早期王權國家享受族群裡面最高等級的規制,對於早期中國都城史的研究以及早期都城,尤其是一些城防設施和門制的規劃以及結構具有一定的開創意義。”
石雕
2017年9月5日,考古人員在對“石峁遺址”皇城台遺跡進行發掘時,發現大量製作精美的骨器。據了解,這是陝北地區首次發現的龍山時期骨器加工作坊遺存。
據統計,考古人員在30立方米土方內,發現骨針數量超過250枚,各類骨器總計逾300件。
陝西省考古研究院副研究員邵晶介紹,從採集到的製作骨針的標本來看,骨料經過了不同工序加工,展示了當時製作骨針的全過程。用石片等把骨頭切割形成細小的骨條,再經過打磨等工序加工成骨針。
據分析,製作骨針的原料來源於羊小腿趾骨,打磨骨針用的礫石是當地產的砂岩。
專家表示,此次骨器的發現表明皇城台頂部存在著制骨手工作坊,為探索皇城台頂部聚落結構和石峁城址內部功能區劃提供了重要線索。同時,還證明石峁遺址皇城台遺跡不僅是貴族的活動區域,也是當時先進工藝技術的手工作坊區。
2018年8月,陝西省考古人員在石峁核心區域發現了一個“金字塔”式的皇城台遺址和一批珍貴文物。
地處黃河之畔、農牧交錯帶的陝西神木石峁遺址,以“中國文明的前夜”入選2012年中國十大考古新發現。是目前國內所見規模最大的龍山時期至夏階段城址,以公元前2000年的三重石頭城牆和玉畫雙絕的英姿乍露,吸引著考古學家的目光。
石峁遺址為中國文明起源形成的多元性和發展過程提供了全新的研究資料。有國內專家直接用“石破天驚”來形容石峁城址的發現。石峁城址將有助於進一步了解所對應那個時代的社會形態、聚落形態演變、人地關係及遺址的功能。
石峁城址還為石峁玉器的年代、文化性質等問題的研究提供了科學背景,更對進一步了解早期的歷史文明格局具有重要意義。它的發現可能會改變人們對中國史前格局的認識。
2012年10月,經中國考古學會、國家文物局、陝西省文物局、中國社科院考古研究所、國家博物館等40餘位考古專家,對神木縣石峁遺址發掘現場聯合考察認為,石峁遺址是已發現的中國史前時期規模最大城址,對於進一步探索中華文明起源等具有重要意義,同時這一遺址規模宏大的石砌城牆與以往發現的數量龐大的石峁玉器,顯示出石峁遺址在北方文化圈中的核心地位。
經過大量考古調查、勘探和部分發掘,考古隊在遺址中發現了保存相當完整、基本可以閉合的石砌城牆及城門、角樓和疑似“馬面”等附屬設施。通過分析調查,專家初步認定石峁城址應當始建於龍山中期,延續至龍山晚期至二里頭早期階段,無疑是黃河中游地區龍山晚期至夏代早期之間的一個超大型中心聚落,是黃河腹地二里頭遺址之外一個重要遺址。
2020年9月,國家文物局公布5項重要考古成果,其中石峁遺址周邊石城聚落調查取得新進展,新發現龍山時代石城20餘座,其中府谷寨山石城21座石峁文化墓葬,形制特徵鮮明、器物組合典型、等級區分明顯,彌補了石峁遺址墓地被嚴重盜掘的缺憾,填補了石峁文化研究的空白。
2020年10月,國家文物局在京召開“考古中國”重大項目工作會,通報了寨山石城首次全面揭露的石峁文化大型墓地,彌補了石峁遺址內墓地被嚴重盜掘的重大缺憾,為豐富石峁文化和研究石峁政體提供了寶貴的墓葬考古材料。
石峁遺址
