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黨立憲研究
政黨立憲研究
梳理政黨與法的關係史,不難發現,政黨在法律上的地位歷經三個階段的演變,即從政黨在法律之外的敵視排斥時期到政黨在法律之中的法律承認時期再到政黨在憲法之中的政黨立憲時期。政黨立憲時期始於二戰之後,政黨的民主和權力制約功能以及歷史上政黨組織的異化,是政黨立憲的客觀原因,價值中立的多元民主主義演化為價值拘束的多元民主主義和政黨寡頭統治鐵律的提出,則建立了政黨立憲的法理基礎。
第二章是“政黨立憲的邏輯前提:政黨性質確認”。
政黨立憲的實質是將發端於市民社會中的政黨組織納入憲法調整的範圍,政黨法律性質的確認是政黨立憲的邏輯前提。本章從理論、規範和司法實踐三個維度探討了政黨的法律性質。在理論上,學者基於國家與社會的二元理論和方法,形成政黨機關說、政黨團體說和政黨媒介說等三種觀點,政黨媒介說基本上是通說;在規範上,各國主要依據政黨在本國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功能將政黨憲法規範分別置於憲法典的人權、國家機關或總綱三部分之中,或者強調政黨的自由屬性,或者強調政黨的公共屬性,或者二者兼具,而各國政黨法關於政黨性質的認知則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均將政黨視為具有自由屬性和公共屬性的社會組織;在司法實踐中,德國聯邦憲法法院關於政黨性質的認知經歷了政黨為國家機關到政黨為憲法機關再到政黨為國家與社會之間媒介的演變,美國聯邦最高法院通過一系列政黨初選案判決,最終形成政黨在初選領域實為“准國家機關”的認識,而歐洲人權法院則多堅持政黨為結社組織和團體的傳統理論。
第三章是“政黨立憲與政黨保障”。
政黨具有公共性和自由性,政黨立憲的內容之一即是保障政黨公共功能的發揮。現代國家一般通過政黨自由、平等和政黨財政補助等制度來保障政黨民主和權力制約功能的發揮。政黨自由首先是排除國家非法干預的自由,亦要求政黨內部活動貫徹自由的原則,是調整公民、政黨與國家以及政黨與黨員二對社會關係、規範政黨內部和外部活動的基本法則。政黨特權和政黨內部民主是保障政黨自由的法律裝置。政黨自由存在內在和外在的界限。在政黨國家的語境下,政黨平等原則已經由形式上的國家中立於政黨競爭過程,演變為實質層面的政黨間的平等和強勢政黨藉助公權力打擊、排斥異黨的禁止。政黨平等主要包括政黨在選舉和公共資源分享中的平等。政黨財政補助是指國家基於政黨所擔當的公共任務而為之提供財政支持,政黨補助應當貫徹政黨平等原則,不得侵害政黨的獨立性,~一政黨獨立構成了政黨財政補助的界限。
第四章是“政黨立憲與政黨規制”。
政黨的目的和行為可能背離自由和民主的軌道並顛覆現行憲法秩序,因此,通過憲法為核心的法律來規制政黨組織,是政黨立憲的另一內容。現代國家一般通過政黨內部民主、政黨財務公開和違憲政黨禁止等機制來制約政黨權力。政黨內部民主是國家民主理念在政黨內部的修正適用,其基本要求是通過黨員權利的保障和政黨組織的民主化建構來建立政黨內部意志由下而上的形成機制。政黨財務管控的目標是防範財勢集團通過大宗和頻繁的政黨捐贈來控制政黨,決定政治走向,破壞政治公平,政黨財務管控的對象是政黨的“硬錢”和“軟錢”,政黨財務收支公開和限制是政黨財務管控的基本機制。違憲政黨禁止是指政黨在目的和行為上危害憲政秩序或國家存立而被特定國家機關判決違憲並被強制解散的機制。違憲政黨禁止產生強制解散政黨組織並禁止成立替代性組織、沒收政黨財產、剝奪該黨國會議員資格等規範效果。違憲政黨禁止是一種預防性機制。這一預防性機制在實際運作中不可避免地會面臨著如何準確把握提請違憲審查的時機、確定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內涵和區分政黨目的與行為等方面的難題。
第五章是“政黨立憲的中國命題”。
本章認為,民主主義和社會主義構成了中國政黨立憲的理論基礎,中國政黨所具有的公的屬性和功能及憲法對其公共性的認可,系中國政黨立憲的邏輯前提,中國政黨立憲應當遵循社會主義憲政這一核心價值準則。中國現行政黨規範存在淵源廣泛、效力不一、內容體系化不足和憲政價值取向缺失等特點和問題,中國應當從依法執政走向政黨立憲,在遵循政黨應維護社會主義憲政秩序、依法執政參政、政黨平等等原則的前提下,通過整合現行政黨規範,制定政黨憲法規範和政黨法,實現政黨立憲的目標。
葉海波,1977年生,湖北紅安人,於武漢大學獲得法學學士(2001年)、碩士(2004年)和博士學位(2007年),現為深圳大學法學院講師,曾在《法制與社會發展》、《法學評論》、《憲政論叢》等專業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十多篇,出版《社會主義憲政》(合著)一書,多年來主要研究社會主義憲政、法律保留和政黨立憲理論。
序
中文摘要
引言
第一章 政黨立憲的由來
第一節 政黨法律地位的變遷
一、政黨在法律之外的敵視排斥時期
二、政黨在法律之中的法制承認時期
三、政黨在憲法之中的政黨立憲時期
第二節 政黨立憲的現實原因
一、代議民主與政黨國家
二、政黨的憲政功能
三、政黨組織的異化:以德國納粹黨為例
第三節 政黨立憲的理論依據
一、政黨自由與政黨民主
二、防衛性民主主義
三、政黨寡頭統治鐵律
第二章 政黨立憲的邏輯前提:政黨性質確認
第一節 政黨性質的學理之爭
一、政黨機關說
二、政黨團體說
三、政黨媒介說
第二節 政黨性質的規範分析
一、政黨的歸屬與政黨性質——憲法典的層面
二、政黨的定義與政黨性質——政黨法的層面
第三節 政黨性質的司法認知
一、德國:從政黨機關論到政黨媒介論
二、美國:從政黨團體論到政黨准國家機關論
三、歐洲人權法院:視政黨為市民結社團體
第三章 政黨立憲與政黨保障
第一節 政黨自由
一、政黨自由的內涵
二、政黨自由的保障機制
三、政黨自由的界限
第二節 政黨平等
一、政黨平等的現代語境
二、政黨平等的規範範圍
三、政黨平等的性質
第三節 政黨補助
一、政黨補助的正當性基礎
二、政黨補助的原則
三、政黨補助的界限
第四章 政黨立憲與政黨規制
第一節 政黨內部民主
一、政黨內部民主的內涵
二、政黨內部民主的保障機制
三、政黨內部民主的界限
第二節 政黨財務管控
一、政黨財務管控的基礎
二、政黨財務管控的對象
三、政黨財務管控的方式
第三節 違憲政黨禁止
一、違憲政黨禁止的要件
二、違憲政黨禁止的規範效果
三、違憲政黨禁止的難題
第五章 政黨立憲的中國命題
第一節 中國政黨立憲的法理
一、中國政黨立憲的理論依據
二、中國政黨立憲的邏輯前提
三、中國政黨立憲的價值定位
第二節 中國現行政黨規範
一、中國政黨規範的現狀
二、現行政黨規範的評析
第三節 中國政黨立憲的構想
一、從依法執政到政黨立憲
二、中國政黨立憲的基本原則
三、現行政黨規範體系的完善
參考文獻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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