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縣教育局

容縣教育局

容縣教育局根據《中共玉林市委員會、玉林市人民政府關於容縣黨政機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玉委會[2001]37號)和《中共容縣委員會容縣人民政府關於容縣直屬機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容發[2001]39號),保留容縣教育局。教育局是主管全縣教育工作的容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能調整


機構改革后教育局職能基本保持不變,主要從以下幾方面職能加強:
(1)從微觀的直接管理,轉向加強宏觀的間接管理與調控。
(2)從主要依靠行政手段轉向加強依靠法律、法規指導全縣教育事業的發展。
(3)深化教育改革,落實“兩全”方針,實施素質教育,使學生全面發展,培養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
(4)加強對全縣教育的綜合管理,強化政策法規、監督管理、教育信息、教育科研等職能。

主要職責


教育局是縣政府主管全縣教育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是:
(一)執行黨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研究制訂全縣教育發展戰略、方針和全縣教育發展的規劃、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制訂全縣教育體制改革方案,負責指導教育體制改革和實施工作。
(三)負責教育結構布局、學校設點的調整。
(四)制訂全具基礎教育、成人教育、職業教育。農村教育綜合改革的規劃、措施並組織實施。制訂技術裝備規劃及有關規範標準;制訂有關督導評估標準和辦法,指導實施普及九年義務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教育的督導與評估,統籌規劃、綜合協調社會力量辦學工作。
(五)規劃並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政治思想教育、品德、教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及國防教育的工作。
(六)負責學校領導的考核、選拔、聘用調配。主管全縣教師工作及負責教師的調配。負責實施教師資格制度;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實施編製標準;統籌和規劃學校教師和管理人員的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教育系統職稱改革工作和專業技術職務評聘上報工作;負責教師和小學校長的繼續教育和培訓提高工作。
(七)負責全縣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
(八)完成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頊。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貢,縣教育局內設5個股室。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重要政務、事務;負責文件運轉和管理;負責局黨組會議、局長辦公會議和綜合工作會議等重要會議的組織織、安排並督辦;負責全縣教育行政信息的收集、報送;起草綜合性文件;負責文秘、檔案、保密、信訪、保衛等工作。
配編製1名,領導職數l名。
(二)人事股
負責教育內部的幹部人事紀檢、監察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鄉鎮學校、縣直學校的機構編製、勞動工資等工作;負責實施教師制度;負責教育系統職稱改革工作和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協調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離退體人員的管理工作;做好教育系統領導幹部的培養、教育、考核、選拔、推薦工作;指導鄉鎮學校、縣直學校領導班子建設和後備幹部的培養、教育工作;負責全縣教師培訓提高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教師繼續教育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校長、教師培訓提高工作。
配編製2名,領導職數l名。
(三)計財基建股
制訂全縣教育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負責全縣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參與擬定全縣教育經費籌措和管理的政策;統計並監測全縣教育經費投放情況和執行情況;編製教育局直屬單位教育事業經費;負責教育局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並監督資本運營;負責有關工商稅務、財務檢查、內部審計等方面的協調工作;管理教育局直屬單位的基建投資;指導學校後勤保障工作;指導中小學勤工儉學工作;做好本局財物工作。
配編製1名,領導職數l名。
(四)基礎教育股
指導全縣基礎教育工作和重點推進九年義務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制訂基礎教育的基本教學文件及評估標準。指導教育教學改革;指導教育教學研究;指導基礎教育的結構、布局調整;負責高級中學的設置、更名、撤銷與調整工作;編製全縣高級中學招生計劃;負責中小學用書目錄的審核工作;指導中小學德育工作、幼兒教育工作、殘疾少年兒童的特殊教育工作;指導社會力量舉辦基礎教育各類學校及教育機構的工作;指導全縣學校體育、衛生健康和藝術教育工作,制訂有關體育、衛生藝術教育教學的指導性文件;協調全縣各類學校及學生參加全國、全區、全市體育競賽和藝術教育等交流活動;指導並協調學校國防教育工作;擬定全縣語言文字工作的規劃;統籌和協調各部門開展語言文字規範工作;監督檢查語言文字的應用情況;管理和指導推廣普通話和普通話師資培訓工作;指導普通話水平測試工作;指導社會用字規範化建設工作;負責義務教育證書和學生學籍的管理;研究制定教育督導評估的政策、規章制度和指標體系;對各鄉鎮人民政府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教育方針政策的情況進行指導、監督、檢查、評估,保障素質教育的實施和教育目標的實現;負責教育改革與發展重大問題的研究與政策調研。
配編製1名,領導職數l名。
(五)成人教育與職業教育股
統籌管理全縣普通及成人中等職業學歷教育、成人文化技術教育;制訂成人教育職業教育教學評估標準並指導評估工作;指導學校制訂技術裝備規劃及有關規範標準;指導中等職業學校的工作以及教材建設;指導社會力量舉力各類中等職業學校的工作及師資培訓工作;負責縣社會力量辦學機構的核准工作;協調城市和農村教育綜合改革。
配編製1名、領導職數l名。

人員編製


縣教育局機關行政編製1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內設股室領導職數5名。局機關後勤服務事業編製l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