通過加強宣傳,增強當地居民文物保護意識,避免遺址進一步遭到破壞。加大對保護力度,特別是加大打擊盜掘的力度。保護好遺址是後續所有工作得以開展的前提和基礎。神木的經濟高速發展,文化如何同經濟發展相協調,如何保護展示,這是政府應當慎重並著手考慮的。專家希望,石峁遺址的發掘能納入到當地文化建設的體系,通過對該遺址的發掘、保護、展示,嘗試通過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促進當地文化、經濟的協調發展。陝西省文物局劉雲輝副局長表示,將會繼續大力支持做好石峁遺址的文物考古及遺址保護工作,推動石峁遺址的研究走向深入。
黃帝
同時,依據《潛夫論·志氏姓》、《列子》、《山海經》《大荒西經》、《左傳·成公十三年》、《國語·晉語四》、《國語·齊語》等典籍分析,認為不僅黃帝後裔白狄在陝北地區活動,黃帝部族的直接後裔周人的也都在陝北活動。
最後,沈長雲教授再次強調,根據考古專家發現石峁古城的年代為龍山晚期至夏代早期階段,正與黃帝活動的時間大體相當,由此更能確定石峁古城為黃帝部族所居。
《光明日報》國學版(2013年4月15日第15版)刊發了煙台大學人文學院陳民鎮先生《不要把考古與傳說輕易掛鉤》一文,認為把石峁古城直接與黃帝掛鉤,至少是與一般的記載相衝突的。
石峁古城有沒有可能是黃帝後裔的居邑呢?在傳統的古史觀念中,黃帝與堯舜等都是一脈相承的,屬於徐旭生先生所說的“華夏集團”。
石峁古城的始建年代為距今約4300年,相當於“龍山時代”。過去一般將“龍山時代”的年代定為距今4600年至4000年,“中華文明探源工程”的最新研究結果表明,“龍山時代”的上限在距今4300年,良渚文化的下限在距今4300年以前。
如果同時代山西襄汾的陶寺古城與堯舜有關,那麼陝北的石峁古城是否便是黃帝部族的居邑呢?這便涉及到黃帝的時代問題。《路史·發揮》卷三引《竹書紀年》:“黃帝至禹,為世三十。”如果這一記載有一定的根據,再結合《說文》中一“世”三十年的記載,黃帝到大禹之間間隔了900年。結合“夏商周斷代工程”關於夏代始年的認識,黃帝的年代距今約5000年,實際上這也是通常人們對黃帝時代的認識。如果石峁古城直接與黃帝有關,至少是與一般的記載相衝突的。
來源:光明日報
拙文《石峁古城是黃帝部族居邑》發表以後,引起學界不少人的關注。其中有對拙文提出批評者,如陳民鎮先生。他認為我的論證是將新石器時代的考古遺存與古史傳說輕易掛鉤,說這種做法“是危險的”。他承認石峁古城的始建年代在龍山晚期,但卻以同時代的襄汾陶寺古城與堯舜有關為由,提出堯舜以前的黃帝不會居住在石峁。按照《路史·發揮》“黃帝至禹,為世三十”的記載,他認為黃帝的年代距今約5000年,因此我有關石峁古城為黃帝部族居邑的說法是錯誤的。他還認為,石峁遺址所屬的考古文化只是反映了北方草原文化的性質和游牧傳統,與黃帝代表的華夏文明是不相稱的,石峁古城可能是北方草原文明的人群對南方農耕文明的一種防禦性建築。
所謂不要將新石器時代的考古遺址與古史傳說輕易掛鉤,這話我也贊成。但這裡的關鍵似乎並不在可否讓考古學遺址與古史傳說掛鉤,而在於這樣的掛鉤是否準確與合理,或如作者所說,在於你這個鉤掛得是否輕率與簡易。實際上,當今考古界這類“掛鉤”的做法早已屢見不鮮,如將登封王城崗說成是禹都陽城、將襄汾陶寺遺址說成是堯舜都邑等等。作者對此並未加以反對,卻獨反對“將黃帝文化落實到某種考古文化”,這是何道理!想必作者會說,其所主張的是“大多數學者”的意見,然而學術研究的是非優劣難道可以用“大多數”或“少數”作為評判標準么?
