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予昂
李予昂
李予昂(1901-1985),原名育智,字遇庵,亦作遇安,又名李明善、山西省平遙西達蒲村人。著名經濟學家,書法家。 又是著名的書法家中國書法家協會會員,書協山東分會名譽主席。
李予昂
1919年考入北京國立美術專門學校。在五四新文化運動中,開闊了眼界,接受了新思想。
1920年於國立北平美術學校肄業,翌年夏考取了全官費的山西省警察傳習所。
1923年畢業后, 曾在太原任警察教員。
1928年利用關係打入 國民黨天津市公安局任督察員。並化名李幕蘇,擔任地下黨主辦的 《天津好報》社名譽社長。又同曹景周、張友漁等在天津法租界內創辦“北方書店”,經常將出版的馬列主義讀物和進步書刊介紹給讀者。
李予昂
1930年4月,李因在天津參加紀念 四一二殉難烈士集會被捕入獄。
1938年春,偕同全家到延安,入抗日軍政大學學習。后歷任延安抗大總校秘書、三分校秘書主任、延安總衛生部秘書科長、中央直屬財政經濟處副處長、陝甘寧邊區稅務總局副局長、陝甘寧邊區貿易總局副局長,西北土產總公司經理,晉察冀邊區貿易公司副經理,冀熱遼禁煙督察局局長,察哈爾省禁煙督察局局長、華北財辦經濟組組員。華北人民政府成立后,華北稅務總局局長。
1949年2月,到北京接管國民黨稅局和人員。
1949-1958年 任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局長兼黨委書記、全國煙酒專賣總公司總經理、財政部部長助理、黨組成員。
1949年11月-1952年6月任中央稅務學院校長(現中央財經大學)。
1956年,當選為中共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
據有關史料記載,李予昂在擔任稅務總局局長期間,在社會主義新中國稅收制度的建立、稅務機構的設置、稅務幹部的培訓等許多方面,都作出了重要貢獻。“予昂同志根據毛主席‘發展經濟、保障供給’的總方針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有關稅收政策的規定,以及首屆全國稅務工作會議確定的各項原則,針對建國初期稅制不統一,機構不健全和多種經營成分並存的特點,主持制定了 《全國稅政實施要則》、《全國各級稅務機關暫行組織規定》和各種稅收條例。
這就從組織上加強了稅收力量,從立法上統一了全國的稅政和稅收制度,保證了中央稅收政策的貫徹執行,對保證國家的財政收入,調節經濟,體現稅收政策對資本主義的利用、限制、改造以及促進公私合營的實現,都起了重要作用”。
1958年7月,李予昂調到山東省工作,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到迫害。李予昂的女兒李基和李小青回憶到:
父親一生波折很多,可是無論是在延安的時候,在“文革”,還是後來身體不好的時候,他都很樂觀。尤其在平反前後,我們做子女的有時候也忍不住說一些過頭的話,他卻很看得開,一直沒有任何怨言,還經常教育我們,對黨不能有二心,對黨有任何的抱怨都是不應該的。他在“文革”中受到迫害,平反得很晚,直到胡耀邦當組織部長的時候才解決。那時他病得很重,因為是中央管的人,山東省管不了,也不太積極。我們直接到北京去找,找組織部,找胡耀邦。胡耀邦給山東省寫了信,問題才解決。
他平反后,還是像以前一樣關心國家大事。每次黨的大事件發生,他都很激動,要寫詩作畫,用詩畫表達自己心情。即使在病危的時候,他也堅持聽廣播,一直到最後都是這樣。
李予昂先生擅長書法和詩詞,還是中國書法家協會會員,書協山東分會名譽主席。
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后,李和山東的幾位詩友組織成立了“ 歷山詩社”,並任社長,辦有不定期刊物《歷山詩刊》,出版詩集《拾貝集》。
晚年還擔任 山東省少年兒童基金會會長,老年人大學顧問等社會職務,熱心公益活動,並為家鄉平遙縣圖書館捐書數百冊。
1985年8月5日病故后,陳雲、李先念、彭真、薄一波、習仲勛、楊得志等人送花圈以志悼念。