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專約
教務專約
教務專約是拿破崙執政後於1801年7月與教會達成的和約。旨在發展教育,緩和教育領域中政府與教會的矛盾。主要內容:同意恢復天主教會在法國的合法地位,教會可公開舉行宗教儀式;恢復公立初等學校的宗教教育,並聘教會組織中願意接受政府指導和監督的個人為教師,但要求教會與政府一致向國民灌輸效忠政府的思想。此後,教會在初等教育方面又獲得其特殊地位,牧師可被住命為公立初等學校的校長和教師。這一政策持續至1815年後的復辟王朝。
目錄
翌年,經法國立法院同意,元老院批准,最後由拿破崙作為國家法律正式頒布實施。進一步明確了教會與國家的關係。教務專約與組織條例的公布施行,就以法律的形式既維護了法國廣大民眾信教的自由,又使天主教從屬拿破崙政權,將天主教由封建專制王權的精神支柱,變成了法國資產階級國家的精神工具。
拿破崙意識到天主教在法國的影響根深蒂固,同時吸取了雅各賓派反宗教改革政策的教訓,著手於羅馬教廷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