“大多數學者”所稱說的不一定就是真理。如當今多數學者(包括作者)都說陶寺古城是堯的都邑,然而先秦古文獻到底有哪一部明確指出堯都在今山西襄汾陶寺的呢?《史記》只是說“昔唐人都河東”,後人將唐人理解為陶唐氏,又將陶唐氏說成是的堯的“號”,於是變成了堯都在河東。殊不知顧頡剛早就指出:“在《左傳》上,堯沒有唐號,唐亦不言堯后”(見《古史辨》第一冊),《鶡冠子》中甚至有“堯伐有唐”之語,《呂氏春秋·古樂》亦分陶唐氏與帝堯為二事,是堯與唐並不能混為一談。他之後的徐旭生雖仍堅持帝堯陶唐氏的說法,卻又對陶唐氏在河東(即晉南)的認識大加批駁,說陶唐氏舊地只是在今河北唐縣、望都一帶。事實上,《史記·貨殖列傳》早有“堯作於成陽”的記載,成陽在今山東菏澤地區,不知今學者為何置《史記》的記載於不顧。限於篇幅,我不能對這個問題展開論述,也不能對舜的居邑及夏文化的地域等問題展開論述,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從別的地方找到我有關論述的文章。這裡只是想藉此例子表明,不在“大多數”範圍內的學術主張,不一定就是沒有道理而應該被棄置不顧的。
回到黃帝與石峁古城關係的爭議上來,我感到作者對我的批評,仍是靠著“大多數”立論,以所謂“一般認識”作為是非標準,提出他的不同於我的主張的。
首先是黃帝的年代問題。前已指出,作者強調陶寺古城與堯舜有關,就是為了顯示作為“五帝”中的后兩位“帝”生活在龍山時期,即石峁古城開始建造於距今4300年左右的年代,以此來襯托作為“五帝”之首的黃帝與石峁古城無關。說黃帝為“五帝”之首而遠在堯舜之前,當然是“一般認識”,然而這個認識對不對呢?當今學者,從顧頡剛、傅斯年等人開始,包括徐旭生,實已很少有人相信司馬遷《五帝本紀》所記述的那樣一套以黃帝為首,其他幾位古帝及夏商周三代王室都是黃帝子孫的血緣譜系了,大家都承認所謂“五帝”實只是史前各個氏族部落的首領,是這些部族的後人各自奉祀的祖先,並且這些部族都各自生活在不同的地域。既然如此,我們憑什麼去證明這各個部族的首領在歷史上存在的先後次序呢?譬如黃帝,其作為周人的祖先,我們到底有何證據說他一定在其他四帝之前?是人們把黃帝——周人這支氏族的世系與顓頊諸帝的世系比較的結果,還是有什麼確切的史料證明黃帝生活的時代一定比諸帝久遠?帝嚳據說是商人的祖先,我們姑且相信這個說法,然而他到底是商人多少代前的祖先,並沒有任何材料可以說明,憑什麼就說他一定在黃帝、顓頊之後,而在堯舜之前呢?所可論定者,大概只有顓頊在堯舜稍前的一些時候,因為有《左傳》諸書提到了有虞氏的世系,說顓頊作為有虞氏的首領在舜之前。除此之外,其他都是無從論定的。當然,我們也不能忽略作者在這裡給出的黃帝距今5000年而在堯舜之前的“證據”,即所謂《竹書紀年》的記載。不幸的是,這條記載的可信性卻很值得懷疑。一則,據陳夢家、方詩銘諸家的研究,《紀年》的編年紀事實起自夏,今《路史·發揮》所引《竹書紀年》提及黃帝之事,並非《紀年》原文。其二,就“黃帝至禹,為世三十”這句話而言,亦是羅泌隱括其所用材料之語,非《紀年》原文,而羅泌著《路史》在《今本紀年》之後,並有摘抄《今本》之行為,安知此語不是羅泌據《今本》中其他材料得出的結論?我想,即令這句話出自真的《紀年》,也沒有必要信以為實,因為《紀年》寫作在戰國末年,其時已有將黃帝等傳說中人物編在一個譜繫上的書籍出現,此與黃帝等人本來的部族首領的形象已發生了很大改變,《紀年》照此而稱說黃帝如何如何,也是很自然的事,豈可信以為真。這裡,我倒想問,除了這類戰國晚近的文獻,還有哪些先秦時期的古籍能夠提供黃帝距今5000年的證據呢?
其次是黃帝與華夏暨華夏文明的關係問題。作者仍按老套路說,黃帝作為一般認識中的“華夏始祖”,其所創造的文明當然是華夏文明,而華夏文明只分佈在長江、黃河流域。言下之意,是黃帝及其部落不會在北方長城地帶留下他們的足跡。這套看似有理的說辭是經不起推敲的,因為它無法回答何以有那麼多文獻,而且是較早的文獻提到黃帝活動在今北方長城地帶的問題,如拙文所舉,不僅陝北留有黃帝的陵墓,河北涿鹿留有黃帝與蚩尤征戰並在那裡“合符”和作為都邑的文獻記載,還有他的後裔白狄族與周人活動在陝晉一帶的記載與考古學遺跡。作者對我所舉的這些論據未做正面回應,也是在迴避這個問題。看來,作者是混淆了作為一種文化現象的祖先黃帝傳說與真的黃帝部族的歷史這二者間的界限。黃帝之作為華夏族的共同祖先,乃是華夏民族形成以後體現在華夏共同文化上的民族心理素質的表現,而我國華夏民族的形成乃是周朝建立以後,經過周人與夏商舊族及各蠻夷戎狄的長期融合而成為一體后才出現的事情。至於華夏族何以奉黃帝為共同祖先,並把他置於諸位祖先之首,則是周人屬於黃帝部族直系後裔的緣故。作為周人祖先的黃帝原本生活在北方長城地帶,這與他日後作為華夏民族的祖先而被當作華夏共同文化的代表是兩回事情,二者互為關聯卻並不矛盾,我們不能以後者去否定前者所倚靠的史實背景。
最後是石峁遺址及所屬考古學文化的性質問題。我們認為,作者將石峁古城所屬的考古學文化歸入草原文化的範疇,將石峁居住的人群視作與南方農耕文明相對立的人群,完全是一種想當然的做法,不嚴密又不科學。所謂北方草原文化的形成有一個過程,不是一開始北方各地就是一派草原文化的風光的。石峁遺址屬於朱開溝文化,朱開溝文化基本屬於一種農耕文化,尤其在它的早期階段,而石峁古城的始建年代正值朱開溝文化的早期。這裡涉及到朱開溝文化分佈區域早晚期地理環境的變遷問題。學者研究,當朱開溝文化的早期,其所賴以生存的自然環境尚為森林草原景觀,降水量也較多,是較適宜於農業經濟的發展的,考古發現也證明其時朱開溝的農業生產已發展到較高的程度(田廣金《北方文化與匈奴文明》,第261-263,又300-301頁)。只是到了它的後期,才因這個地方的氣候變得越來越乾冷,致使其自然環境向典型的草原景觀轉化,當地的經濟也才變為半農半牧經濟,而這已相當於商代開始的時期了,我們不能以後例前,說黃帝時期這裡的人們就是從事畜牧業經濟,甚至是“游牧經濟”。可以設想,正是這樣一種氣候環境的變遷,才促使居住在這裡的黃帝族後裔——―部分白狄族人和周人的東徙南遷,才有了後來周人在渭水流域的崛起並建立周王朝,也才有了以周人為主導的中原各古老部族的大融合暨華夏民族的形成。從這個角度看,石峁古城作為周人祖先黃帝族的居邑,也可稱得上是華夏民族的發祥地。
石峁遺址
2020年4月6日,2019年度全國十大考古新發現初評結果揭曉,石峁遺址等20個項目入圍終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